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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洋科技(6037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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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703 盛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 3.60亿│ 2333.56万│ 2.50亿│ 69.48│ 1018.42万│ 2023-12-22│ │设项目 │ │ │ │ │ │ │ ├─────────┼──────┼─────┼─────┼─────┼─────┼──────┤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 1.50亿│ 1009.68万│ 7576.37万│ 50.51│ ---│ 2022-09-26│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3亿│ ---│ 1.33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6-27 │转让比例(%) │7.99 │ ├──────┼────────────────┼──────┼────────────────┤ │交易金额(元)│3.83亿 │转让价格(元)│11.53 │ ├──────┼────────────────┼──────┼────────────────┤ │转让股数(股)│3319.8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叶利明、叶盛洋、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美玲、叶建中、徐凤娟 │ ├──────┼────────────────────────────────────────┤ │受让方 │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27 │交易金额(元)│3.8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198,5│标的类型 │股权 │ │ │70股股份 │ │ │ ├──────┼────────────────┴──────┴────────────────┤ │买方 │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叶利明、徐凤娟、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盛洋、叶美玲、叶建中 │ ├──────┼────────────────────────────────────────┤ │交易概述 │2024年5月16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或“公司”或“上市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盛洋控股”)、叶盛洋、叶美玲、叶建中和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芯辰投资”)签署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 │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盛洋科技33,198,570股│ │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经各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 │ │ │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382,779,512.10元。 │ │ │ 受让方/甲方: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转让方一/乙方一:叶利明 │ │ │ 转让方二/乙方二: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三/乙方三:徐凤娟 │ │ │ 转让方四/乙方四:叶盛洋 │ │ │ 转让方五/乙方五:叶美玲 │ │ │ 转让方六/乙方六:叶建中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 │ │宜已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并提供配套│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叶利明 3000.00万 13.06 80.87 2020-06-23 ───────────────────────────────────────────────── 合计 3000.00万 13.0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虬晟光│浙江京东方│ 1632.00万│人民币 │2017-11-21│2019-04-17│连带责任│是 │是 │ │电技术有限│显示技术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系浙江盛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虬晟光电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因业务发展需求,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敞口授信。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虬晟光电申请银行授信以最高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在虬晟光电的持股比例为94.8438%,担保比例为100%。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和5月12日,召开了五届七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 电的业务发展需求,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本 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 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12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12)。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预留份额3594499 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3名认购对象认购,根据《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91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非交 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4.67元/股。 (三)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3594499份 ,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数量为769700股。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3名参与对象授予全部预留份额,授予规模占本持股计划 总规模的10.02%。本次授予对象均为公司核心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授予受让价格一致,为4.67元/股。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 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 2025-04-1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 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 强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 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 务或业务的组合。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 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 ,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汇率波动幅 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 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 2025-04-18│银行授信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 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 池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 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担保 合同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 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76.59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2069.4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537.4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 准备32.81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2.8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4.0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关于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减值情况2018年9月,公司收购浙 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51%股权,合并成本为26520万元。购买日 ,虬晟光电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480.27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7095.06万元确认为商誉。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 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2.28万元;2021-202 3年度,公司因收购虬晟光电所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公司拟对收购虬晟光电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可 回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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