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03 瑞斯康达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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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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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4-07│ 13.72│ 7.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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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5│ 3.89│ 5103.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20│ 3.83│ 575.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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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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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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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 3.16亿│ ---│ 1.82亿│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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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 2.52亿│ ---│ 1.40亿│ ---│ ---│ ---│
│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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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 1.52亿│ ---│ 8457.53万│ ---│ ---│ ---│
│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9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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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 ---│ 3831.69万│ 1.12亿│ ---│ ---│ ---│
│产品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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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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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北京深蓝迅│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发展股份│通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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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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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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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现金管
理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采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
银行,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经中心组织实施。
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
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以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交易对方限定为商业银行,收益类型为浮
动收益,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经中心组织实
施。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
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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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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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5日,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人员家属通
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
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先生和董事朱春城先生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先生已被取保候审。
经与有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公司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先生代行董
事长及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先生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履行相关职责,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李月杰
先生无法履职期间,特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先生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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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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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9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26.7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362名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8.25万股。根据《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合计3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4.95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具体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
销其合计26.7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36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408.25万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合计381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4.9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01%。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含
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9元/股调整为3.83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申报期间
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26.70万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
将回购注销涉及36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8.25
万股。公司对上述合计3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4.9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8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4.95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首次及预留授予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均为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381人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434.9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3日完成
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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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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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退休免职及指定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辉女士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议,决定李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在子公司担
任的所有职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前,指定公司董事会
秘书尹松涛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辉女士离职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
其所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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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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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额度: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5年度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和美元2000万元(含本数),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担保人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或“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斯康
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安徽瑞斯康达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安徽瑞斯康达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3448.6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和美元2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信总额包含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部分银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武汉瑞斯康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该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
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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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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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7月9日,公
司披露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7月16日披露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6、2022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363名激励对象共计1,312.00万股。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
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7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
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53名激励对象共计150.00万股。
9、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涉及回购股份已于2023年9月21日回购注销完成。
10、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涉及回购股份已于2024年7月9日回购注销完成。
1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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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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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381名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4.9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公司执行上述回购注销决议后,公司股份将由目前的429233057股变更为424883557股。公
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429233057元变更为424883557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82884499-3636
5、电子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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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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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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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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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
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488723.2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
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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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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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或“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瑞斯康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斯康达”),武汉瑞
斯康达为瑞斯康达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武汉瑞斯康达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武汉瑞斯康达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瑞斯康达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武汉瑞斯康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24栋四、五
层(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建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武汉瑞斯康达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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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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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短线交易及致歉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董事周健后经全面自查,又进
一步向公司更新提交了交易记录。
周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及超比例减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次违规交易行为产生收益
为428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健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全部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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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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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董事周健后经全面自查,又进一步
向公司更新提交了交易记录。公司按照审慎性要求。
周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及超比例减持。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
司所有,本次违规交易行为产生收益为251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周健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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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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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周健先生出具的《关
于所持公司股票交易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函》,周健先生于2024年10月14日当天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周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周健先生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周健先生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本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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