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81 永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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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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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3-14│ 10.00│ 3.60亿│
├───────────┼───────────┼───────────┼───────────┤
│可转债 │ 2020-12-08│ 100.00│ 5.12亿│
├───────────┼───────────┼───────────┼───────────┤
│可转债 │ 2022-07-28│ 100.00│ 7.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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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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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勤律恩舍永冠2号私 │ 9000.00│ ---│ ---│ 9329.56│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勤律恩舍永冠1号私 │ 8000.00│ ---│ ---│ 7817.15│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白鹭永冠鼓浪屿量化│ 8000.00│ ---│ ---│ 7368.00│ ---│ 人民币│
│多策略定制一号私募│ │ │ │ │ │ │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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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世元驰1号私募证 │ 1000.00│ ---│ ---│ 950.3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因诺永冠天问2号私 │ 1000.00│ ---│ ---│ 1042.80│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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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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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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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 3.20亿│ 888.82万│ 2.28亿│ 103.44│-3885.61万│ ---│
│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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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3.68亿│ 2.64亿│ 3.73亿│ 101.26│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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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 1.80亿│ ---│ 1027.25万│ 100.00│ ---│ ---│
│仓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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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 9500.00万│ ---│ 587.54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 2.64亿│ 3.73亿│ 101.26│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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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 1.68亿│ 10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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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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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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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合计2047200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19752
00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72000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规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2、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OA系统公示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
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
12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5120000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180000份
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1.00万份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10人;实际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00万份,预留部分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
6、202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
同意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10元/份调整为16.00元/份,同时确定以2026年8
月11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6年8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实际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00000份,激励对象人数为46人。
8、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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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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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离职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公司对前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调整为105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不变。
(二)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能完全行权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有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行权
系数为90%;有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一般”,行权系数为80%;有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合格”,行权系数为60%。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前述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内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能完全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800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258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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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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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
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于2026年9月23日届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吕新民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64700股,增持比例为1.29%,增持金额53046851.57元人民币
(不含税及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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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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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客观
、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
,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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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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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式为股票期权,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
权益数量为58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9113.1049万股的3.03%。其
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512.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9113.1049万股的
2.6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8.28%;预留68.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股本总额19113.1049万股的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1.72%。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
2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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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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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8月19日,公
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
见。
2、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OA系统公示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
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
12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5120000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180000份
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1.00万份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10人;实际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00万份,预留部分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
6、202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8月11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
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
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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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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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2026年8月11日;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500000份;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00元/份(调整后)。
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2、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OA系统公示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
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
12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5120000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180000份
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1.00万份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10人;实际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00万份,预留部分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
6、202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8月11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
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
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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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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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09.0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08人;
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22.21元/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
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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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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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00万元到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22.19
万元到6922.19万元,同比增加172.92%到224.91%。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
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17.57万元到717.57万元,同比增加65.83%到148.7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00万
元到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322.19万元到6922.19万元,同比增加172.92%到22
4.91%。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
1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17.57万元到717.57万元,同比增加65.83%到148.74%。
(三)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649.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77.8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2.43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业绩预增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公司坚定推进“传统业务提质、新兴业务突破”
的发展战略,加快布局汽车、新能源、工业、可降解等国家政策重点方向,坚持内延外拓,降
本增效等方式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与盈利韧性。相关布局已取得初步进展,报告期内随着新事
业部、海外基地产能释放,境内外销售渠道拓展,产品销售规模持续扩张,推动营业收入及毛
利额同步增长;随着销售规模增加,单位固定成本分摊减少,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回升。此外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对公司业绩产生了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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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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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
6日和2026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
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5173L
名称: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3774.183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2年01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
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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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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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6月18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4100000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2.21元/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20
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5月27日,公司通过OA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时
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6月5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任何异议。
3、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
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
情形,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6月18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授予410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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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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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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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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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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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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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盈利水平
、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以及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
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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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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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及《关于适时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
行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
情况确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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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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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口头警示,警示内容如下
:
1、具体内容
202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的口头警示:公司未
在公司业务系统中填报董监高亲属的股票账户信息,且公司监事刘荣建的母亲及配偶出现多笔
短线交易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口头警示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在公司业务系统中完善了董
监高亲属的股票账户信息;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合规培训,建立交易前主动申报机制,
持续开展法律合规提醒等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公司将持续强化董高合规意识和制度建设,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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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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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
至2026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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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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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
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
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
4、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
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
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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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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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鲁世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经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鲁世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
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鲁世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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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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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吕新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沈梦晖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董
事江海权先生、独立董事张彦周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卢莎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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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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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
均在70%以下;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
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该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
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
子公司不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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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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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纪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24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超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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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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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需要的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
、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价格在近年来波动十分明显。
公司拟开展部分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和海运费现货市场价格波
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
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
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0000.0
0万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
过前述最高额度。
2、外汇衍生品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400000.00万元(含等值
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为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交易品种,且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
期货品种,如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等。交易
场所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
法期货交易场所。
2、外汇衍生品业务
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
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
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上述
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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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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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
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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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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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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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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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该两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
体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
会审议时,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董事吕新民回避表决,该议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全体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
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
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审议、确定公司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定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薪酬方案及构成
1.董事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1.1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2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
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1.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具体标准为税前7.2万元/年
。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构成
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三部分构成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2基本薪酬:为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职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制定并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3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
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2.4中长期激励(如有):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
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
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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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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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24014168.1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7505681.46元,扣除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6750568.15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
777319.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12986372.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5964166.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3774183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556551股
,以2281852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18527.90元(含税),占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40%。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009938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2917914.9
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6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56551股,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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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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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874,000.00元(8,74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883,625.61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2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2日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
2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22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16.50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1.45元/股,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已触发“永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永2
2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永2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永22转债”进行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永22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永22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
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于2026年3月24日至4月21日期间披露了20次关于实施“永22转债”
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22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01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2025年7月28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4
月2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68天。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
0×1.5%×268/365=1.1014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利息=100+1.1014=101.1014元/张
3、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2日
4、“永22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2日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永22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74,000.00元(8
,740张),占“永22转债”发行总额的0.1135%。
(二)转股情况
“永22转债”自2023年2月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
,累计人民币769,126,000元的“永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或回售,其中回售金额为10,00
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46,611,959股,占“永2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191,129
,871股)的24.3876%。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2026年4月17日起,“永22转债”停止交易;2026年4月21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874,00
0元“永22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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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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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
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35
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1.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
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2026年4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6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截至2026年4月15日的股本)231152156股的1.589%,回购最高价格21.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2.20元/股,回购均价19.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066.84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
额在计划回购金额区间内。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内容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及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
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股东谢秉政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减持计划,
截至2025年6月17日,该减持计划已届满,谢秉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733449股。2026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吕新民先生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吕新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00600股。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未发生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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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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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新民先
生持有公司59860820股A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23%。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吕新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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