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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集团(6037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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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700 宁水集团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4497.72│ 659.89│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1327.47│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405万台智能水 │ 3.00亿│ 1228.67万│ 2.86亿│ 95.38│ 1486.19万│ ---│ │表扩产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9000.00万│ 431.58万│ 9887.90万│ 109.87│ ---│ ---│ │目 │ │ │ │ │ │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5400.00万│ 3.81万│ 3815.40万│ 70.66│ ---│ ---│ │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300.00万│ 199.63万│ 2169.31万│ 50.4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30│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 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 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 2024-07-09│其他事项 ──────┴──────────────────────────────────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和最 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98人,最终认购份额 总数为236266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23626600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3474500股,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653089)中所持有的3474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7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80489),过户价格为6.8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74500股,过户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和24个月,每期可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各年度持有人实际分配的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 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6-27│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80.55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4、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8)。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2、授予数量:180.55万份 3、授予人数:84人 4、行权价格:11.41元/股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 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 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 2024-06-15│其他事项 ──────┴────────────────────────────────── 现金分红总额: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59386861.20元(含税)调整 为59351065.2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股份回购 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262704.86元。公司 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 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12日),公司 总股本为20324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285796股,以19795620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股利59386861.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 5.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 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 022年8月31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20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4367%。 2024年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 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85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5116股,公司总股本为203242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405116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97836884股。 根据上述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 0324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5405116股后的总股本197836884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59351065.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22%。 ──────┬────────────────────────────────── 2024-05-18│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原85人调整为84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为180.55万份不变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于20 24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4、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水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8)。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原85名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于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 励计划名单。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5人调整为84人,不再列入 激励名单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票期权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180.55万份不变。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次调整在董事会授权办理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5-18│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80.55万份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4年5 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180.5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1 .41元/股。 ──────┬────────────────────────────────── 2024-05-09│其他事项 ──────┴────────────────────────────────── 1、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 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 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 1、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 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并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 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 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共100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362.66万元,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不得 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7、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 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 2个月和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和50%,各年度持有人实际分配的比例和 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 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 担。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262704.86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43507116.40元。 经董事会决议,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 0324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285796股,以19795620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 利59386861.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24%。最 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上市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 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水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2024-04-16│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包建亚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建亚女士(以下简称“征集人”),其基 本情况如下: 包建亚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 ,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 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 等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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