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73 沃格光电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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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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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 8573.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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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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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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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玻璃精加工 │ 3.47亿│ 0.00│ 3.07亿│ 106.95│ 1499.00万│ 2021-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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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 2.50亿│ 0.00│ 8900.03万│ 100.00│ -77.22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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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67.00万│ 0.00│ 8633.20万│ 107.02│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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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2.96亿│ 10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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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 1.66亿│ 0.00│ 1.66亿│ 100.00│ ---│ ---│
│偿还银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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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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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转让比例(%) │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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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81亿 │转让价格(元)│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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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18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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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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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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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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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交易金额(元)│2.8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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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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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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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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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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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易伟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
│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11│
│ │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2849333股的5.30%,转让价格每股15│
│ │.89元(即2024年9月27日收盘价17.65元/股的9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502000元。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及深圳中锦程通知,双方于2024年11月11日签署│
│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3)(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经双方│
│ │友好协商,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原每股15.89元的价格调整为每股23.85元│
│ │(即不低于2024年11月8日收盘价的90%),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1875│
│ │0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8143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 │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月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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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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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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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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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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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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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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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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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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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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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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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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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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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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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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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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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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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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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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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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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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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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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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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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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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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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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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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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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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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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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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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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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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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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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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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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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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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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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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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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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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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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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伟华 2888.92万 12.94 45.00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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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88.92万 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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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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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6 │质押股数(万股) │4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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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29 │质押占总股本(%)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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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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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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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27 │质押截止日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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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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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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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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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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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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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一季度,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数量合计为414800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
核实。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于2023年8月22日完成了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2024年6月29日-2025年6月2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七)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司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2日上市流通。
(八)202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
4年9月25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22862333股调整为222849333股。
(九)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
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
票于2025年3月6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23281633股调整为22319843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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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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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2024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沃
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9),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
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2025年3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沃格
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32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3786256),并于2025年3月6日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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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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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41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以本次解除质押日2025年3月4日的总股本计算,下同)
;本次易伟华先生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888923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5.00%,占
公司总股本的12.94%。
公司控股股东易伟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73939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2%;本次易伟华先生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888923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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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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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2024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沃
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9),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
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8.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47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
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3月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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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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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5月10日、
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在授信额度内增加融资金融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及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7953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额度范围内各银行及金融机构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额度,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授信
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5月11日、8月2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
授信额度内增加融资金融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度授信额度
内,增加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在内的在授信有效期内新获得授信的银行。上述
仅为增加授信银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仍为不超过等值795300.0
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各银行及金融机构以及在授信有效期内新获得授信的银行
及金融机构之间可以调剂使用额度,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
协议为准,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
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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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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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通知,获悉其向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辉睿1号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
续已经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与深圳中锦程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编号:WGGDXZ202409),易伟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
2024年10月10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1
),调整股份转让价款尾款支付期限。
2024年10月31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2
),受让方深圳中锦程代表基金由“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辉睿1
号私募投资基金”。
2024年11月11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3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由原每股15.89元调整为每股23.85元,并基于标的公
司沃格光电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对标的公司总股本、持股比例等进行
相应变更,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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