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27 博迈科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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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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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1-10│ 20.81│ 11.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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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01│ 18.40│ 90.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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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01│ 18.40│ 1840.00│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09│ 18.16│ 31.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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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6-30│ 14.72│ 7.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01│ 18.16│ 2893.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01│ 18.16│ 34.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01│ 18.16│ 7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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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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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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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 ---│ ---│ 2.17亿│ 100.00│ ---│ ---│
│地四期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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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 ---│ ---│ 9903.38万│ 100.00│ ---│ ---│
│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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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 ---│ 2.0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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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 ---│ 8677.95万│ 1.13亿│ 100.00│ ---│ ---│
│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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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 ---│ 4596.6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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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 6971.16万│ 6971.1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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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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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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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
博迈科资管2026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
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
动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
保合同为准,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
中信保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目前业务情况的初步预计的
合并额度。依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本次股东会授予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业务
实际发生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其中计
划新增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后续实际
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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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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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合同履行提供
担保、并由公司与业主方签署担保协议作为合同履行的必备条件的情况已成为常态。鉴于此,
在充分评估子公司天津博迈科2026年度业务量的基础上,现申请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
8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
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到项目完工因最终决算导致
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担保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
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
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项目履约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履行项目合同提供担保
的最高限额。其中,计划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相关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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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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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
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
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
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
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
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品种为外汇远期等产品,相
关交易将在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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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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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
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2025年报告期
内分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金
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6378206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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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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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
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适时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
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香港博迈科在保
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
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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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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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2025年度行动方案落实成
效、经营发展实际及中长期战略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面对全球能源转型趋势与海工产业格局重塑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将持续聚焦天然气液化、
海洋油气开发模块等核心主业,以提升订单质量与项目交付效率为核心,通过深化技术创新、
优化运营效率、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巩固在全球高端模块市场的领先地位,为实现中长期高质
量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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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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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下同),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
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基准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动态调整机制:如在公告披露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另行披露。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
民币6144.7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44.7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882.26万元,公司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23211.86万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171927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348000股,拟派发股本为277371277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41605691.55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安
排。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实施的特别分红)总额为55474255.40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28%。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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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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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
日
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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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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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长期框架性合作约定,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签署专项
协议,相关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长期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未涉及具体业务合作内容,预计不会
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于近日与SingleBuoyMooringsInc.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双
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长期稳定的合作原则,围绕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项
目上部模块制造、集成及相关施工服务等方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SingleBuoyMooringsInc.是SBMOffshoreN.V.在瑞士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SBMOffshoreN.V.隶属于SBMOffshore集团,该集团是一家国际领先的海上油气服
务公司,总部位于荷兰,核心业务为提供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的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涵盖设计、建造、租赁及运营,并拓展至低碳技术与多元化海洋基础设施领域。
公司与SBMOffshore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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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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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彭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彭文成先生、邱攀峰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列席本次
会议,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王新
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代春阳先生、财务总监谢红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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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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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于202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滨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天津分行”
)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7.00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提供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
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
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
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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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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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滨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3.00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提供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
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
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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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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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下同)。
基准股本:本次特别分红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动态调整机制:如在公告披露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另行披露。
一、特别分红方案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政策精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特制定本次特别分红方案。
本方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及长期发展战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拟定,旨在
积极回馈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并传递公司管理层对未来持续稳健发展
的信心。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817192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348000股,
拟派发股本为2773712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68563.85元。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安排。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特别分红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及2025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
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特别分红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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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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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9日
至2026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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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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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
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分别与MODECInc.(以下简称MODEC)子
公司OffshoreFrontierSolutionsPte.Ltd.(以下简称OFS)、ABBPTE.LTD.(以下简称ABB)、
VWSWestgarthLimited(以下简称VWS)签署了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项目合同,此艘
FPSO建造完成后将部署在圭亚那油田。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建
造等工作,合同金额约为1.9-2.4亿美元,由固定价格部分加当前预估的可变工作量核算金额
部分组成。最终的合同金额以合同结束时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后得出的金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及指定日期生效。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上述合同的签订将有力保障本公司工作量,并对公司当期及未来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特别风险提示:该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
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政策、市场、天气等方面的合同履行风险相对较小。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一)合同标的情况
该订单主要分为上部模块合同、化学撬合同、电气间合同、水处理模块合同四部分,分别
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进行签署。
主要工作范围涵盖FPSO上部模块、化学撬、电气间及水处理模块的设计、材料采购、建造
等工作。此艘FPSO建造完成后将部署在圭亚那油田。
(二)合同及订单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OFS、ABB及VWS。
OFS是MOPS与ToyoEngineeringCorporation成立的合资公司,MOPS持有其65%表决权。MOPS
为MODE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MODEC公司简介(信息来源于MODEC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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