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87 大胜达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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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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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6│ 7.35│ 3.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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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07-01│ 100.00│ 5.37亿│
├───────────┼───────────┼───────────┼───────────┤
│增发 │ 2023-07-25│ 8.50│ 6.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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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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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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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 10368.00│ ---│ 8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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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 │ 713.54│ ---│ ---│ 705.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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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远东国际环保有│ ---│ ---│ 30.00│ ---│ 9.5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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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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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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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 │ 4.57亿│ ---│ 2.39亿│ 100.00│ ---│ ---│
│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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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 3.72亿│ 2247.48万│ 3.85亿│ 103.43│ ---│ ---│
│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购买四川中飞包装有│ 2.29亿│ ---│ 2.29亿│ 100.00│ ---│ ---│
│限公司60%的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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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亿绿色环保 │ 2.96亿│ ---│ 3066.61万│ 100.00│ ---│ ---│
│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 │ │ │ │ │ │
│科技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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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贷款 │ 1.10亿│ ---│ 1.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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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 1.75亿│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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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 2.70亿│ 2247.48万│ 3.85亿│ 103.43│ ---│ ---│
│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购买四川中飞包装有│ ---│ ---│ 2.29亿│ 100.00│ ---│ ---│
│限公司60%的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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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 2.20亿│ 5837.74万│ 1.90亿│ 84.73│ ---│ ---│
│纸质酒盒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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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 1.51亿│ 1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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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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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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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9 │转让比例(%)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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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38亿 │转让价格(元)│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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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400.26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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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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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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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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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278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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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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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次增资前2.7074%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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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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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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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
│ │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芯瞳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 │
│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2.70│
│ │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96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 │
│ │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
│ │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 │
│ │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
│ │")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
│ │ 近日,芯瞳半导体已完成首次交割及老股转让交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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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221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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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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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次增资前1.596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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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
│ │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芯瞳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 │
│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2.70│
│ │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96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 │
│ │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
│ │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 │
│ │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
│ │")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
│ │ 近日,芯瞳半导体已完成首次交割及老股转让交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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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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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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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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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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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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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
│ │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芯瞳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 │
│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2.70│
│ │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96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 │
│ │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
│ │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 │
│ │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
│ │")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
│ │ 近日,芯瞳半导体已完成首次交割及老股转让交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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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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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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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次增资后1.9608%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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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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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
│ │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芯瞳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 │
│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2.70│
│ │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96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 │
│ │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
│ │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 │
│ │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
│ │")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
│ │ 近日,芯瞳半导体已完成首次交割及老股转让交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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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9 │交易金额(元)│4.3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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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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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44,002│标的类型 │股权 │
│ │,6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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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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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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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新胜达”或“转让方”)与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合创芯融”或“受让方”)于2026年3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通过协议 │
│ │转让方式以9.9540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44,00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
│ │的8.00%的股份,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38,001,880.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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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7 │交易金额(元)│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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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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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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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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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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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SENDAINTERNATIONALPTE.LTD.(以│
│ │下简称“SENDAINTERNATIONAL”),对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
│ │施主体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GreatShengdaTechnologyDevelopment(Thailand)C│
│ │o.,Ltd,以下简称“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 │
│ │ 投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72089.40万泰铢(折合人│
│ │民币约16015.60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
│ │换算人民币)、SENDAINTERNATIONAL拟出资12774.6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2838.04万元, │
│ │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人民币)对泰国大│
│ │胜达进行增资,公司子公司大胜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胜达”)本次│
│ │不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大胜达的注册资本由300万泰铢增至85164万泰铢,公司│
│ │将通过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子公司香港大胜达持有泰国大胜达85%的股权、SENDAINTERN│
│ │ATIONAL将持有泰国大胜达15%的股权。因此,泰国大胜达的股权性质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变│
│ │更为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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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7 │交易金额(元)│2838.0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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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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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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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SENDA INTERNA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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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SENDAINTERNATIONALPTE.LTD.(以│
│ │下简称“SENDAINTERNATIONAL”),对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
│ │施主体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GreatShengdaTechnologyDevelopment(Thailand)C│
│ │o.,Ltd,以下简称“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 │
│ │ 投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72089.40万泰铢(折合人│
│ │民币约16015.60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
│ │换算人民币)、SENDAINTERNATIONAL拟出资12774.60万泰铢(注册地:新加坡,折合人民币 │
│ │约2838.04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 │
│ │人民币)对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公司子公司大胜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 │港大胜达”)本次不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大胜达的注册资本由300万泰铢增至8│
│ │5164万泰铢,公司将通过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子公司香港大胜达持有泰国大胜达85%的 │
│ │股权、SENDAINTERNATIONAL将持有泰国大胜达15%的股权。因此,泰国大胜达的股权性质由 │
│ │原来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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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7 │交易金额(元)│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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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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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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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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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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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及借款对象:海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投资”)、大胜达科技│
│ │发展(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大胜达”) │
│ │ 增资及借款金额及来源: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
│ │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17484.20万元(截至2025年6月19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时 │
│ │资金余额为准)向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增资约人民币16015.60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
│ │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提供;│
│ │并由海南大胜达投资向下属子公司泰国大胜达增资约人民币16015.60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
│ │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提│
│ │供,以实施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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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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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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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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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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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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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
│ │)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 │
│ │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瞳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
│ │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
│ │”)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2.70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 │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961│
│ │%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满│
│ │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
│ │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 │
│ │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
│ │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芯瞳半导体成立于2019年,是国内专注于通用高性能图形处理器芯片设计研发与销售的│
│ │先驱企业,依托深度整合图形渲染、通用计算及人工智能计算能力的先进架构的现代图形处│
│ │理器芯片体系,面向云端和终端客户,提供通用高性能、可持续迭代的国产图形处理器解决│
│ │方案,以满足从桌面应用到算力中心的多场景算力需求。 │
│ │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不断推动企│
│ │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芯瞳半导体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
│ │体本次增资前2.70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 │
│ │增资前1.596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
│ │,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
│ │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 │
│ │股东新胜达拟按与公司相同的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
│ │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
│ │ 新胜达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已回避表决。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新胜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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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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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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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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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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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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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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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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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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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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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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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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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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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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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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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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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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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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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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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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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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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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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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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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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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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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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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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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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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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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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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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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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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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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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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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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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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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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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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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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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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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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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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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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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物流辅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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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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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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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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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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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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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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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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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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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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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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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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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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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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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组织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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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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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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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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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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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A座19层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
能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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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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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A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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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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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
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
的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投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
(四)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
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
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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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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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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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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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
%股权的议案》,鉴于前述股权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
将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飞”)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大
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368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中
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彩”)持有的四川中飞20%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
持有四川中飞6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中飞80%的股权,江苏中彩持有四川
中飞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收购子公司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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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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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249,098.09元,其中: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2,744,593.1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0,504,504.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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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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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治理水平
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特制定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精耕基础业务,夯实发展根基
2026年,公司传统包装产业板块将从成本、市场、人才、风控四个维度系统发力。成本管
控方面,依托新设采购供应链中心,对原纸等主要材料实施集中采购,加大供应链贸易模块盈
利机会;生产环节深入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建立损耗定额考核机制,提升对差异化订单的快速
响应能力;市场开拓方面,推动销售团队从被动接单向主动引领转变,聚焦绿色包装与循环经
济趋势,围绕新能源汽车供应链、高端电子产品、冷链物流、重型包装等高价值领域深化攻坚
。同时加快“出海”步伐,加速推进泰国项目建设,持续考察海外生产基地,探索“产品出海
、服务出海、技术出海”的落地模式。
二、优化业务结构,扩大市场份额
2026年,公司将持续稳步做大高端精品烟酒包装业务,着力提高精品包装业务结构占比,
打造核心竞争优势。精品烟包业务持续深耕烟包市场,巩固行业地位。高端酒包业务要紧抓增
量机遇和新厂投产工作,确保主要客户市场份额稳中有升,重抓新客户开发和新业务突破,确
保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产能充分释放。纸浆模塑环保餐具业务要加强市场开
拓和全面开机工作,加大营销力度,国内国外市场同时发力获取订单,保障全面开机正常运行
,目标推动工厂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三、推进数字化赋能,打造智慧胜达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升级,持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
迈进,持续强化绿色制造发展理念,加大智能化推进力度,挖掘人工智能包装设计个性化定制
与生产制造平台的优势,将数字化AI设计理念融入日常生产;充分利用联合实验室自主研发的
AIGC包装设计垂直大模型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服务领
域,为品牌企业和包装制造企业提供SaaS服务、定制化模型训练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通过平
台智能分发到生产制造端进行生产的应用,做好面向品牌企业、包装制造企业的SaaS服务以及
定制化模型训练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打造大胜达人工智能包装场景高地的品牌效应及“AI小
方”的社会影响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数字动能,最终实现包装产业“制造+服务
”的生态升级。
四、坚持创新创效,推动协同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锚定创新、创效的核心目标,系统推进各项战略举措。
一方面,杭州思密得将重点抓好本年度新签订单的全流程执行,加速推进存量项目的交付
验收与货款回笼,同时深化全链路成本优化、人员效能管控与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切实保障年
度盈利目标达成。另一方面,公司将紧抓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对已投资的新兴产业项目建立
动态督导机制,持续加大新路径探索力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积蓄全新增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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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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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
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
办理相应业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
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会对下一年度银行申请信用(授信)
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业务,应根
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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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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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
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30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23500万元。
涉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包括: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胜达概
念”)、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环保”)、湖北大胜达包装印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大
胜达”)、杭州思密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思密得”)、贵州省习水中彩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彩”)、贵州省习水中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飞”)、
杭州胜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胜铭”)以及在担保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的其他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确定各项
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
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列式是基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在本次担保有效期
及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公司控股子公司(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
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
划担保总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
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
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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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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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4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
份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和数量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22783446.18元。因公司实
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
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
份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44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
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37692.3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3137692.31元。本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
购金额合计23137692.3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其中,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3137692.3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30%。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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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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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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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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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创芯融”或“受让方”)出具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3月18日,合创芯融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9.9540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
转让其持有公司4400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38001880.40元。
合创芯融承诺: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现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合创芯融重新承诺: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锁定期由18个月自愿延长至24个月,即在协议转让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24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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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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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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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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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股东会的召开日期:2026年4月3日
3.取消的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原因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
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同时,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跨界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5
1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目前,公司正就《监管工作函》所关注的事项组织回复。根据公司工作进展安排,公司决
定暂时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司待《监管工作函》回复完成后再发布召开股
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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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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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
”)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技
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瞳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
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海南鼎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正私募基金”)
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2.70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扬州启明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961%的股权
、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满足增资协
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公司第三代
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胜达”)拟按与公司相同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
,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半导体1.9608%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芯瞳半导体成立于2019年,是国内专注于通用高性能图形处理器芯片设计研发与销售的先
驱企业,依托深度整合图形渲染、通用计算及人工智能计算能力的先进架构的现代图形处理器
芯片体系,面向云端和终端客户,提供通用高性能、可持续迭代的国产图形处理器解决方案,
以满足从桌面应用到算力中心的多场景算力需求。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不断推动企业
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
芯瞳半导体22.9831%的股权,其中拟以人民币2786万元受让鼎正私募基金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
增资前2.7074%的股权、拟以人民币2214万元受让启明股权投资持有芯瞳半导体本次增资前1.5
96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50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分两次完成,第一次在
满足增资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第二次为持续满足第一次增资条件并且标的
公司第三代图形处理器流片成功后再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新胜达拟按
与公司相同的增资价格及条件以人民币5000万元对芯瞳半导体增资,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瞳
半导体1.9608%的股权。
新胜达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已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新胜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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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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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胜达”或“转让方”)与海南合创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创芯融”或“受让方”)于2026年3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以9.9540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4400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
的股份,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38001880.4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胜达持有公司272572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6%,合创芯融未持
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新胜达持有公司22856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6%,合创
芯融持有公司440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本次新胜达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是基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整体战略的一揽子安
排。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以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芯瞳半导体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芯瞳半导体)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包括不限于增资和老股转让事项)并生效为前提(视
为投资事项成功),若投资事项未成功,则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
受让方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
让方承诺在股份受让后18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触及
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
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新胜达与合创芯融于2026年3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胜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以9.9540元/股的价格向合创芯融转让其持有公司44002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8.00%。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新胜达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是基于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及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整体战略的一揽子安
排。此举的核心目的,旨在通过引入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的战略投资者合创芯融,为公司的长远
发展注入新动能。此举一方面通过资源赋能实现产业协同,借助合创芯融的行业资源为被投资
公司提供技术、供应链或市场渠道支持,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预期效益最大化,夯实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决策水平,适度降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以优化股
权集中度,同时引入合创芯融作为产业型、专业投资型股东,带入科技产业投资视角,推动公
司治理更加市场化、透明化,从而提升整体战略决策质量。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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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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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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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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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对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跨界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处分日期:2026-03-18
处理事由:关于对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协议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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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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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A座19层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
能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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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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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海
南大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SENDAINTERNATION
ALPTE.LTD.(以下简称“SENDAINTERNATIONAL”),对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大胜达科技发展(泰国)有限公司(GreatShengdaTechnologyDevelopment(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大胜达”)进行增资。
投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72089.40万泰铢(折合人民
币约16015.60万元,具体按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
人民币)、SENDAINTERNATIONAL拟出资12774.6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2838.04万元,具体按
届时中国银行挂牌价人民币兑换泰铢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换算人民币)对泰国大胜达进行
增资,公司子公司大胜达(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胜达”)本次不参与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大胜达的注册资本由300万泰铢增至85164万泰铢,公司将通过子公司
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子公司香港大胜达持有泰国大胜达85%的股权、SENDAINTERNATIONAL将持有
泰国大胜达15%的股权。因此,泰国大胜达的股权性质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
本次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尚需履行相关部门备案或
审批手续,相关审批程序和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
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
A股)76164705股,发行价格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399992.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人民币6800754.71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1602266.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996970.85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7616470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2832265.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
110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
了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
的募集资金用途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对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项目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及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除
预留募集资金2611.73万元用于该项目待支付部分工程设备合同款外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
利息17484.20万元(截至2025年6月19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变更至
新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泰国大胜达为公司募投项目“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88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815.00万元,包括土地购置费用24
02.32万元,厂房购置与装修费用共计6597.68万元,设备购置费88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
8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17484.20万元(截至2025年6月19日数据,最终金额以销户
结转时资金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为稳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落地,保障“泰国包装纸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高效建设与
持续运营,公司拟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SENDAINTERNATIONAL。公司子公
司海南大胜达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新增出资72089.4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16015.60万元)、SE
NDAINTERNATIONAL拟出资12774.6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2838.04万元)对泰国大胜达进行增
资,公司子公司香港大胜达本次不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大胜达的注册资本由300
万泰铢增至85164万泰铢,公司将通过子公司海南大胜达投资及子公司香港大胜达持有泰国大
胜达85%的股权、SENDAINTERNATIONAL将持有泰国大胜达15%的股权。因此,泰国大胜达的股权
性质由原来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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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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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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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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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A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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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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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
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佳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履历请详见公告附件。
方佳彬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方佳彬,男,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萧山区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外聘教师,2012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核价中心助理工程师职务,2016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核价中心助理工程师职务,2024年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核
价中心副主任职务;2025年11月17日起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方佳彬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方佳彬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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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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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
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
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
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增加控股子公司杭州胜铭纸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胜铭”)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被担保人,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并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
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
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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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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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A座1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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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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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该事项已经公司
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和《
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依据新修订的制度审议通过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及相应委员会委员人选。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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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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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
修订)的规定,现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吾校、
方能斌、方聪艺就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面积为25965平方米尚未取得房
屋产权证书的厂房事宜所作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承诺产生的背景
因公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路52号的全部生产经营用地被列入征迁
范围,为确保时间进度,解决拆迁导致的产能搬迁问题,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公司曾
向关联方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可达”)租赁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
桥村面积为25965平方米的厂房,与双可达就该等关联租赁签订《租赁协议》。由于历史遗留
原因,该等厂房所涉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3144号)
,但当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尚处于权证办理过程中。
公司实际控制人就上述公司租赁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厂房情况,于2019年12月26日出
具《承诺函》,做出了如下承诺:“本人作为公司及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承诺在18个月内通过公司另行建设、购买、租赁其他合适的经营场所或将办理完毕产权证书的
上述房产合规、公允纳入公司体内,以解决关联交易,在此之前,承诺按照公允价格向公司出
租该等房产。如因该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厂房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相关房产被责
令拆除,本人将赔偿公司包含搬迁费用等在内的损失。本人保证不因此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二、变更及继续承诺履行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
1年7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申请变更及继
续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申请变更及继续履行
其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的公司租赁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厂房的相关承诺。实际控制人申
请变更“本人作为公司及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在18个月内通过公司另
行建设、购买、租赁其他合适的经营场所或将办理完毕产权证书的上述房产合规、公允纳入公
司体内,以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变更承诺为“本人作为公司及浙江双可达纺织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次审议通过后60个月内通过公司另行建设、购买、租赁其他合适的经营
场所,以解决关联交易。”原承诺中,“在此之前,承诺按照公允价格向公司出租该等房产,
如因该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厂房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相关房产被责令拆除,本人
将赔偿公司包含搬迁费用等在内的损失。本人保证不因此而损害公司的利益。”仍然有效,实
际控制人将继续履行该部分承诺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申请变更及继续
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对内部生产经营场地的优化,已将相关生产经营设施搬迁至公司自有
生产厂区内,公司已不再租赁上述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
厂房。上述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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