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06 东方环宇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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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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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6-27│ 13.09│ 4.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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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12-21│ 12.15│ 3.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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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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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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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 ---│ ---│ 3548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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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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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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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 1.47亿│ 2660.71万│ 1.26亿│ 71.97│ ---│ ---│
│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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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 1.30亿│ 390.35万│ 5973.10万│ 100.00│ ---│ ---│
│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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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114.06万│ 4181.26万│ 100.00│ ---│ ---│
│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 │ │ │ │ │ │
│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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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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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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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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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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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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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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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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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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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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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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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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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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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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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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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伟伟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78%股份的股
东李伟伟,在2026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提案内容为《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提议公司在原8.7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1.
0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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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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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后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
不超过9.70亿元(含收益)。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70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方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具体种类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单项理财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种类及额度的范围内组
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
(五)投资期限
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限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原8.70亿元(含收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的基础上追加1.0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将调整至不超过9.70亿元(含收益)),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追加后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限一致,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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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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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
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报等因素基础上,健全现金分红回报机制,确保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实
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分红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情况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实施连续、稳定、科学
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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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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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的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
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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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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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
品,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
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
本次投资额度生效后,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相应失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方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具体种类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单项理财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种类及额度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实施操作。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授权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含收益)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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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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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
、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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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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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基于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其
他非流动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
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合计2,946.40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
年的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基于单项和组合的方法
进行综合考量。评估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了历史交易事件的影响、当前经济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环境变化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按
照账龄分析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计算。因此,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532.3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
值准备209.78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22.5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非流动资产
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414.10万元。其中,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0.9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413.17万元,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取
得抵债房产,由于当地房价下跌,经评估机构评估出现减值,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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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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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疆东方环
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7397698.
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3827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444442.6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0444442.6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78.87%,占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7.26%。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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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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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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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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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6)。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潘红卫女士
和夏福登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
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现委派周志先生接替夏福登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红卫女士和周志先生。
二、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202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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