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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6036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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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81 永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3-14│ 10.00│ 3.60亿│ ├───────────┼───────────┼───────────┼───────────┤ │可转债 │ 2020-12-08│ 100.00│ 5.12亿│ ├───────────┼───────────┼───────────┼───────────┤ │可转债 │ 2022-07-28│ 100.00│ 7.6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勤律恩舍永冠2号私 │ 9000.00│ ---│ ---│ 9329.56│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勤律恩舍永冠1号私 │ 8000.00│ ---│ ---│ 7817.15│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白鹭永冠鼓浪屿量化│ 8000.00│ ---│ ---│ 7368.00│ ---│ 人民币│ │多策略定制一号私募│ │ │ │ │ │ │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会世元驰1号私募证 │ 1000.00│ ---│ ---│ 950.3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因诺永冠天问2号私 │ 1000.00│ ---│ ---│ 1042.80│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 3.20亿│ 888.82万│ 2.28亿│ 103.44│-3885.61万│ ---│ │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3.68亿│ 2.64亿│ 3.73亿│ 101.26│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 1.80亿│ ---│ 1027.25万│ 100.00│ ---│ ---│ │仓储建设项目 │ │ │ │ │ │ │ ├─────────┼──────┼─────┼─────┼─────┼─────┼──────┤ │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 9500.00万│ ---│ 587.54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 2.64亿│ 3.73亿│ 101.26│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 1.68亿│ 100.2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纪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24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超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需要的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 、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价格在近年来波动十分明显。 公司拟开展部分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和海运费现货市场价格波 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 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 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0000.0 0万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 过前述最高额度。 2、外汇衍生品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400000.00万元(含等值 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为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交易品种,且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 期货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交易 场所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 法期货交易场所。 2、外汇衍生品业务 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 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 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上述 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 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该两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 体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 会审议时,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董事吕新民回避表决,该议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全体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 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 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议、确定公司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定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薪酬方案及构成 1.董事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1.1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2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 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1.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具体标准为税前7.2万元/年 。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三部分构成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2基本薪酬: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职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制定并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3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 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2.4中长期激励(如有):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 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 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24014168.1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7505681.46元,扣除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6750568.15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 777319.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2986372.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5964166.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3774183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556551股 ,以2281852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18527.90元(含税),占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40%。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009938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2917914.9 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6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56551股,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赎回数量:874,000.00元(8,74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883,625.61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2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2日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 2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22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16.50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1.45元/股,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已触发“永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永2 2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永2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永22转债”进行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永22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永22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 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于2026年3月24日至4月21日期间披露了20次关于实施“永22转债” 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22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01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2025年7月28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4 月2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68天。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 0×1.5%×268/365=1.1014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利息=100+1.1014=101.1014元/张 3、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2日 4、“永22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2日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永22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74,000.00元(8 ,740张),占“永22转债”发行总额的0.1135%。 (二)转股情况 “永22转债”自2023年2月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 ,累计人民币769,126,000元的“永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或回售,其中回售金额为10,00 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46,611,959股,占“永2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191,129 ,871股)的24.3876%。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2026年4月17日起,“永22转债”停止交易;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874,00 0元“永22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 2026-04-1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35 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1.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 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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