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11 香飘飘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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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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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 ---│ ---│ ---│ 1880.00│ ---│ 人民币│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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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恒和投资管理(深│ ---│ ---│ ---│ 1000.00│ ---│ 人民币│
│圳)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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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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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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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36万吨液体 │ 2.61亿│ 0.00│ 2.61亿│ 100.00│ 547.28万│ ---│
│奶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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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年产16.8万│ 2.48亿│ 3808.82万│ 2.55亿│ 102.92│ ---│ ---│
│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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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4.54万吨杯装 │ 2.48亿│ ---│ ---│ ---│ ---│ ---│
│奶茶自动化生产线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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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年产16.8万│ ---│ 3808.82万│ 2.55亿│ 102.92│-5011.89万│ ---│
│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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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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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冬云 1813.58万 4.42 84.25 2024-09-27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 1200.00万 2.88 34.32 2021-11-13
企业(有限合伙)
蒋建斌 1017.00万 2.46 28.25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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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30.58万 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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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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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5 │质押股数(万股) │1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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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25 │质押占总股本(%)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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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蒋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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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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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3-02 │质押截止日 │2026-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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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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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02日蒋建斌质押了1017万股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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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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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18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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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4.25 │质押占总股本(%)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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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杨冬云 │
├────────┼──────────────────────────────────────┤
│质押方 │蒋建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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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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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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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杨冬云质押了1813.5753万股给蒋建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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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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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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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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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下游经销商│ 54.00万│人民币 │2018-09-06│2019-06-27│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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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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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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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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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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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
品及其他类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2025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
有一定波动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
、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
性的基础上,2025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
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
他类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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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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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2472359.31元。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412684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711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75%,公司本年度不送
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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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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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一季度,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429400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
量合计为429400股。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0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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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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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斌先生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60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3月3日总股本412676800股为基数,下同)的比例为8.72%。本次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后,蒋建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数量为1017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28.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6%。
2023年3月2日,公司股东蒋建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8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
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业务的质押起始日为2023年3月2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3月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2)。
2024年3月4日,蒋建斌先生将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延期购回后的质押到期
日为2025年3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蒋建斌先生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
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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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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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4年第四季度,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1509300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
量合计为15093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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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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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67.9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自主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5年7月6日(行权日须为交易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自主行权
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7月6日。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0日,
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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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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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杨涵漪女士(简
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
杨涵漪女士简历
杨涵漪女士,198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毕业于宁波大学
。曾任职于湖州伊利公司销售经理助理,2006年4月起担任公司销售内勤,2010年起担任公司
副总助理,2020年起担任媒介部媒介经理,2021年起担任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涵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
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杨涵漪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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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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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杨冬云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
体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丁学宝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丁学宝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丁
学宝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丁学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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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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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上述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共计177万份。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向上述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注销已获授但不得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万份。同意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合计178.8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
25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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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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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267.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5%。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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