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00 宁水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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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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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1-10│ 16.63│ 5.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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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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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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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4497.72│ 659.8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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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327.47│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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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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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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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5万台智能水 │ 3.00亿│ 326.04万│ 2.93亿│ 97.76│ 4391.35万│ ---│
│表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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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9000.00万│ 0.00│ 9887.90万│ 109.8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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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5400.00万│ 600.00│ 3987.47万│ 73.8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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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4300.00万│ 65.32万│ 2442.98万│ 5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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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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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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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3 │交易金额(元)│1496.8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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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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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3│标的类型 │股权 │
│ │4,000股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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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乌昕、杨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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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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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48,388股,占公│
│ │司总股本的25.36%。其中,控股股东之一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23,657股,占公│
│ │司总股本的16.97%;控股股东之一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4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2.85%;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8,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 │1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蓝墨7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控股股 │
│ │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 │“蓝墨8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
│ │ 内部转让股份的主要内容:因家族资产规划,蓝墨8号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 │
│ │有的2,034,000股股份转让给乌昕(张琳之子,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和杨茗(张蕾 │
│ │之女,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蓝墨8 │
│ │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乌昕和杨茗将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 │ 2025年9月1日,公司收到蓝墨8号送达的《关于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转让结果 │
│ │的告知函》,蓝墨8号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乌昕合计转让1,234,000股,占公│
│ │司总股本的0.61%,减持总金额14,968,420元,转让完成后乌昕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
│ │人。此外,上述股东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提前终止其转让计划,其未转让部分本次不再转│
│ │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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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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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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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实施前,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7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股份来源
于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9),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宗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99885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不超过199961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999238股。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为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2026年7月6
日,公司收到王宗辉先生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宗辉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99961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995000股,累计减持
5994619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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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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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4
行政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王哲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一项议案并已获得通过。本
次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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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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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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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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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57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股份
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宗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99885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99961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999238股。上述减持计划
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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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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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4
行政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琳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乌昕先生、王哲斌先生列席本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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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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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实施前,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48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
其中,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蓝墨7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另外,股东
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77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股东赵绍满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9446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股东徐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43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52%;股东王开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上述蓝墨7号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取得,其他股东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
间内部转让股份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因家族资产规划,蓝墨
7号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全部共计3490000股股份转让给张琳和张蕾,本次通过大
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蓝墨7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另外,因个人资金需求,王
宗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24257股;赵绍满先生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78711股;徐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54154股;王开拓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142494股。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价格
按市场价格确定。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蓝墨7号、王宗辉先生、赵绍满先生、徐云先生、
王开拓先生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墨7号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向张琳和张蕾累计转让3490000股股份;王宗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20
000股;赵绍满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28400股;徐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股份538600股;王开拓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结束。
蓝墨7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张琳、张蕾转让股份,转让后,蓝墨7号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王宗辉、赵绍满、徐云、王开拓与控股股东张世豪、控股股东张琳、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蓝墨7号原为一致行动人,经各方协商一致于2025年4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王宗辉、赵绍满、徐云、王开拓承诺,自《解除协
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将继续参照原一致行动关系遵守对股份转让的有关条款,与原一致
行动股东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及减持股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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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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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集水计量产品研发制造、水务工业物联网技术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深耕
供水计量与测量领域60余年,构筑了以品牌影响力、营销服务网络、技术创新积淀及智能制造
能力为核心的独特竞争优势,依托齐全的产品矩阵与一贯卓越的品质积淀,树立了良好的品牌
形象,铸就了领先的市场地位。2026年,公司再度荣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
成为行业内唯一蝉联该项国家级荣誉的标杆企业,从国家层面充分印证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稳
固与可持续性。
深厚的行业积累和领先的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发展筑牢坚实壁垒。2025年,面对复杂的
市场环境,公司明确经营思路与发展方向,全力夯实稳健增长根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326
.19万元,同比增长1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34.89万元,同比增长7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43.36万元,同比增长22.88%。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持“让每一滴水创造价值”的使命,怀揣“成为有价值的百年企业
”的美好愿景,坚持“一业为主,做精做强”的经营方针,立足规范治理与核心主业,坚持稳
健经营、强化抗风险能力,致力于追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具备完整智慧水务服务能力
的综合集团企业:
(1)对外稳固行业地位,扩展市场空间。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将精准把握周期换表等存
量市场机遇,并抢抓政策性新增市场红利,持续巩固表计主业领先地位,确保经营基本盘稳固
,同时持续推进订单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差异化、高利润产品的规模贡献度。海外市场方面,
公司将依托原有优势加快业务拓展步伐,推动海外业务规模提升。此外,公司将加速推进智慧
水务场景落地,将业务由供水计量向全场景水务服务延伸,重点围绕供水管网整体智能化解决
方案,构建“智能感知—数据驱动—工程服务”的智慧水务生态,为持续增长注入新动能,夯
实水务领域长期龙头地位。
(2)对内强化各板块协同,提升发展韧性。公司将不断强化销售、技术、供应、品质和
管理体系协同,同时深化集团与各子公司的协同联动,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为长远健
康发展筑牢内在根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和发展韧性。
公司将持续完善区域、客户、产品协同的销售体系,全力以赴开拓市场,推动销售目标有
效落地;将聚焦表计主业核心技术路线,同步加快海外技术研发拓展与场景应用,并推进智慧
水务领域技术布局,夯实技术壁垒;将充分发挥省级智能工厂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化精益
生产,完善供应链质量管理与数字化建设,提升生产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将依托“二检合一
”资质优势,强化源头质量管控,前置质量风险管控,系统性提升综合检测能力与运行效率,
全面提升品质保障能力;将深化管理改革,加快数字化及智能化转型,强化财务统筹与资金精
细化管理,盘活低效资产,健全人才发展体系,多措并举落实降本增效,全面提升管理协同效
率、成本控制与风险识别水平,赋能组织效能与整体运营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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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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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
.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胡俊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马洁林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赵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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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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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
董事、副总经理陈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副总经理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
资格审查,现同意提名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乌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乌昕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同意补选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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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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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
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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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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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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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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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
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176.84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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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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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48943.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0320539.72元。
经董事会决议,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
999619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5500股,以19815643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
利59446930.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68%。最
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
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3335170.27元(含交易费用),加上公司此次拟派发
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72782100.47元,合计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77.9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
称“回购并注销”)金额共计15166116.4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4613046.63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
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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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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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副总经理陈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陈伟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陈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等相关工作。陈伟先
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先生参与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在员工持股计划中所持份额将按照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或义务。
陈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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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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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0.00万元到10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
258.25万元到4958.25万元,同比增加62.16%到94.59%。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00.00万
元到6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58.56万元到2258.56万元,同
比增加14.17%到57.3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0.00
万元到10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258.25万元到4958.25万元
,同比增加62.16%到94.59%。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00.00万元到6
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58.56万元到2258.56万元,同比增
加14.17%到57.3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5630.3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1.7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41.44万元。
(二)每股收益:0.2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以下原因所致:
1、公司转让子公司慈溪宁水仪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该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利润产
生约3560.15万元的影响。
2、公司上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抓住行业发展的契机进行有力的市场开拓,推动业绩
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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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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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48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8%,其中,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蓝墨7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另外,
股东王宗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77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股东赵绍满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9446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股东徐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43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52%;股东王开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上述蓝墨7号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取得,其他股东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家族资产规划,蓝墨7号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全部
共计3490000股股份转让给张琳和张蕾,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蓝墨7号
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另外,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宗辉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2425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赵绍满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7871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徐云先生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5415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28%;王开拓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2494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07%。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蓝墨7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张琳、张蕾转让股份,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王宗辉、赵绍满、徐云、王开拓与控股股东张世豪、控股股东张琳、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蓝墨7号原为一致行动人,经各方协商一致于2025年4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王宗辉、赵绍满、徐云、王开拓承诺,自《解除协
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将继续参照原一致行动关系遵守对股份转让的有关条款,与原一致
行动股东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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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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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4
行政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琳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马思甜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董事陈翔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
2、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乌昕先生、王哲斌先生列席本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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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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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溯嵘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董事会结构优化调整,
马溯嵘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
去前述职务后,马溯嵘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溯嵘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马溯嵘先
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溯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马溯嵘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马溯嵘先生简历
马溯嵘先生,男,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9月至
2007年8月,任华院分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咨询事业部咨询顾问;2007年9月至2017年3月
,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精算主管、电子商务业务部见
习经理、海曙支公司高级主管兼综合部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
审计部、投资部部门负责人;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
马溯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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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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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4行政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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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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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
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而不
得解锁的共计1737250股股票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0169
9184股减少为199961934股,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201699184元减少至199961934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
人对此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
(一)回购注销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配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
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和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解除锁定期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其中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及2023年业绩平均
数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考核目标。因此,本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50%权益份额共计1737250股股票不
得解锁,由公司回购后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为原始出资金额6.8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653089),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办理
上述173725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申请,预计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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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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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
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1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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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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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由11.41元/份调整为11.21元/份;同意将本激励计划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
2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余仍在职的8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由于行权条件
未成就而不得行权的86675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938750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上述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注销938750份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毕。
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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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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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
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而不得解锁的共计1737250股股票由公司
回购后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01699184股减少为199961934股,公司注
册资本预计将由201699184元减少至19996193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2)、《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和废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9)、《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以及2025年9月16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未解锁股份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
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16日起45日内(现场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至17:
00)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4-88195854
4、电子邮箱:zqb@chinawatermeter.com
5、申报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此外,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
人请致电联系人进行确认,并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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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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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披露日,宁波水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48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6%。其中,控股股东之一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2365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控股股东之一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4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85%;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8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蓝墨7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墨8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因家族资产规划,蓝
墨8号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2034000股股份转让给乌昕(张琳之子,本次转让前
未持有公司股份)和杨茗(张蕾之女,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
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蓝墨8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乌昕和杨茗将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2025年9月1日,公司收到蓝墨8号送达的《关于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转让结果
的告知函》,蓝墨8号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乌昕合计转让1234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61%,转让完成后乌昕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此外,上述股东基于自身资金
安排决定提前终止其转让计划,其未转让部分本次不再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内部转
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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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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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并保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更好地实施,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决定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并相应修订《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宁
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条款。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
、2024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653089)中所持有的3474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
024年7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80489),过户价格为6.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
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5、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进
行合理调整。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工作,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决定调
整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况下的权益处置方式。调整前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对应方案、摘要及管理办法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新规要求,并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情况以及部分
持有人离职情况等公司实际,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同步修改,如取消监事会
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承接对应部分职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后对应
人员职务的变更调整,进而相应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三类持有
人的持有份额;部分持有人离职,对应份额转让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有所调整等。但
此类变更不涉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总持有份额不变。除上述条款外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稿)》《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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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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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未达成
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
的共计1737250股股票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拟由公司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予以审议。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
、2024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653089)中所持有的3474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
024年7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80489),过户价格为6.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
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宁波
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5、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鉴于未达成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
就,对应未解锁的50%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后续该部分未解锁股票拟由公司回购后进行注销。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律师就此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的情况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1、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74500股,占公司现
有总股本的1.72%。
2、锁定期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
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锁定期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678号),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00514439.82元
,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50%权益份额共计1737250股股票不得解锁。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配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依据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优
化调整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后续该部分未解锁股票将由公
司回购后予以注销。具体回购注销程序,将在调整后的方案正式通过审议后,按规范有序组织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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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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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
价格由11.41元/份调整为11.21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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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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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对应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对应的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2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因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未成就而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未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时,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鉴于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目前仍在职的8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
应已获授的8667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全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38750份。
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80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05500份调整为8667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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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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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
以及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4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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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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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1月26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江北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湖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6.3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2022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蓝湖投资的通知,标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备案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情况
2022年3月1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蓝湖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宁波江北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江兴浩将其持有的2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
让给宁波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整体规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变更有限合
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近日,公司收到标的基金通知,其有限合伙人宁波凤凰亚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龚利红,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手续。
上述认购主体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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