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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6036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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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681 永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3-14│ 10.00│ 3.60亿│ ├───────────┼───────────┼───────────┼───────────┤ │可转债 │ 2020-12-08│ 100.00│ 5.12亿│ ├───────────┼───────────┼───────────┼───────────┤ │可转债 │ 2022-07-28│ 100.00│ 7.6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勤律恩舍永冠2号私 │ 9000.00│ ---│ ---│ 9329.56│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勤律恩舍永冠1号私 │ 8000.00│ ---│ ---│ 7817.15│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白鹭永冠鼓浪屿量化│ 8000.00│ ---│ ---│ 7368.00│ ---│ 人民币│ │多策略定制一号私募│ │ │ │ │ │ │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会世元驰1号私募证 │ 1000.00│ ---│ ---│ 950.3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因诺永冠天问2号私 │ 1000.00│ ---│ ---│ 1042.80│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3.68亿│ 1.81亿│ 2.90亿│ 78.74│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 3.20亿│ 888.82万│ 2.28亿│ 103.44│-2218.03万│ ---│ │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 1.80亿│ ---│ 1027.25万│ 100.00│ ---│ ---│ │仓储建设项目 │ │ │ │ │ │ │ ├─────────┼──────┼─────┼─────┼─────┼─────┼──────┤ │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 9500.00万│ ---│ 587.54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 1.81亿│ 2.90亿│ 78.74│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 1.68亿│ 100.2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1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35 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1.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 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2026年4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6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截至2026年4月15日的股本)231152156股的1.589%,回购最高价格21.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2.20元/股,回购均价19.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066.84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 额在计划回购金额区间内。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内容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及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 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股东谢秉政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减持计划, 截至2025年6月17日,该减持计划已届满,谢秉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733449股。2026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吕新民先生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吕新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00600股。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未发生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2026-03-24│其他事项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新民先 生持有公司59860820股A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23%。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吕新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3│其他事项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永22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赎回价格:101.1014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2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16日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市后,距离4月16日(“永22转债”最 后交易日)仅剩18个交易日,4月16日为“永2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年4月21日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市后,距离4月21日(“永22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21个交易日,4月21日为“永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永22转债将自2026年4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永22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6.50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1014元/张)被强 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提醒“永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1 月22日至2026年3月1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永22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16.50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1.45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永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 2026-03-12│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35 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1.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9.42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191131577股)的比例为1.14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11%,购买的最高价为2 1.95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888.266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3-04│价格调整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35元/ 股调整为人民币31.1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除调整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相关事项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 生实质变化。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 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部分人员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 全部转让或授予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9.08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7%,购买的最高价为19.07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3009.93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6-02-07│其他事项 ──────┴──────────────────────────────────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2858)中所持有的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30日以非交 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933721),过户价格为11.11元/股。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期员工股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530000股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8%。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 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涉及敏感期交易、内幕交易 等违规行为。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 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于近日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60001 79,发证时间:2025年10月29日),有效期三年。 江西永冠于201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通过了复审认定,本次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江西永冠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 年起三年内(即2025年-2027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 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2858)中所持有的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30日以非交 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933721),过户价格为11.11元/股。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 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 易过户的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1.57%。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确定标的股票的处 置方式。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持有人。预留授予份额将依据后续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时间安排分配权益至持有人。本员工 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 欺诈行为。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对于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减少230.33万元, 利润总额将增加81.12万元、存货将减少149.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202 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新上了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设备主要供应商为国内一流厂家,据设备的主要供应 商提供的设备说明,该设备较传统的造纸机,采用先进的材料应用(钢板材质90%都是用的不 锈钢,耐腐蚀性强)、精密制造工艺赋能和智能监控与维护体系护航;同时特种造纸机生产使 用的原材料比较干净,对设备的腐蚀性较低,并且几乎不添加化学原料,对特种造纸机的磨损 较小,该设备在公司的精良保养下,可安稳运行20年以上。此外,造纸行业上市公司中机器设 备类固定资产普遍采用20年及以上的折旧年限。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参考造纸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公司拟对上述特种造纸 机及配套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重新核定,折旧年限调整为20年,后续新购建特种造纸机及配套 设备折旧年限均按上述折旧年限估计。 ──────┬────────────────────────────────── 2025-11-27│其他事项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满未申请 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90000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74000份,合计注销764000 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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