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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洋科技(6037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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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703 盛洋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 3.60亿│ 7601.26万│ 2.27亿│ 63.00│ 1910.56万│ 2023-12-22│ │设项目 │ │ │ │ │ │ │ ├─────────┼──────┼─────┼─────┼─────┼─────┼──────┤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 1.50亿│ 1221.22万│ 6566.70万│ 43.78│ ---│ 2022-09-26│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0亿│ ---│ 1.33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盛洋声学(广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经理为其法定代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并提供配套│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19 │ ├──────┼────────────────────────────────────────┤ │关联方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中交卫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 │ │简称“浙江中交”或“合资公司”) │ │ │ 投资金额:浙江中交的注册资本拟定为2022.5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洋科技”)拟以货币出资1213.5万元人民币│ │ │,持股比例60%;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科技”)拟以知识产权评估 │ │ │作价出资809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0%。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与中交科技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中交,致力于卫星通信终端及关键部件(组件)的│ │ │研发和生产制造,搭建集卫星通信终端(平台)设计、研发、总装生产、租赁、平台运营和│ │ │售后服务等为一体的公司,提供卫星通信终端、解决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 │ 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盛洋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交通通信信│ │ │息中心下属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通信集团”)实际控制国交北│ │ │斗,并持有中交科技100%股权,中交科技为盛洋科技的关联方。同时,上市公司董事张俊任│ │ │交通通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孔祥伦任中交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市公│ │ │司董事顾成任交通通信集团实际控制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 │司董事长。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盛洋科│ │ │技与中交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 │ │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俊、孔祥伦、顾成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6 │ │ │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 │ │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该事项│ │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程序符合│ │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议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中,能严格遵循法律│ │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 │ │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中交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 │ │ 名称: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院66号楼2层206 │ │ │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院66号楼2层206 │ │ │ 法定代表人:孔祥伦 │ │ │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叶利明 3000.00万 13.06 80.87 2020-06-23 叶盛洋 500.00万 1.67 71.43 2021-06-24 ───────────────────────────────────────────────── 合计 3500.00万 14.7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虬晟光│浙江京东方│ 1632.00万│人民币 │2017-11-21│2019-04-17│连带责任│是 │是 │ │电技术有限│显示技术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12│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的 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 务或业务的组合。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 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 ,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 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2│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 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 强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 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2│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系浙江盛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洋科技”)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虬晟光电提供担保的最 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0 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的业务发展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公司在虬晟光电的持股比例为94.8438%,担保比例为10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 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 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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