资本运作☆ ◇603681 永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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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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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律恩舍永冠2号私 │ 9000.00│ ---│ ---│ 9329.56│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勤律恩舍永冠1号私 │ 8000.00│ ---│ ---│ 7817.15│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白鹭永冠鼓浪屿量化│ 8000.00│ ---│ ---│ 7368.00│ ---│ 人民币│
│多策略定制一号私募│ │ │ │ │ │ │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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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世元驰1号私募证 │ 1000.00│ ---│ ---│ 950.3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因诺永冠天问2号私 │ 1000.00│ ---│ ---│ 1042.80│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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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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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7,380万平方米 │ 8349.99万│ ---│ 8433.04万│ 100.99│ 963.20万│ ---│
│水性PVC胶带胶粘制 │ │ │ │ │ │ │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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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冠新型包装材│ 2.50亿│ ---│ 2.51亿│ 100.42│ -678.74万│ ---│
│料及胶粘材料智能化│ │ │ │ │ │ │
│一期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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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 3.20亿│ 5492.98万│ 1.40亿│ 43.70│ ---│ ---│
│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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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380万平方米 │ 8349.99万│ ---│ 8433.04万│ 100.99│ 963.20万│ ---│
│水性PVC胶带胶粘制 │ │ │ │ │ │ │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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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200万平方米 │ 1.06亿│ ---│ 1.08亿│ 101.75│ 811.95万│ ---│
│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 │ │ │ │ │ │
│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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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 1.80亿│ 141.70万│ 234.05万│ 1.30│ ---│ ---│
│仓储建设项目 │ │ │ │ │ │ │
├─────────┼──────┼─────┼─────┼─────┼─────┼──────┤
│江西永冠智能制造产│ 1.20亿│ ---│ 9387.12万│ 100.00│ 153.61万│ ---│
│业升级一期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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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200万平方米 │ 1.06亿│ ---│ 1.08亿│ 101.75│ 811.95万│ ---│
│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 │ │ │ │ │ │
│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7,000万平方米 │ 1.20亿│ ---│ 1.20亿│ 100.27│ 786.87万│ ---│
│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 │ │ │ │ │ │
│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线束、医用胶带产研│ 5000.00万│ 1213.71万│ 5434.08万│ 71.38│ ---│ ---│
│一体化及制造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 9500.00万│ 446.92万│ 565.34万│ 5.95│ ---│ ---│
│项目 │ │ │ │ │ │ │
├─────────┼──────┼─────┼─────┼─────┼─────┼──────┤
│年产7,000万平方米 │ 1.20亿│ ---│ 1.20亿│ 100.27│ 786.87万│ ---│
│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 │ │ │ │ │ │
│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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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 1.68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183.23万│ ---│ 9186.21万│ 100.03│ ---│ ---│
├─────────┼──────┼─────┼─────┼─────┼─────┼──────┤
│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 5000.00万│ ---│ 4030.76万│ 8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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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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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7 │转让比例(%)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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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09亿 │转让价格(元)│1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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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529.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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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吕新民、郭雪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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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谢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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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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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7 │交易金额(元)│2.0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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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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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有限公司1529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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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谢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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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吕新民、郭雪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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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 │
│ │战略发展,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
│ │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雪燕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 │式向战略投资者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秉政先生转让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
│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2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00%。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一:吕新民 │
│ │ 甲方二:郭雪燕 │
│ │ (甲方一及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
│ │ 乙方:谢秉政 │
│ │ (甲方及乙方合称为“双方”) │
│ │ (二)签署时间 │
│ │ 2023年11月8日 │
│ │ (三)转让标的 │
│ │ 甲方所持有的永冠新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90000股(占总股本的8%)。 │
│ │ 在本协议签订后,标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发生│
│ │股份数量变动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相应调整。 │
│ │ (四)转让价格 │
│ │ 双方同意以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永冠新材股票均价为转让价格,即为13.64 │
│ │元/股(下称“转让单价”),转让总价款为15290000股×13.64元/股=208555600元(大写 │
│ │人民币贰亿零捌佰伍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下称“转让总价”)。 │
│ │ 本次股份转让于2024年1月16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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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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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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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701人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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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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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
化分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82723583.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8032798.02元,扣除计提的法
定盈余公积金2803279.80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3822
6130.6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81766984.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770371.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191130741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070775股。以184059966股为基数,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08994.9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33.3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70775股,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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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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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0张
回售金额:10036元(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3月15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
日公开发行770.00万张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
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202
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永22转债”附加回
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将本次回售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了《关于“永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并分别于2024年3
月1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永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永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6)、《关于“永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4-030)。
“永22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3653”,转债回售价格为100.36元/张(含当期利息)。
“永22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回售申报已于2024年3月12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一)回售结果
“永22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回售价格为100.36元/张(
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永22转债
”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100张,回售金额为10036元。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
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到账日为2024年3月15日
。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永22转债”回售未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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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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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司名称: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江西连冠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连冠);
减资金额:江西永冠减资17429.75万元(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其
中注册资本减少1742.98万元,资本公积减少15686.77万元;江西连冠减资10000万元,其中注
册资本减少2000万元,资本公积减少800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减资概述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变更了全资
子公司江西连冠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
用途的相关公告。
综上所述,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
新材”)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及江西永冠进行减资,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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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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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价格:100.36元/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3月15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6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永22转债
”。截至目前,“永22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永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7月28
日公开发行770.00万张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3),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
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根据战
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永22转债”2
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永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
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永2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
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永22转债”第二年的票面利率0.60%,计算天数为2
22天(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利息为100×0.60%×222/365=0.36元/张,即回售
价格为100.36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1)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1次回售的权
利,有关回售提示性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
内至少发布1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1次,余下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
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两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并在回售实施期间(2024年3月
6日至2024年3月12日)发布一次回售提示性公告。“永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永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53”,转债简称为“永22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
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
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3)回售申报期: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4)回售价格:100.3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5)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永22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3月15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
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永22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永22转债”持
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
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
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永22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59830677
邮箱:ir@ygt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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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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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落
实股份回购方案并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
亿元)”。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
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的回购股份金额,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
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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