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73 沃格光电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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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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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 8573.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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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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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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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玻璃精加工 │ 3.47亿│ 0.00│ 3.07亿│ 106.95│ 1499.00万│ 2021-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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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 2.50亿│ 0.00│ 8900.03万│ 100.00│ -77.22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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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67.00万│ 0.00│ 8633.20万│ 107.02│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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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2.96亿│ 10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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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 1.66亿│ 0.00│ 1.66亿│ 100.00│ ---│ ---│
│偿还银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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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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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转让比例(%) │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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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81亿 │转让价格(元)│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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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18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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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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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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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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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交易金额(元)│37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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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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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7.73%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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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门市沃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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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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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全资│
│ │子公司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格微”)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
│ │持股平台天门市沃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门沃德星”)及天门市沃│
│ │集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门沃集星”)。湖北通格微拟新增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沃格光电拟认购湖北通格微1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天门沃德│
│ │星拟认购湖北通格微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7.73%),天门沃集星拟认购湖北通│
│ │格微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7.73%),认购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本次增资完│
│ │成后,湖北通格微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至48,500万元,公司持有湖北通格微的│
│ │直接持股比例由100%变为84.54%,天门沃德星和天门沃集星分别持有湖北通格微7.73%股权 │
│ │。湖北通格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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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交易金额(元)│37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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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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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7.73%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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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门市沃集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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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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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全资│
│ │子公司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格微”)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
│ │持股平台天门市沃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门沃德星”)及天门市沃│
│ │集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门沃集星”)。湖北通格微拟新增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沃格光电拟认购湖北通格微1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天门沃德│
│ │星拟认购湖北通格微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7.73%),天门沃集星拟认购湖北通│
│ │格微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7.73%),认购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本次增资完│
│ │成后,湖北通格微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至48,500万元,公司持有湖北通格微的│
│ │直接持股比例由100%变为84.54%,天门沃德星和天门沃集星分别持有湖北通格微7.73%股权 │
│ │。湖北通格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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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交易金额(元)│1.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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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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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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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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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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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全资│
│ │子公司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格微”)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
│ │持股平台天门市沃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门沃德星”)及天门市沃│
│ │集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门沃集星”)。湖北通格微拟新增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沃格光电拟认购湖北通格微1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天门沃德│
│ │星拟认购湖北通格微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7.73%),天门沃集星拟认购湖北通│
│ │格微3,7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7.73%),认购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元。本次增资完│
│ │成后,湖北通格微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至48,500万元,公司持有湖北通格微的│
│ │直接持股比例由100%变为84.54%,天门沃德星和天门沃集星分别持有湖北通格微7.73%股权 │
│ │。湖北通格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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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交易金额(元)│2.8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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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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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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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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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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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易伟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
│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11│
│ │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2849333股的5.30%,转让价格每股15│
│ │.89元(即2024年9月27日收盘价17.65元/股的9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502000元。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及深圳中锦程通知,双方于2024年11月11日签署│
│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3)(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经双方│
│ │友好协商,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原每股15.89元的价格调整为每股23.85元│
│ │(即不低于2024年11月8日收盘价的90%),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1875│
│ │0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8143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 │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月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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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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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伟华 2888.92万 12.94 45.00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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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88.92万 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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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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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6 │质押股数(万股) │46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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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29 │质押占总股本(%)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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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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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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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27 │质押截止日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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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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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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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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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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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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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1-12月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43,392,56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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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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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152876045.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2347723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179900股,以222
297333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114866.6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也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具
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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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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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全体董事出席并一
致同意本项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成长潜力的坚定信念
及对内在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机
制,激发公司核心管理干部及优秀骨干的积极性与团队精神,携手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但是,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预计428571股~714285股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预计0.19%~0.32%。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2500万元。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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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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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3月10日,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5-010)、《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2025年4月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7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53%,回购最高价格为25.95元/股,最低价格为22.61元/股,回购均价为25.43元/股,使
用资金总额为3000.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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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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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一季度,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数量合计为414800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
核实。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于2023年8月22日完成了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2024年6月29日-2025年6月2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七)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司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2日上市流通。
(八)202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
4年9月25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22862333股调整为222849333股。
(九)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
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
票于2025年3月6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23281633股调整为22319843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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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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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2024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沃
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79),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
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2025年3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沃格
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32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8.32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3786256),并于2025年3月6日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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