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81 永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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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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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律恩舍永冠2号私 │ 9000.00│ ---│ ---│ 9329.56│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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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律恩舍永冠1号私 │ 8000.00│ ---│ ---│ 7817.15│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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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永冠鼓浪屿量化│ 8000.00│ ---│ ---│ 7368.00│ ---│ 人民币│
│多策略定制一号私募│ │ │ │ │ │ │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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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世元驰1号私募证 │ 1000.00│ ---│ ---│ 950.3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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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诺永冠天问2号私 │ 1000.00│ ---│ ---│ 1042.80│ ---│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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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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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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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 ---│ 5044.80万│ 2.19亿│ 99.40│ ---│ ---│
│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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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3.68亿│ 1.09亿│ 1.09亿│ 29.60│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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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 ---│ ---│ 1027.25万│ 100.00│ ---│ ---│
│仓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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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 ---│ ---│ 587.54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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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 ---│ 1.09亿│ 1.09亿│ 29.60│ ---│ ---│
│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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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34.52万│ 1.68亿│ 10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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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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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1 │交易金额(元)│3.6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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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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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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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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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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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公司名称: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 │
│ │ 增资金额: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江西永冠智能│
│ │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795.45万元及“江西│
│ │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向江西振冠增资,其│
│ │中7359.09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29436.3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江西振冠 │
│ │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2359.09万元; │
│ │ 近日,江西振冠已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行政 │
│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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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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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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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注销数量:合计597500份,其中,因第二个行权期满未申请行权而注销的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22000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500份;因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000份(不含第二个
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8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48人调整为4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5人调整为4人。
股票期权数量: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18000份调整为690000份,预
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3500份调整为74000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的决策程序
1、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程志勇先
生就公司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2、2021年9月4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
4日至9月13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
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
情形,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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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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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和海运费现货市场价格波
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交易品种: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集运指数及其他
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
需要的品种。
交易工具: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交易场所:大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
件的期货交易所。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交易期限: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期货价格发生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方向波动
的风险,存在期货和现货基差拉大的风险,存在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存在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导致无法以预定价格成交的风险,存在因交易对手方到期不履行合约
导致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风险,存在因流程执行偏差、违反职业道德、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
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的风险,存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重大变化或公司对规则、流程
执行不到位导致期货市场大幅波动或公司违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和海运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
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
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
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为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纸浆、橡胶、动力煤、
集运指数及其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2、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3、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
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进行套期保值,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
保值;
(2)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
值;
(3)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
值;
(4)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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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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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纪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24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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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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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
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银行、券商、信托等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
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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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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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由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
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
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降低外汇汇
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交易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交易工具: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
换、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
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
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
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
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最高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交易时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2025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
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
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
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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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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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63286339.7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768308.12元,扣除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7976830.81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
575476.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68770371.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98637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19113100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38875股。以185292130股为基数,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793819.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17.0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129
32185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0726004.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6.1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83887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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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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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
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16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占股本总数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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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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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上海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3221,发证时间:2024年12月2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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