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73 沃格光电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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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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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 8573.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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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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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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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玻璃精加工 │ 3.47亿│ 0.00│ 3.07亿│ 106.95│ 1499.00万│ 2021-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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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 2.50亿│ 0.00│ 8900.03万│ 100.00│ -77.22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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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67.00万│ 0.00│ 8633.20万│ 107.02│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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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2.96亿│ 10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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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 1.66亿│ 0.00│ 1.66亿│ 100.00│ ---│ ---│
│偿还银行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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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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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2 │转让比例(%) │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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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81亿 │转让价格(元)│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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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18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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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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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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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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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2 │交易金额(元)│2.8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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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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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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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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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易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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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易伟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
│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11│
│ │,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2,849,333股的5.30%,转让价格每│
│ │股15.89元(即2024年9月27日收盘价17.65元/股的9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502,000│
│ │元。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及深圳中锦程通知,双方于2024年11月11日签署│
│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3)(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经双方│
│ │友好协商,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原每股15.89元的价格调整为每股23.85元│
│ │(即不低于2024年11月8日收盘价的90%),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1875│
│ │0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814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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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27 │交易金额(元)│857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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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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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70%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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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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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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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8573万元收购湖北天│
│ │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高新投”)所持有的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格微”)70%的股权。本次收购前,湖北通格微为公司持股30%的│
│ │参股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北通格微100%的股权。 │
│ │ 截至目前,公司和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完成了上述股权过│
│ │户及董事、监事等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已收到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
│ │执照,且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完股份转让款。本次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北│
│ │通格微100%股权,湖北通格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湖北│
│ │通格微于2024年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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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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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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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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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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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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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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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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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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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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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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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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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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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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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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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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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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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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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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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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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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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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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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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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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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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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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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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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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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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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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伟华 3445.07万 19.81 58.93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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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445.07万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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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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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31 │质押股数(万股) │158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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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08 │质押占总股本(%) │9.10 │
├────────┼──────────────┴────────┴──────────────┤
│股东名称 │易伟华 │
├────────┼──────────────────────────────────────┤
│质押方 │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27 │质押截止日 │2025-12-2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27日易伟华质押了1582.8678万股给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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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31 │质押股数(万股) │186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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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85 │质押占总股本(%) │10.71 │
├────────┼──────────────┴────────┴──────────────┤
│股东名称 │易伟华 │
├────────┼──────────────────────────────────────┤
│质押方 │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29 │质押截止日 │2025-12-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29日易伟华质押了1862.1974万股给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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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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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
于2024年9月30日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编号:WGGDXZ
202409,以下简称“原合同1”),易伟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
2024年10月10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1
,以下简称“原合同2”),调整股份转让价款尾款支付期限。2024年10月31日,协议转让双
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2,以下简称“原合同3”),受让
方深圳中锦程代表基金由“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辉睿1号私募投
资基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
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及深圳中锦程通知,双方于2024年11月11日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3)(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
协商,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原每股15.89元的价格调整为每股23.85元(即不
低于2024年11月8日收盘价的90%),转让总股数保持不变,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187502000元
调整为人民币281430000元。
此外,截至目前,公司因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
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交易双方针对原合同中涉及到的持股比例数据进行同步更新
和调整。
鉴于以上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对原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本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第一条,公司总股本由原合同1中的“22284.9333万股”变更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
交易日总股本“22303.9633万股”;转让方持股比例由“34.10%”变更为“34.07%”;本次协
议转让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30%”变更为“5.29%”。转让方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及
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不变,仍为7599.8300万股和1180.0000万股。
第二条,双方同意原合同1中第3.1条:“双方确认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89元,标的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502000元(“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伍拾万
贰仟元整)。”变更为:“双方确认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8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
民币281430000元(“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壹佰肆拾叁万元整)。
第三条,本协议与原合同1、原合同2、原合同3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
定的,继续以原合同1、原合同2、原合同3约定为准。
针对本次调整事项,公司更新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伟华更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中锦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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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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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
于2024年9月30日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编号:WGGDXZ
202409),易伟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
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
2024年10月10日,协议转让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1
),调整股份转让价款尾款支付期限。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易伟华先生及深圳中锦程通知,本次受让方深圳中锦程代表的
“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产品”),由于深圳中锦程填
报的基金产品名称有误,导致原基金产品的基金规模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无法符合基金业协会
对于新成立开放式基金的持仓比例要求,需对深圳中锦程代表的原基金产品进行调整。经转让
双方友好协商,受让方深圳中锦程代表基金由“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为“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不变,仍为深圳中锦程。转让双方就上述变更事项
于2024年10月3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编号:WGGD202409-2),并相应更新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伟华更新)》、《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中锦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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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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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
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7-9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7-9月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766003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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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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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
于2024年9月30日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
合同”),易伟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
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易伟华先生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于2024年10月10日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原合同第
3.2条第(2)项约定“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给受让方之日起的12个
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尾款。”,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约
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如下调整“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给受让方之日起
的10个交易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尾款。”。
第二条,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继续以原合同约
定为准。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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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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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易伟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1180
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2849333股的5.30%。深圳中锦程与易伟华
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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