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01 志邦家居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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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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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 2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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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邦家居有限公│ 6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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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OM Cabinets,Corp│ 508.96│ ---│ 100.00│ ---│ ---│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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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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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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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 3.38亿│ ---│ 2.42亿│ 104.45│ 2587.39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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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 ---│ 1407.45万│ 1.06亿│ 100.33│ 1583.47万│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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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 1.32亿│ ---│ 1.25亿│ 94.56│ 1963.87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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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988.60万│ ---│ 2993.82万│ 10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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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推广项目 │ 1.50亿│ ---│ 1.50亿│ 1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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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4亿│ ---│ 1.95亿│ 1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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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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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交易金额(元)│3.1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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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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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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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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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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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邦家居”)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 │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 │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 │目“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清远志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清远志邦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
│ │募投项目。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清远智能生│
│ │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志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185│
│ │1.27万元向清远志邦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增资金额31851.27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清远志邦100%股权,清远志邦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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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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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帮顺 1030.00万 2.36 11.65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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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30.00万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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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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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0 │质押股数(万股) │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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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0.87 │质押占总股本(%) │0.18 │
├────────┼──────────────┴────────┴──────────────┤
│股东名称 │许帮顺 │
├────────┼──────────────────────────────────────┤
│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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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21 │质押截止日 │2025-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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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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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1日许帮顺质押了77.0万股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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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8-25 │质押股数(万股) │4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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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24 │质押占总股本(%)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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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孙志勇 │
├────────┼──────────────────────────────────────┤
│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23 │质押截止日 │2024-08-23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21 │解押股数(万股) │477.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23日孙志勇质押了477.0万股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孙志勇解除质押47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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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7-25 │质押股数(万股) │9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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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78 │质押占总股本(%) │2.19 │
├────────┼──────────────┴────────┴──────────────┤
│股东名称 │许帮顺 │
├────────┼──────────────────────────────────────┤
│质押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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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21 │质押截止日 │2025-07-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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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1日许帮顺质押了953.0万股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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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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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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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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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清远志邦家│ 7.00亿│人民币 │2023-07-10│---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居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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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合肥志邦家│ 1.00亿│人民币 │2024-01-24│---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居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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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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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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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
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回购价格9.29元/股加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55871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6505713股减少至43434984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365
05713元减少为43434984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
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晶晶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志邦家居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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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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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
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4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
费总额:7.20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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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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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6.74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28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9月12日出具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志
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志邦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9月19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五)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完
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26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49.
99万份。
(六)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七)2024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
成公告》,36.5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八)2024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
主行权实施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2024年11月27日开始行权,可行
权数量为206.745万份。
(九)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
决。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考核年度2024年对应的
公司层面当年行权系数(K)<1,公司层面行权比例=0%,即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内373名激励对象计划行权的206.745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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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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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155871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2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和离职的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7日。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志邦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5月17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
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为89名激励对象登
记限制性股票3119816股,登记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8日。
(五)2024年5月5日,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
7月1日。
(七)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4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4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前述2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42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
月17日注销。
(八)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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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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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
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同时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
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
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调整至税前人民币10万元
/年。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当年
度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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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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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元人民币(在交
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
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
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
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二)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
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
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
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
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澳元、泰铢、港币等。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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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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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36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
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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