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698 航天工程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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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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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1-16│ 12.52│ 9.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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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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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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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氢能有限公司 │ 45925.27│ ---│ 62.60│ ---│ 2739.5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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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聚新能气体有限│ ---│ ---│ 51.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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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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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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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 2.06亿│ ---│ 1.88亿│ 91.26│ 7709.18万│ ---│
│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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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航天煤化工设计│ 1.75亿│ ---│ 1.76亿│ 100.24│ ---│ 2014-12-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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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4069.40万│ ---│ 4115.30万│ 10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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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煤量2500吨级│ 3025.00万│ 714.19万│ 3084.58万│ 101.97│ ---│ ---│
│航天粉煤气化炉技术│ │ │ │ │ │ │
│研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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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5.29亿│ ---│ 5.28亿│ 99.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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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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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7 │交易金额(元)│2.7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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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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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航天氢能有限公司22000万元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比例为16.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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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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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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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拟以27306.92万元自有资金收│
│ │购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持有的航│
│ │天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氢能或标的公司)22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6.79%;拟 │
│ │以18618.35万元自有资金收购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
│ │)持有的航天氢能15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1.45%(以上统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航天工程持有航天氢能的股权由45000万元增加至82000万元,持股比例由34.35%增加│
│ │至62.6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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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7 │交易金额(元)│1.8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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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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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航天氢能有限公司15000万元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比例为11.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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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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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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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拟以27306.92万元自有资金收│
│ │购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持有的航│
│ │天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氢能或标的公司)22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6.79%;拟 │
│ │以18618.35万元自有资金收购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
│ │)持有的航天氢能15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1.45%(以上统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航天工程持有航天氢能的股权由45000万元增加至82000万元,持股比例由34.35%增加│
│ │至62.6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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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2.8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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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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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新疆聚新能气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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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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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新疆聚新能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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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聚新能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新能气体或标的公司)。 │
│ │ 增资金额: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 │出资人民币28050万元,通过对聚新能气体增资的方式取得其51%股权,并成为聚新能气体的│
│ │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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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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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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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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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拟为同一企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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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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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工程)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航天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主要条款│
│ │不变。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 │股东会审议。 │
│ │ 除日常关联交易和与航天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 │08)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其他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公司于2025年与航天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 │》,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目前,根据公司实│
│ │际业务及存贷款情况,拟与航天财务公司继续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不变。│
│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金融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
│ │ 鉴于航天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除日常关联交易和与航天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
│ │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5-008)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其他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 │
│ │ 3.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0日 │
│ │ 4.法定代表人:史伟国 │
│ │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6.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
│ │ 7.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
│ │ 8.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 │
│ │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
│ │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 │10)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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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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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
│ │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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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为其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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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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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拟以27306.92万元自有资金收│
│ │购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持有的航│
│ │天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氢能或标的公司)22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6.79%;拟 │
│ │以18618.35万元自有资金收购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
│ │)持有的航天氢能15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1.45%(以上统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
│ │成后,航天工程持有航天氢能的股权由45000万元增加至82000万元,持股比例由34.35%增加│
│ │至62.6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 │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
│ │报告及评估结果的备案以及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批复完成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本公告第八部分“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
│ │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的备案以及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且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 │,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基于发展规划及业务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航天氢能的持股比例,增强│
│ │公司对航天氢能的管理和控制,优化航天氢能的股权结构,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能力,│
│ │公司拟以27306.92万元自有资金收购新车基金持有的航天氢能22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1│
│ │6.79%;拟以18618.35万元自有资金收购国华基金持有的航天氢能15000万元股权,股权比例│
│ │为11.45%。本次交易完成后,航天工程将直接持有航天氢能82000万元股权,占比62.60%, │
│ │新车基金和国华基金将不再持有航天氢能的股权。 │
│ │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
│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
│ │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
│ │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的备案以及关于本次交│
│ │易的批复,批复完成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由于公司与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
│ │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投资分别为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国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 │之一,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为新车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基于谨慎性原则,新│
│ │车基金、国华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收购新车基金、国华基金持有航天氢能的│
│ │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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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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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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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工程)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主要条款
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和与航天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其他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公司于2025年与航天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目前,根据公司实际业
务及存贷款情况,拟与航天财务公司继续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不变。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金融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
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鉴于航天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除日常关联交易和与航天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详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8)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其他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
3.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0日
4.法定代表人:史伟国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7.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8.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
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0)对金
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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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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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
享经营成果,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
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
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
际情况,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条件、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
案。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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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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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促
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
要求,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
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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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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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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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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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566095798
.82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0199250.00元(含
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
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为基数,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79450.0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5
年9月10日刊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
5年9月18日实施完成该项分配方案(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
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9479450.62元)。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9678700.62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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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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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
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因内部工作调整,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进行变更,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恩船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玲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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