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08 家家悦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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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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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改造项目 │ 2.03亿│ 2395.58万│ 9711.29万│ 47.84│ -9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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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 1.30亿│ 560.98万│ 1.13亿│ 86.76│ ---│ ---│
│园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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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亭购物广场项目 │ 5000.00万│ 202.22万│ 3485.53万│ 69.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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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物流园改扩建项│ 1.76亿│ 136.71万│ 1133.69万│ 6.4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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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 2.55亿│ ---│ 2.09亿│ 81.8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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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2.22亿│ ---│ 2.22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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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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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7805.00万 12.23 19.43 2024-12-21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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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805.00万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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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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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质押股数(万股) │1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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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4 │质押占总股本(%)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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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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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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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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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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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14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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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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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5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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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72 │质押占总股本(%)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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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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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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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1-30 │质押截止日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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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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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30日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23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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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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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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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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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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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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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
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款链、供应链金融产品、资产池、涌金司库
服务等。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实际融资金额以相关金融机
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其累计值应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各相关金融机构均应在
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
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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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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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220
19253.2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50496.59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366182621.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
2289200.5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
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
38338675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6264032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112260.
64元(含税);叠加公司2024年中期派发的现金红利69152879.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总额119265140.1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86663323.0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5928463.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0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
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9265140.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9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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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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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
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家
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7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11月15日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17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7元/股,最低价为
7.4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9.89元
/股调整为12.0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低于本次调整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
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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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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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公司新发展的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期限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为对公司新业
务的政策补充,对财务报告数据不产生影响。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公司积极优化烘焙产品的经营模式及产品结构,通
过升级超市内烘焙专区及烘焙店等方式,发展家悦烘焙品牌,加强烘焙类产品的店内现场加工
及销售展示,提高烘焙类产品的经营能力。为了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
经营状况,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
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
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因此相应对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估计政策进行了
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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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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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01786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4%
,本次质押后,家家悦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80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43%,占公司总
股本的12.23%。
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悦投
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935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9%,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80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37%,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通知,家家悦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票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8日,家家悦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
有的公司11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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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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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次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1、安全性高、风险较低;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四)期限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
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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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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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89342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893422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49号)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家家悦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控股股东”)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不超过38934223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9元/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38934223股A股股票,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38934223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996股,2020年回购股份变更用途注销8
999915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2024年11月19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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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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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约3.5亿元,实际投资额最终根据方案及项目可
研报告确定。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后续需依法律程序取得,具体建设内容需报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受到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项
目实施风险。
一、项目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项目合同书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18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和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各项事宜。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方着力布局发展高质量冷链物流产业,乙方拟在呼和浩特市建设以冷链物流为中心的综
合物流产业园,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公司投资建设智慧物流园项目的有关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家家悦集团智慧物流园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实际立项名称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在项目实施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本项目
的实施与经营(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3)项目规模:项目预计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约3.5亿元(最终根据方案及项目可研报告确
定),预计分两期建设。
(4)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地块由两宗相邻土地构成:一是工业用地面积约171亩;二
是加油站(油气电)地块商业用地面积约8亩;项目地块位于玉泉区祥和苑公租房南侧、机场
连接线以西、姜家营街以北,项目土地为净地出让。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内容包括冷链生鲜物流、预制菜生产、常温仓储设施,
产品销售展示中心、研发检测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加油站。
(三)其他
后续公司通过公开竞买方式取得国有土地所有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
付土地出让金,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无需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土地补偿相关的款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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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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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
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
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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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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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拟实施2024年第二期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10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公司董事翁怡诺先生在未来3个月计划减持其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5万股(含)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
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因债券
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4、若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拟定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
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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