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88 宁波高发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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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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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1-12│ 10.28│ 3.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23│ 11.79│ 4916.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5│ 22.60│ 971.80万│
├───────────┼───────────┼───────────┼───────────┤
│增发 │ 2017-07-26│ 38.51│ 8.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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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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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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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高发 │ 20846.36│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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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发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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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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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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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雪利曼电子80% │ 1.58亿│ ---│ 1.58亿│ 100.00│ ---│ 2017-09-01│
│股权和雪利曼软件35│ │ │ │ │ │ │
│.55%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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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 2.39亿│ 797.17万│ 6684.45万│ 27.9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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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CAN总线控制系 │ 1.48亿│ ---│ 301.97万│ 100.00│ ---│ ---│
│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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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 1.56亿│ ---│ 402.7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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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 830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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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均联智行 │ ---│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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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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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5-14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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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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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高发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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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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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高发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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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宁波高发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新能源”)系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
│ │金向高发新能源增资6,000万元,其中2,400万元以债转股方式增资,主要用于高发新能源厂│
│ │房建设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高发新能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
│ │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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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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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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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拟设立义乌全资子公司,名称:义乌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
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
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耕国内市场,根据客户需
求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义乌全资子公司。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和营运资金投入。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指定工作人员签署及实施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协议、办理全
资子公司注册等相关事宜。子公司设立后,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
实施,并视情况适时调整投资额度、投资方式,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公司中文名称(拟):义乌高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拟):1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必要时视后续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
4、注册地址:义乌(详细地址以实际注册地址为准)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
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
开发。(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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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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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新能源汽
车部件有限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变更了注册地址,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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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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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电子有限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变更了注册地址,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情
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名称:宁波高发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KPQ5R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7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永茂西路2588号(变更后)
变更前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康桥南路535号7幢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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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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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对
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041、2022-003)
。
由于该合伙企业变更了部分有限合伙人,近期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新的《宁波江北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近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
取了营业执照,并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DUWMA4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廖文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日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799弄1号119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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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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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拟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或公司直接通过新加坡公司投资境外建设生产基地
拟投资金额和比例: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
例100%。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境外法律环境等方面的
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境外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行“
走出去”战略,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中长期发展需要,拟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或公司
直接通过新加坡公司(已于2024年11月注册成立,公告编号:2024-025)投资建设摩洛哥生产
基地,具体实施情况根据相关政策变化情况确定。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
准。子/境外孙公司设立后,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并视情
况适时调整投资额度、投资方式,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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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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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高发新能源增资6000万元,其中2400万元以债转股方式增资,主要用于高发新能源厂房建设投
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高发新能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由6000
万元增至1200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
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D6LR4T7G
名称:宁波高发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8号3幢1楼C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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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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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情请参见公司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013、2025-003)。由于该合伙企业变更了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近期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新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睿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近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
前)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J71YT2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龙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义克)(变更后)、珠海
悦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义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0日
合伙期限:2021年5月20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701
本次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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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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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增资标的名称:宁波高发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向标的公司增资6000万元,其中2400万元以债转股方式增资。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宁波高发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新能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
足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高发新能源增资6000万元,其中2400万元以债转股方式
增资,主要用于高发新能源厂房建设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高发新能源仍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12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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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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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
务费用参照2024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
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张建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建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凌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建维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凌燕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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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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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4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588527.68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19708849.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9913521.00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
金股利133839040.80元,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56954158.58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223065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145547.6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93%。剩余未分配利润400808610.98元留待以后年度再分
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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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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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
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
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以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以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为主
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以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以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独
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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