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79 威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5-04│ 4.61│ 1.93亿│
├───────────┼───────────┼───────────┼───────────┤
│增发 │ 2017-10-27│ 19.52│ 5.6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 │ 1.15亿│ 30.80万│ 2442.48万│ 21.27│ ---│ ---│
│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 │ │ │ │ │ │
├─────────┼──────┼─────┼─────┼─────┼─────┼──────┤
│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 │ 5.63亿│ ---│ 4.32亿│ 76.71│ ---│ ---│
│葡萄原酒加工项目 │ │ │ │ │ │ │
├─────────┼──────┼─────┼─────┼─────┼─────┼──────┤
│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 │ 1.15亿│ 30.80万│ 2442.48万│ 21.27│ ---│ ---│
│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061.73万│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2.00亿│ ---│ 7800.56万│ 100.00│ ---│ ---│
├─────────┼──────┼─────┼─────┼─────┼─────┼──────┤
│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 │ 1.20亿│ ---│ ---│ ---│ ---│ ---│
│产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5-08 │转让比例(%) │---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7-18 │转让比例(%) │23.12 │
├──────┼────────────────┼──────┼────────────────┤
│交易金额(元)│5.72亿 │转让价格(元)│7.45 │
├──────┼────────────────┼──────┼────────────────┤
│转让股数(股)│7677.57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18 │交易金额(元)│3.7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50,155,802│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
│买方 │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6年5月12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星河 │
│ │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与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爱特云翔")、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数科")签订《股份│
│ │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
│ │款373,660,724.90元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
│ │.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星河息壤享有的373,660,724.90元债权│
│ │,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星河息壤支付转让价款。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
│ │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齐信数科签订《股│
│ │份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
│ │价款198,318,493.40元受让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2%),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斐尼克斯享有的198,318,493.40元债权 │
│ │,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斐尼克斯支付转让价款。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 │年7月16日,过户数量合计为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2%。 │
└──────┴────────────────────────────────────────┘
┌──────┬────────────────┬──────┬────────────────┐
│公告日期 │2026-07-18 │交易金额(元)│1.9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6,619,932│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
│买方 │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2026年5月12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星河 │
│ │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与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爱特云翔")、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数科")签订《股份│
│ │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
│ │款373,660,724.90元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
│ │.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星河息壤享有的373,660,724.90元债权│
│ │,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星河息壤支付转让价款。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
│ │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齐信数科签订《股│
│ │份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
│ │价款198,318,493.40元受让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2%),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斐尼克斯享有的198,318,493.40元债权 │
│ │,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斐尼克斯支付转让价款。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 │年7月16日,过户数量合计为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2%。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30 │
├──────┼────────────────────────────────────────┤
│关联方 │齐信融资租赁(淄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龙股份”)拟与齐信融资租赁(淄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总│
│ │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12个月。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
│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
│ │董事均对本议案投赞成票。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与齐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总额不超过2000│
│ │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12个月。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
│ │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
│ │致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 │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受让方为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
│ │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齐信租赁作为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山东齐信数字│
│ │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齐信融资租赁(淄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MA7G3L788C │
│ │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
│ │ 法定代表人:刘璇 │
│ │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9楼 │
│ │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 │
│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
│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淄博市财政局持有淄博市财金控股 │
│ │ 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齐信租赁100%股权。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齐信租赁的资产总额为63758.05万元,负债总额│
│ │为653.31万元,净资产为63104.7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5.91万元,净利润1259.│
│ │77万元。 │
│ │ 齐信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标的物为威龙股份自有的部分机器及生产设备。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王珍海 283.60万 0.85 13.16 2022-01-01
─────────────────────────────────────────────────
合计 283.60万 0.8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21 │质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06 │质押占总股本(%) │2.65 │
├────────┼──────────────┴────────┴──────────────┤
│股东名称 │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03 │解押股数(万股) │8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7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880.0万股给淄博市财金控 │
│ │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03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1 │质押股数(万股) │9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70 │质押占总股本(%) │2.77 │
├────────┼──────────────┴────────┴──────────────┤
│股东名称 │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14 │解押股数(万股) │92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7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920.0万股给淄博市财金控 │
│ │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14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4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30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99 │质押占总股本(%) │1.51 │
├────────┼──────────────┴────────┴──────────────┤
│股东名称 │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朴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8 │质押截止日 │2025-11-2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17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8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杭州朴泰企业 │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17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7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54 │质押占总股本(%) │1.81 │
├────────┼──────────────┴────────┴──────────────┤
│股东名称 │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杭州厚正典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5 │质押截止日 │2025-02-2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8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5日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600.0万股给杭州 │
│ │厚正典当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7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0.11 │质押占总股本(%) │4.82 │
├────────┼──────────────┴────────┴──────────────┤
│股东名称 │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5 │质押截止日 │2024-12-0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18 │解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5日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600.0万股给浙江│
│ │炳炳典当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2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威龙葡萄酒│龙口市兴龙│ 1.00亿│人民币 │2018-11-30│2019-11-29│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葡萄专业合│ │ │ │ │担保 │ │ │
│司 │作社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山东龙口酿│ 5000.00万│人民币 │2018-12-11│2019-12-10│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酒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山东龙口酿│ 4978.00万│人民币 │2019-06-21│2020-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酒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山东龙口酿│ 1950.00万│人民币 │2019-06-04│2019-11-19│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酒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龙口市东益│ 1700.00万│人民币 │2019-01-14│2019-11-28│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酒类销售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甘肃金控武│ 1488.00万│人民币 │2020-03-09│2021-03-08│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威融资担保│ │ │ │ │担保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山东龙口酿│ 950.00万│人民币 │2019-06-04│2019-11-18│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酒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威龙葡萄酒│山东龙口酿│ 490.00万│人民币 │2019-06-04│2019-11-20│连带责任│否 │是 │
│股份有限公│酒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8│其他事项
──────┴──────────────────────────────────
2026年5月12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
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与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特云翔”)、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80.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受让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齐信数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3.1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星河息壤变更为齐
信数科,实际控制人由闫鹏飞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与爱特云翔、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的80.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
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受让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5%以上股东分别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4)。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
月16日,过户数量合计为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2%。
──────┬──────────────────────────────────
2026-07-17│股权质押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257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84%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404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4.69%,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2.19%。本次解除质押后,星河息壤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本次
解除冻结股份数量为5015580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0.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1
0%;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6097709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7.45%,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18.36%。本次解除冻结后,星河息壤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为12416078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为19.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4%。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
”)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26619932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和持股5%以上股东斐尼克斯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及解除司法冻结。
──────┬──────────────────────────────────
2026-07-15│银行授信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由龙
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
、文件等。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预计亏损。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555万元到-1077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1570万元到-1091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5万
元到-107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仍将出现亏损。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0万元到-1091万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65.9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影响: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市场持续低迷,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12%,导
致经营亏损。
──────┬──────────────────────────────────
2026-07-07│股权质押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257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84%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8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4.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2.65%。本次解除质押后,星河息壤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048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6
4.69%,占公司总股本的12.19%。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星河息壤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
──────┬──────────────────────────────────
2026-06-30│资产租赁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龙股份”)拟与齐信融资租赁(淄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总
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12个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
对本议案投赞成票。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齐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
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12个月。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该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受让方为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权属子公司,齐信租赁作为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山东齐信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齐信融资租赁(淄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MA7G3L788C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璇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9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淄博市财政局持有淄博市财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齐信租赁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齐信租赁的资产总额为63758.05万元,负债总额为
653.31万元,净资产为63104.7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5.91万元,净利润1259.77万
元。
齐信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标的物为威龙股份自有的部分机器及生产设备。
──────┬──────────────────────────────────
2026-06-25│股权冻结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6257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4%。本次被
冻结股份为687128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7%。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星河息壤、山东维数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冻结星河息壤持有的公司股份68
71289股。
──────┬──────────────────────────────────
2026-06-18│股权转让
──────┴──────────────────────────────────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2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
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与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特云翔”)、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373660
724.90元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16%,占公司总
股本的15.10%),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星河息壤享有的373660724.90元债权,爱特云翔、齐信数
科无需向星河息壤支付转让价款。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爱特云
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198318493.40元受让
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2%)
,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斐尼克斯享有的198318493.40元债权,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斐尼克
斯支付转让价款。本次协议转让后,齐信数科持有公司股份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2%。本次协议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星河息壤变更
为齐信数科,实际控制人由闫鹏飞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以及5%以上股东分别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齐信数科通知,淄博市财政局已出具《关于同意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淄财金监[2026]2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同
意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2026-06-16│股权冻结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6257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4%。本次被
冻结股份为159478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8%;本次被
轮候冻结股份为6097709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7.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6%。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
──────┬──────────────────────────────────
2026-06-03│其他事项
──────┴──────────────────────────────────
大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杨光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58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11%,杨光第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华研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3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31%
,以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08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42%。上述股份系通过协议转
让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今日收到杨光第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杨光第先生和华研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本次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20800股,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41600股,共计减持
股份数量将不超过9962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王新先生、徐红山先生、马志忠先生通过视频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刘玉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5-13│股权转让
──────┴──────────────────────────────────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2026年5月12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与山东
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云翔”)、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
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373660724.90元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星河息壤享有的3736
60724.90元债权,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星河息壤支付转让价款。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齐信
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
股份转让总价款198318493.40元受让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2%),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斐尼克斯享有的198318493.40元债权
,爱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斐尼克斯支付转让价款。
上述股份完成协议转让后,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12416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斐
尼克斯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齐信数科持有公司股份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本次
协议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星河息壤变更为齐信数
科,实际控制人由闫鹏飞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同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
让相关过户手续。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受让方齐信数科承诺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但该等股份在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
2、股权转让完成后,齐信数科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5名董事候选人(含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市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在齐信数科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3、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2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与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云翔”)、山东齐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信数科”)签
订《股份转让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
让总价款373660724.90元受让星河息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5580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
.1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星河息壤享有的373660724.90元债权,爱
特云翔、齐信数科无需向星河息壤支付转让价款。同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与爱特云翔、齐信数科签订《股份转让
协议》,爱特云翔指定全资子公司齐信数科以每股转让价格7.45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1983
18493.40元受让斐尼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
股本的8.02%),以抵顶爱特云翔对斐尼克斯享有的198318493.40元债权,爱特云翔、齐信数
科无需向斐尼克斯支付转让价款。
上述股份完成协议转让后,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12416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斐
尼克斯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齐信数科持有公司股份76775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本次
协议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星河息壤变更为齐信数
科,实际控制人由闫鹏飞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授信业务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的借款授信额度。
──────┬──────────────────────────────────
2026-04-2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或“公司”)、甘肃威
龙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欧斐堡”)、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威市威龙”)、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经贸”)、甘肃苏
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苏武”)、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威龙”)、淄博威龙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威龙”)、山东威龙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电商”)。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15亿元人民币信贷业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各全资子、孙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未来一年期间,对银行为
公司以及各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15亿元人民币信贷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孙
公司互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中涉及被
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为:威龙股份、威龙欧斐堡、武威市威龙、海源经贸
、甘肃苏武、浙江威龙、淄博威龙、威龙电商。
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
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
升综合运营水平及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1101室;
(5)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2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31人,2025年度末,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4人;
(6)2025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44911.66万元(未审数),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38384.97万元(未审数);证券业务收入为15577.80万元(未审数);
(7)2025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2家,挂牌公司客户208家,其承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前五大主要行业为:1、专用设备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酒、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6278.93万元(未审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
本公司同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3次。
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2次。
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会栓
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至2017年、2020年
、2023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投
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
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志刚
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至今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从事过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工作,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新培
1998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近三年审计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证券服务,有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及本次审计工作量,经双方
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7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10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5年度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59592.5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1170074.53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32636461.4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考
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2025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未
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投资规划及长
期发展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重视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2-0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孙砚田先生请假,独立董事王新先生、徐红山先生
、马志忠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刘玉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1-23│银行授信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简称
“烟台银行”)申请贷款,由烟台银行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一年。公司以下列不动产作为授信抵押物:
1、房产,面积65459.23平方米,证号:龙房权证芦头字第2011-00011号。
2、土地,面积71377平方米,证号:龙国用(2011)第0140号。
3、土地,面积59813.33平方米,证号:龙国用(2010)第0388号。
不动产抵押物最终明细以与烟台银行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
、文件等。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资产抵押事项进行了
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1-21│其他事项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计提减值和应收坏账、诉讼事项预计损失处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2025年12月末所属资产进行了梳理和初步减值测试
,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2025年年度计
提各类资产报废及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62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资产报废的情况概述
龙口龙湖葡萄种植基地1000亩葡萄地,将对600亩葡萄地进行报废处理,保留400亩做观光
用途。据自测,报废损失为人民币1117.70万元。实际损失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数据
为准。
报废原因: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形势判断澳洲、甘肃和新疆基地每年的原酒供应足以满足
未来4-5年每年的生产销售需要;加之公司因受实控人事件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较为紧张,
需减少未能带来及时现金流的非必要业务支出(包含对龙湖基地的持续资金投入),以保证公
司目前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寻找租户将土地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二、计提预计减值的情况概述
国内原酒减值:2026年公司生产技术质量科对库存原酒进行了质量等级鉴定,对现存原酒
做出等级划分,针对年份较长,质量下降已无法调配葡萄酒的原酒,规划后续用来蒸馏酒精后
调配白兰地使用;针对年份较长、口感、色香均无法达到公司中高端葡萄酒要求的,2026年规
划开发入门级葡萄酒,面向年轻群体和三四线城市级农村宴席市场,一方面应对经济形势下行
和市场消费降级,另一方面提高威龙葡萄酒市场占有率,加速资金回笼。公司对相关原酒进行
减值测算,预计减值金额为3875万元。实际减值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数据为准。
三、计提应收坏账的情况概述
龙湖基地2024年与鑫恒绿色农业科技(龙口)有限公司签订的2000亩租地合同,截止2025
年末,对方尚欠租金665万,因对方龙口办公场所已关闭,多次发函催收无果,且公司已于202
5年12月给对方公司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书,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决议对此应收账款全额计
提坏账,实际计提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数据为准。
──────┬──────────────────────────────────
2026-01-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1-21│其他事项
──────┴──────────────────────────────────
1、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3.41亿元到3.9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为3.15亿元到3.60亿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1万元到-4092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89万元到-2655万元。
3、本次预计的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亿元到3.91亿元,扣除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15亿元到3.60亿元,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1万元
到-4092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89万元到-2655万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6.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723.4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报告期内,葡萄酒行业市场低迷,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导致经营亏损
。
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对龙湖基地种植的葡萄树进行报废处理;孙公司武威市威龙有
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未决诉讼计提了预计损失;兴业银行预计负债多计提冲回处理。
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受产品策略调整,部分原酒因储存时间过长、品质降低等原因,对原
酒计提减值准备。
──────┬──────────────────────────────────
2025-12-22│其他事项
──────┴──────────────────────────────────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4年11月30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河息壤)计划自2024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
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延长增持
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称,因受资金安排以及春节假期、定期报告敏感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能
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因此申请延长股份增持计
划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
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2025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河息壤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0股,累计增持金额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一)责任认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披露拟增持公司股份,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为市场高度关注的重
大事项,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但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未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4.5.1条、第4.5.2条、第7.7.5条等相关规定。此外,综合考虑本次增持计划
情况、实施过程出现的客观情形、市场影响等因素,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控股股东星河息壤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
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
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市公司股东应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
则及其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
2025-12-20│其他事项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
5]10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承诺自2024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增持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威龙股份)的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2025年5月29日经威龙股
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增持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上述增持期限届
满,你公司一直未履行增持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
〕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述的违反承诺情形。根据《监管指引
第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当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
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5-11-18│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1017万元及利息等,合计12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协议得以
顺利履行,该案件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民事调解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酿酒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24日签
订了2019-092号(本金950万元)、2019-097号(本金1950万元)、2019-107号(本金490万元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1年9月28日,兴业银行烟台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2024年7月4日,信达资产与原告签订了《债权
转让合同》,将对龙口酿酒公司的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给
宋林(原告)。
因公司(被告)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故原告诉至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人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在兴银烟借字2019-092
号、兴银烟借字2019-097号、兴银烟借字2019-10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不能清偿
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未清偿部
分)向原告宋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息合计为1200万元,该款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前偿
还100万元;2026年3月30日前偿还300万元;2026年6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2026年9月30日前
偿还200万元;2026年12月30日前偿还400万元;
2、若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宋林有权
自逾期之日起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
数,自2024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41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并于2026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4、原告宋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与被告的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再无其他
争议。
──────┬──────────────────────────────────
2025-11-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6257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4%,司法冻
结股份501558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0%。本次司法标记股份39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6.3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星河息壤向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197750元,该笔借款纠纷已诉至淄
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所涉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26296632.68元,需要冻结星河息壤持有公
司3950000股股份及孳息。
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司
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若被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
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31│股权冻结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6257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4%。本次司
法冻结股份5015580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
”)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本次司法冻结股份26619932股,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和持股5%以上股东斐尼克斯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被司
法冻结。
──────┬──────────────────────────────────
2025-10-30│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
产生影响的程度,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申请人: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山东威龙集团公司
第三人: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被告与林业部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现更名为:国家林业局甘肃濒危动物保
护中心)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向原告返还其依合同承租的20073亩土地;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79.3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概述
2005年7月14日被告与林业部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下称:濒危动物研究中心)签订《
协议书》约定:①双方就濒危动物研究中心所有的壹万亩土地合作建设酿造葡萄基地;②合作
期限为五十年;③分配方式为定额分配办法,在合作期内,被告不论盈亏,均应依据濒危动物
研究中心提供的可用土地面积,每年每亩按照约定的费用,逐年支付,在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
日前付清;④合作期内被告不得从事与葡萄种植生产无关的其它项目;⑤被告不得将该宗土地
出租、转让或抵押,不得将该协议约定事项转包他人经营;⑥一方不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均应
赔偿对方协议总标的壹仟叁佰万元的20%违约金贰佰陆拾万元。
2010年7月26日,被告与濒危动物研究中心达成《补充协议》约定:①双方合作建设的酿
造葡萄种植基地总面积为已平整的贰万零柒拾叁亩(20073亩);②前期建设的壹万亩收益分
配按原协议执行,后期建设的壹万零柒拾叁亩(10073亩)中,扣除荒地实算捌仟伍佰亩(850
0亩),分配方式仍采用定额分配办法;③在合作期间,被告不论盈亏,均应按照约定标准向
濒危动物研究中心支付费用;④补充协议总标的为壹仟零玖拾陆万伍仟元(1096.5万元);⑤
一方不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均应赔偿对方协议总标的20%违约金。
2019年12月28日,经武威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濒危动物研究中心所持
有的经营性资产(包含总面积为20073亩的合作建设酿造葡萄种植基地)划转至原告,作为政
府对原告的出资。2021年11月3日,原告与濒危动物研究中心签订《资产移交协议书》,将包
含20073亩酿造葡萄种植基地在内的经营性土地资产及其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书》、《补充协
议》移交至原告。自此,案涉20073亩国有土地的权利人成为原告。
原告成为国有土地权利人后,经调查了解认为大部分案涉土地并未如合同要求种植酿造葡
萄。故此,原告认为,对案涉土地的实际控制、经营和使用都已经背离了原合同的约定,被告
的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第三人与本案事实和法律关系有关联,为便于查明案件事实,便于
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申请追加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为第三人。
──────┬──────────────────────────────────
2025-10-10│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017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2018年-2019年期间公司发生了违规担保,涉及借
款本金25068万元,2021年公司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承担了赔偿责任,其中对余下未进入诉讼程
序的违规担保3390万元,已全额计提了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2021-025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未诉的违规担保已诉至法
院。本案尚未开庭,最终实际影响以审理结果为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宋林
被告: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借款人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处的兴银烟借字2019-092号(本金950万元)、2019-097号(本金1950万元)、2019-107号(
本金49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原告承担30%的补充赔偿
责任。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民事起诉状的相关内容:
2019年5月20日,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酿酒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编号兴银烟借字2019-092号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龙口酿酒公司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借款950万元;2019年6月5日,龙口酿酒
公司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编号兴银烟借字2019-09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口酿
酒公司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借款1950万元;2019年6月24日,龙口酿酒公司与兴业银行烟台分
行签订了编号兴银烟借字2019-10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口酿酒公司向兴业银行烟台
分行借款490万元。
2021年9月28日,兴业银行烟台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
简称“信达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对龙口市酿酒公司的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让给信达资产。2024年7月4日,信达资产与原告签订了《债权转
让合同》,将对龙口市酿酒公司的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给
原告。
因被告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故原告
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应对借款人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处的兴
银烟借字2019-092号、2019-097号、2019-10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不能清偿的
部分向原告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