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01 德宏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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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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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3-30│ 13.50│ 2.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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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17│ 14.56│ 2329.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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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04│ 11.97│ 2682.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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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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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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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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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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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100万台汽 │ 1.90亿│ 882.04万│ 1.99亿│ 104.66│ 2.72亿│ ---│
│车交流发电机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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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万个汽车发 │ 3351.00万│ 109.17万│ 3016.18万│ 90.01│ 3776.07万│ ---│
│电机关键电子产品- │ │ │ │ │ │ │
│汽车发电机用整流桥│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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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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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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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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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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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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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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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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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及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和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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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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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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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德宏
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
本原则,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并综合分析以下因素: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注重实现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
2、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
发展前景,在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全面考虑各种资本金扩充渠道的资金来源数量和成本高低,使利润
分配政策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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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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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原则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6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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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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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审部负责人谢莹女士近
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朱香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
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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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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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
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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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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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吴兴区八里店镇东部新城的总体规划,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经各方协商,拟对浙江德
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乙方”或“德弘电子”)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1388号地块上的厂房及
附属物进行拆迁,由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给予拆迁补偿。根
据《2023年八里店镇全域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低效用地收储补偿)》,结合现场测量、评
估工作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具体补偿事宜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拆迁事项已经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征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拆迁事项概述
根据吴兴区八里店镇东部新城的总体规划,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经各方协商,拟对浙江德
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乙方”或“德弘电子”)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1388号地块上的厂房及
附属物进行拆迁,由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给予拆迁补偿。根
据《2023年八里店镇全域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低效用地收储补偿)》,结合现场测量、评
估工作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具体补偿事宜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本次征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签署上述相关协议,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协议具体内容及
处理本次征迁的相关事宜。
(一)协议双方: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合计¥66877352.54元(大写金额:陆仟陆佰捌拾柒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肆
分)。
2、资金支付:(1)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3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前述预付款转为首期补偿款。(2)厂
房全部腾空后,乙方准备好注销相应权利证书资料后,向甲方提交拟注销权证通知书以及全套
注销资料副本,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书并确认相关注销资料副本齐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补偿款¥13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万元整);乙方在收到第二期补偿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有权部门提交正式的权证注销申请。(3)本协议所涉地块对应不动产权证等相
关权利证书注销登记办理后三个月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补偿款,即剩余补
偿款50877352.54元(大写:伍仟零捌拾柒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肆分)。
3、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过双方签章后成立,并经乙方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
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拆迁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现处于出租或闲置状态,拆迁事宜对公司生产经营
无重大影响。预计本次拆迁补偿将对公司2026年度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本次拆迁公司最终获
得的补偿收入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披露的数据
为准)。
公司将在《企业拆迁补偿协议》生效后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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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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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
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其薪酬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非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
及薪酬体系确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参考同行业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及履职工作
量确定,具体金额为每年人民币柒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
旅费、调研费等)由公司承担。
(3)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享受董事津贴,其岗位薪酬
标准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组合模式,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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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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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购买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目限
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
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
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
、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金额及期限
在连续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系指公司在任一
时点持有全部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初始投资金额(不包括因购买而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
等)的总和。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
把关、谨慎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
体决定购买的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材料,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跟
进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应与售出产品的
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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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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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各方面因素,制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1361901股,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54
476.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之比为24.44%,占当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90.62%。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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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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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2026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5年度标准
协商后确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
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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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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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浙江镇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德弘电子、镇能科技提供总额不
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实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协
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德弘电子、镇能科技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6734.04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0.93%。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浙江德弘汽车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
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德弘电子、镇能科技提供总
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前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除有权机构单独审议的担保合同以外,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有效
期以其约定的有效期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德弘电
子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提前终止,以本议案为准。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供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注]:对于公司拟为镇能科技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持有镇能
科技40%股权的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代偿的全部款项以
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40%(含本数)范围内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届时签订的相
关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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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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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为浙江德宏汽车
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德弘电子提供担保人民币3000万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德弘电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弘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于近日签署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为德弘电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六个月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德弘电子为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担保事项
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5-035)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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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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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持有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7334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80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德宏汽车
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2)。
朱国强先生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44
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3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国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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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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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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