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87 新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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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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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4-17│ 6.09│ 2.73亿│
├───────────┼───────────┼───────────┼───────────┤
│增发 │ 2023-05-29│ 15.30│ 3.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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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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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SUNRA ASIA PACI│ ---│ ---│ 90.00│ ---│ -270.95│ 人民币│
│FIC HITECH │ │ │ │ │ │ │
├─────────┼─────┼─────┼─────┼─────┼──────┼──────┤
│PT SUNRA DISTRIB U│ ---│ ---│ 89.10│ ---│ -858.76│ 人民币│
│TOR INDONES IA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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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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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 1.44亿│ 256.34万│ 9925.55万│ 69.17│ -63.37万│ ---│
│工厂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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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1.60亿│ ---│ 1688.54万│ 100.00│ 2.9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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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智能化工厂建设│ 5.90亿│ 2446.66万│ 2.37亿│ 100.37│ -316.00万│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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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智能化工厂建设│ 4.10亿│ ---│ 1.58亿│ 100.18│ -524.45万│ ---│
│项目(一期)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9230.00万│ ---│ 1.00亿│ 108.4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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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 ---│
├─────────┼──────┼─────┼─────┼─────┼─────┼──────┤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 ---│ 256.34万│ 9925.55万│ 69.17│ -63.37万│ ---│
│工厂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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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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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0 │交易金额(元)│4551.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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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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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8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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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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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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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日新 │
│ │材料”),股权交易价格以双方共同认可的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桥一评报字[2025]0097号)所载明的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评│
│ │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51.0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 │
│ │后,浙江新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 近日,浙江新日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
│ │新日20%的股权,浙江新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崇舜 2378.00万 10.33 25.59 2025-09-09
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900.00万 3.91 49.18 2026-08-01
(有限合伙)
─────────────────────────────────────────────────
合计 3278.00万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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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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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9 │质押股数(万股) │2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29 │质押占总股本(%) │0.12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2026-08-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4日张崇舜解除质押1437.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99 │质押占总股本(%) │5.65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7 │质押截止日 │2026-09-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7日张崇舜质押了130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质押股数(万股) │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59 │质押占总股本(%) │0.24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 │
│ │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5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86 │质押占总股本(%) │1.74 │
├────────┼──────────────┴────────┴──────────────┤
│股东名称 │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1 │质押截止日 │2027-07-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1日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40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年08月01日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40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13 │质押股数(万股) │6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10 │质押占总股本(%) │2.87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8-02 │质押截止日 │2025-08-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1 │解押股数(万股) │66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0日张崇舜解除质押54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1日张崇舜解除质押132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质押股数(万股) │41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46 │质押占总股本(%) │1.80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5 │解押股数(万股) │41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5日张崇舜解除质押700.0万股 │
│ │2022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14.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 │
│ │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张崇舜解除质押35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3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32 │质押占总股本(%) │2.17 │
├────────┼──────────────┴────────┴──────────────┤
│股东名称 │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1 │质押截止日 │2026-11-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1日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50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接到通知,获悉股东安吉谆莱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部│
│ │分股票质押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07 │质押股数(万股) │6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10 │质押占总股本(%) │2.87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5 │质押截止日 │2025-08-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1 │解押股数(万股) │66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5日张崇舜质押了660.0万股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1日张崇舜解除质押132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13 │质押股数(万股) │49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6 │质押占总股本(%) │2.16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98.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98.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
│ │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展期业务 │
│ │2024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98.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 │
│ │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8-13 │质押股数(万股) │49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6 │质押占总股本(%) │2.16 │
├────────┼──────────────┴────────┴──────────────┤
│股东名称 │张崇舜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9 │质押截止日 │2026-08-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98.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98.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
│ │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展期业务 │
│ │2024年08月09日张崇舜质押了498.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 │
│ │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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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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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莱”)直接持有江苏新
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2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本次股
票质押展期后,安吉谆莱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9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
18%,占公司总股本的3.91%。
安吉谆莱、张崇舜先生和陈玉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本次股票质押展期后,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
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2780000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00%,
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接到股东安吉谆莱的通知,获悉其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
股份质押展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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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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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齐国新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齐国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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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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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陆金龙先生的任职期限已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王甲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步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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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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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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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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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的议案》。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陆金龙先生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特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详情请阅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董事会对陆金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
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
甲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王甲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候选人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能力,具备
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处罚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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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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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银行和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
可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财政政策风险等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
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
要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
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
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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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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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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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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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崇舜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外地未能主持本次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超过半数董事推举,确定赵学忠先生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主持人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董事长张崇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陆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胥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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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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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陆金龙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陆金龙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陆金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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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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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963470.1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对
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共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496347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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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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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
6号1907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2025年末,天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3、业务规模
天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2家,收费总额8338.18万元,审计客户主要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除本公司外,天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
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5
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
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钱俊峰,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静,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
职情况。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晓蓉,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3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无。
3、独立性情况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
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费用持平。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
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
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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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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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综
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
额将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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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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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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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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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治理水平
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特制定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从事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两轮
车研发、生产与销售,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在电动两轮车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
形象,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296.78万元,同比增长17.1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0.05万元,同比增长97.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7.65万元,同比增长1037.43%。2025年,公司面对行业发
展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立足自身优势,聚焦核心环节,围绕研发、产品、生产、供应
链、品牌、运营多个方面,精准发力、深耕细作,有效推动公司业绩提升。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创新为核心动力、以优质产品为坚实保障、以品牌价值为精神内
核、以全域渠道为发展根基的战略布局。以科技赋能电动两轮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孵化新
品类、攻坚新技术,以焕新品牌形象与升级产品实力,从容抢抓市场机遇、应对行业挑战,稳
步稳健经营,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保障股东权益,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以企业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回报股东
意识,结合经营业绩与资金使用规划,通过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9
年实施年度现金分红,为提升分红频次,强化投资者回报,已连续2年实施中期分红,累计分
红达3.55亿元,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坚定意愿和稳健的财务能力。
未来,公司将全力做好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将发展成果持续转
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坚持以股东中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完善和健
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进一步赢得资
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与股东双向赋能,全力构建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紧跟监管政策动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不断健全规范化、制度
化的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合规运作水平。一是依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法》配套制度要求,全面梳理治理制度体系,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制度;完成董事会换届,稳妥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优化董事配置,激活治理新效能。二是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法规规
定程序执行,保证了股东会、董事会职能和责任得以履行,有效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三是
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支持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定期
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中介机构沟通,深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
式履行职责。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跟踪落实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全面推进治理架构优化与规范运作升级,强化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持续健全内控体系,持续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夯
实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治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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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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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754531.3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301437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总额4602875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9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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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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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董事长张崇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李青先生、独立董事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陆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胥达先生、副总经理齐国新先生、徐
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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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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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日新
材料”),股权交易价格以双方共同认可的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桥一评报字[2025]0097号)所载明的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
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51.0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
新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
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存在公司与浙江新日非经营性往来9311.18万元,经交易双方约定,
该笔款项将由鑫日新材料承担,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浙
江新日,再由浙江新日支付给公司,并作为股权过户与交割的前提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约定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
方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以双
方共同认可的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拟
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桥
一评报字[2025]0097号)所载明的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
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51.0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新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聚焦优势资源,提
升资产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8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
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签署必要的配套文件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鑫日新材料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面货币资金为11463.42万元,经公司评估认为交易对方
对本次交易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鑫日新材料系股权受让方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尚未
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无对应的营业收入产生,同时,截至期末未形成可计入当期损益的事项,
导致利润表无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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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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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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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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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莱”)直接持有江苏新
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2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本次股
票质押展期后,安吉谆莱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9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
18%,占公司总股本的3.91%。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
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
本次股票质押展期后,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为32780000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接到通知,获悉股东安吉谆莱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部分
股票质押展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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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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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修订的《公司章程》后,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将设职工董事1名,李青先生将辞
去董事职务,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
表大会,解除了原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并选举了职工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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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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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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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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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
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数为2378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59%,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
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
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2780000股,占其与
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接到通知,
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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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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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
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3
815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06%,占公司总股本的16.58%。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
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
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150000股,占其与
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35.96%,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于2025年8月27日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办
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将其持有的新日股份13000000股股票进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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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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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
日大厦1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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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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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85704.19元,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
,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共计
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985704.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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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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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0904350.2
4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2301437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8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
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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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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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
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数为2515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07%,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
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
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4150000股,占其与
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6.05%,占公司总股本的14.84%。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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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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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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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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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
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数为2874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93%,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
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
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740000股,占其与
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8.78%,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接到通知
,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将其质
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相关融资需求而定。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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