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11 香飘飘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 ---│ ---│ ---│ 1880.00│ ---│ 人民币│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深恒和投资管理(深│ ---│ ---│ ---│ 1000.00│ ---│ 人民币│
│圳)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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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36万吨液体 │ 2.61亿│ 0.00│ 2.61亿│ 100.00│ 547.28万│ ---│
│奶茶建设项目 │ │ │ │ │ │ │
├─────────┼──────┼─────┼─────┼─────┼─────┼──────┤
│广东江门年产16.8万│ 2.48亿│ 3808.82万│ 2.55亿│ 102.92│ ---│ ---│
│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14.54万吨杯装 │ 2.48亿│ ---│ ---│ ---│ ---│ ---│
│奶茶自动化生产线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广东江门年产16.8万│ ---│ 3808.82万│ 2.55亿│ 102.92│-5011.89万│ ---│
│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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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蒋建斌 1830.00万 4.46 50.83 2024-03-05
杨冬云 1813.58万 4.42 84.25 2024-09-27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 1200.00万 2.88 34.32 2021-11-13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4843.58万 11.7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1813.58 │
├────────┼──────────────┼────────┼──────────────┤
│质押占所持股(%) │84.25 │质押占总股本(%) │4.42 │
├────────┼──────────────┴────────┴──────────────┤
│股东名称 │杨冬云 │
├────────┼──────────────────────────────────────┤
│质押方 │蒋建琪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杨冬云质押了1813.5753万股给蒋建琪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3-03 │质押股数(万股) │18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83 │质押占总股本(%) │4.46 │
├────────┼──────────────┴────────┴──────────────┤
│股东名称 │蒋建斌 │
├────────┼──────────────────────────────────────┤
│质押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02 │质押截止日 │2025-03-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02日蒋建斌质押了1830万股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蒋建斌先生办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香飘飘食品│下游经销商│ 54.00万│人民币 │2018-09-06│2019-06-27│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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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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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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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267.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5%。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0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根据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已达成。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
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
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
等待期已于2024年7月6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1、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7日。
2、行权人数及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30人,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为267.9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价格:14.23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
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日期为2024年7月7日-2025年7月6日(
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在自主行权手续办理之前,公司需要先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后方能办理自主行权手续。
7、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7.9万份,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的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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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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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8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以及2名
激励对象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788,000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0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11-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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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0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0,745,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761,03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派息事项对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
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如下:(1)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P=P0-V=14.58-0.35=14.23元/份;
(2)调整后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14.58-0.35=14.23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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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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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冬云先生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21527361股,
占公司总股本41074.58万股的比例为5.24%。本次股份质押后,杨冬云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累计质押数量为18135753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4.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2%。
杨冬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
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冬云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
部分股份于2024年9月25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杨冬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8135753股质押给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
先生,质押登记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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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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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预留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66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4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14.5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266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7日
2、预留授予数量:266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16人
4、预留授予行权价格:14.58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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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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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
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邹勇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
经历。且经董事会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邹勇坚先生具备相
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财务总监的认知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李超楠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李超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超楠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超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李超楠
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
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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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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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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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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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蒋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冬云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杨冬云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杨冬云先
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国证
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杨冬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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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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