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78 国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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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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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宇昊世安新能源│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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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隆世安新能源│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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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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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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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 1.96亿│ 2012.72万│ 7644.45万│ 39.00│ -31.48万│ ---│
│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 │ │ │ │ │
│设计、采购、施工总│ │ │ │ │ │ │
│承包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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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 1.74亿│ 4602.37万│ 9304.27万│ 53.47│ 278.36万│ ---│
│(B区)、环湖路市 │ │ │ │ │ │ │
│政道路工程、园区主│ │ │ │ │ │ │
│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 │ │ │ │ │ │
│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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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 6300.00万│ 548.49万│ 4539.02万│ 72.05│ -16.97万│ ---│
│公园建设工程(一标│ │ │ │ │ │ │
│段)施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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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054.62万│ 1045.15万│ 7054.6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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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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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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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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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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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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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 │
│ │的批准或同意注册决定,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2、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4年5月31日,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 │
│ │本公司”)与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签署《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国晟能源拟以2.92元/股的│
│ │价格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192857142股A股股票。 │
│ │ 本次发行对象为国晟能源,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审批程序 │
│ │ 1、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
│ │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
│ │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
│ │ 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已经国晟能源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2、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及国晟能源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事项需获得本公司股 │
│ │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2)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通讯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鹏程大道南侧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国晟能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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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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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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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额:南水北调中线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
标段二:单晶双面双玻(BC/HJT)光伏组件,中标总价:人民币22500.00万元。
风险提示:目前本项目的正式合同尚未签署,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金额
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于2025年3月参加南水北调中线新能源(北京)有限公
司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的公开投标。近日,安徽国晟新能源收到《中标通知书》
,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人民币22500.00万元(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中标情况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标段
二:单晶双面双玻(BC/HJT)光伏组件
2、中标单位: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项目编号:ZB-2024610124/02
4、中标价格:人民币22500.00万元
5、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南水北调中线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如最终签订正式合
同并顺利实施,有助于为公司开拓市场和承接项目打好基础,提高公司在光伏领域的市场影响
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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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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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完成1378.49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2857142元增加至人民币65664212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42857142股增加
至656642120股。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君
注册资本:65664.212万元
成立日期:2002-11-0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
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城市绿化管
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树木种植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
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
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光通
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
口;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雨棚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新材料技
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
;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
机械与设备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森林经营和管护。(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人防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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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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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额: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集采包件1(二标段),中标总
价:人民币104250.00万元。
风险提示:目前本项目的正式合同尚未签署,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金额
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于2024年12月参加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组件设
备框架集采的公开投标。近日,安徽国晟新能源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为中广核新能源20
25年度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集采包件1(二标段)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人民币104250.00万元(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本次中标情况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集采包件1(二标段)
2、中标单位: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2030002
4、中标价格:人民币104250.00万元
5、招标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组件设备框架集采包件1(二标段)如最终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
实施,有助于为公司开拓市场和承接项目打好基础,提高公司在光伏领域的市场影响力,提升
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
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与招标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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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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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标的名称: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世安”)
减资金额:对新疆国晟世安减资人民币3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4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200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一、本次减资概述
(一)本次减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需要,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
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拟对其全资子公司
新疆国晟世安减资人民币3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0万
元减至人民币12000万元。本次减资前后公司对新疆国晟世安的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减资不会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本次减资的审批程序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减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世安减资人民币33
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过去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
关的减资金额累计达到5.1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4MACQBQJP93
法定代表人:吕夫建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8-03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胜利路681号办公楼207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
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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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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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及授予价格:1378.4978万股,1.82元/股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及行权价:1378.4978万份,3.63元/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
授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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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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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日:2024年11月1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78.4978万股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378.4978万份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1月19日为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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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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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4年10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
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者“《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中有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上述3名激励对象列入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同时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首次授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56人,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7.1400万股调整为1378.497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不超过51
4.28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44.6200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2057.1400万份调整为1378.49
78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由不超过514.2850万份调整为不超过344.6200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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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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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具体案件所处诉讼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涉案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金额为人民币107,589,896.39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6%。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
未生效等阶段,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
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兰州分
公司于近日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传票》(案号:(2024)甘0191民初5378号)。甘肃
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公司兰州分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兰州新区人民法
院提交了《民事起诉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1: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被告2: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
被告1与原告签订《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工程地块一、二微喷施工合同书》,将
项目承包给原告施工。案涉工程结算价款15,542,159.00元,公司已支付10,012,700.00元,尚
未支付工程款5,529,459.00元。
(三)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判令被告1、被告2支付原告工程款5,529,459.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1、被告2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804,794.00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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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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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
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
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1-9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977.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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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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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额: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
,中标总价:人民币39250.00万元。
风险提示:目前本项目的正式合同尚未签署,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金额
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于2024年9月参加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
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的公开投标。
2024年10月16日,安徽国晟新能源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为该项目标段的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人民币39250.00万元(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本次中标情况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二)
2、中标单位: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项目编号:CHDTDZ154/17-ZJ-002
4、中标价格:人民币39250.00万元
5、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二标段)如最终签订正式合
同并顺利实施,有助于为公司后续异质结组件市场开拓和项目承接打好基础,提高公司在光伏
领域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2024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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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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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
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林爱梅,女,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8
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
学院讲师;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12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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