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788 宁波高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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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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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高发 │ 20846.36│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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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发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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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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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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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雪利曼电子80% │ 1.58亿│ ---│ 1.58亿│ 100.00│ ---│ 2017-09-01│
│股权和雪利曼软件35│ │ │ │ │ │ │
│.55%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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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 2.39亿│ 797.17万│ 6684.45万│ 27.9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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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CAN总线控制系 │ 1.48亿│ ---│ 301.97万│ 100.00│ ---│ ---│
│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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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 1.56亿│ ---│ 402.7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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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 830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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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均联智行 │ ---│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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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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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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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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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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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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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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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
│ │公司原签署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与稳定,根据 │
│ │现实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厂房。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0.26万元;不存在与不同关│
│ │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原│
│ │签署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2025年1月10日,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高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 │续租赁控股股东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高发机械”)分别继续租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 │发控股”)的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40,478.66㎡、4,531.99㎡,租赁期限均为两年,租 │
│ │金金额分别为:2,040.14万元、228.42万元,租金总金额为2,268.56万元。2025年1月10日 │
│ │交易各方签署了新的《厂房租赁合同》。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高发控股持有公司37.56%的股份,其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另分别持有公│
│ │司4.91%、4.37%、4.37%的股份,高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 │市规则》的规定,高发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名称: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 │
│ │ 住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葛家村 │
│ │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
│ │ 注册资本:2,100万元 │
│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金属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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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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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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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
务费用参照2024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
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张建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建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凌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建维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凌燕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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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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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4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588527.68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19708849.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9913521.00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
金股利133839040.80元,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56954158.58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223065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145547.6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93%。剩余未分配利润400808610.98元留待以后年度再分
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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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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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
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
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
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
产品,不得用于以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以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为主
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以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以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独
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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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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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推动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高发”)
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
和发展战略,现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宁波高发是一家集汽车操纵控制系统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公司主要生产档位操纵器及软轴、电子加速踏板、汽车拉索等系列产品,是吉利汽车、比
亚迪、长城汽车、奇瑞汽车、赛力斯、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中国重汽等三十多家知名整车制
造商一级配套商。
宁波高发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汽车零部件产业领域,牢牢抓住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窗口
期,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车赛道,优化产品结构,迭代产品性能,公司产品电子换挡器入选工信
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公司连续10年荣获鄞州区“大力鼎”奖,2024年,荣获鄞州区“
大力神鼎”奖。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稳健经营、持续创新,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
加大技术创新、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
市场份额,坚持做强做精,不断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施积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合理运用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自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募集资金123549.60万元(含首发),累计现金分红已达11724
2.80万元。2023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13383.90万元,占对应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82.29%。
2023年,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
信贷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分红决策机制,确保分红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分红政策时
,既考虑股东期望,又能平衡好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围绕数智赋能、绿色发展理念践行新质生产力。通过数智赋能产业发展,用好
用活公司技术研究人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高数字化技术在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覆盖率。未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投资者交流会、电话会议以及上证E互
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良好互动。公司的业
绩说明会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及相关管理层均有出席。
公司通过与投资者交流,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做出回应,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
的认同感。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供反馈,及时向公司传达市场声
音。
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搭建渠道多样
、系统持续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以提高公司发展质
量为基础,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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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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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张建新先生作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汪建维先
生和王雅棋女士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鉴于王雅棋女士工作变动,其不再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为张建新先生,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汪建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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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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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情请参见公司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013)。
由于该合伙企业增加了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近期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新的《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近日在市场
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粤民投睿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30206MA2J71YT2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义克)、珠海悦腾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义克)(新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0日
合伙期限:2021年5月20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701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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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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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
限公司原签署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与稳定,根据
现实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厂房。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0.26万元;不存在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原签
署的租赁协议将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2025年1月10日,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宁波高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赁
控股股东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发机械”)分别继续租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发控股”)
的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40,478.66㎡、4,531.99㎡,租赁期限均为两年,租金金额分别为
:2,040.14万元、228.42万元,租金总金额为2,268.56万元。2025年1月10日交易各方签署了
新的《厂房租赁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高发控股持有公司37.56%的股份,其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另分别持有公司
4.91%、4.37%、4.37%的股份,高发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高发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葛家村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注册资本:2,1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金属制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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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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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
拟投资金额和比例: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
100%。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境外法律环境等方面的
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行“
走出去”战略,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中长期发展需要,拟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并投
资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孙公司)。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
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境外子/
孙公司设立后,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并视情况适时调整投
资额度、投资方式,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搭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通道,全资设立马来西亚孙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具体注
册信息拟定如下:
(一)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拟):高发国际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拟):GaofaInternationalInvestment(Singapore)PTE.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万美元(暂定,必要时视后续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
注册地址:3PhillipSt,#10-04RoyalGroupBuilding,Singapore048693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上述具体信息以相关部门实际核准或备案登记为准。
(二)马来西亚孙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拟):高发汽车控制系统(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拟):GaofaAutomotiveControlSystem(Malaysia)Co.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马币(暂定,必要时视后续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调整)
注册地址:B-6-21EmpireSubangSohoJalanSS16/147500SubangJayaSelangor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高发国际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上述具体信息以相关
部门实际核准或备案登记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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