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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能股份(60380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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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809 豪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重庆豪能 │ 9075.27│ ---│ 100.00│ ---│ ---│ 人民币│ ├─────────┼─────┼─────┼─────┼─────┼──────┼──────┤ │泸州豪能 │ ---│ ---│ 100.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 3.50亿│ 1276.81万│ 3.50亿│ 100.04│ ---│ ---│ │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2亿│ 3026.14万│ 1.43亿│ 100.1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1 │ ├──────┼────────────────────────────────────────┤ │关联方 │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34%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1 │ ├──────┼────────────────────────────────────────┤ │关联方 │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34%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3-11-15│其他事项 ──────┴──────────────────────────────────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应超 先生出具的《关于交易豪能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函》,获悉徐应超先生于2023 年6月21日至2023年8月30日减持公司“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期间,因操作失误买 入了230张公司可转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 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徐应超先生于2023年7月10日减持公司可转债时因本人操作失误,将230张公司可 转债“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成交均价为123.9351元/张,此次误操作导致其在六个月内 买卖公司可转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致歉说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徐应超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 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经核查至本次短线 交易发生前6个月内,最先卖出230张公司可转债成交均价为121.5870元,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交易数量230张×(卖出均价121.5870元/张-买入均价123.9351元/ 张)=-540.0630元,徐应超先生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 形。 (二)徐应超先生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今后将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 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 2023-09-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3468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3468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二)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0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 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四)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0年9月25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23日。 (六)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24日,激励对象合计148人,解锁股票数量经2020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后为407.4万股,本次解锁后,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为611.1万股。 (七)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23日,激励对象合计148人,解锁股票数量 经2020年度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为397.215万股,本次解锁后,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为3 97.215万股。 (八)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注 销后,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为323.4684万股。 (九)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5日,激励对象合计144人,解锁股票数量 为323.4684万股,本次解锁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2023-09-19│吸收合并 ──────┴──────────────────────────────────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能”)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 重庆青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竹机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重庆豪能作为 存续公司,青竹机械依法注销。青竹机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重庆豪能依法承 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近日,青竹机械已取得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至此,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 ──────┬────────────────────────────────── 2023-07-20│其他事项 ──────┴──────────────────────────────────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99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 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7-12│其他事项 ──────┴──────────────────────────────────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杨燕女 士的通知,杨燕女士的股票账户由于其亲属误操作,于2023年7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 票1000股。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杨燕女士的股票账户于2023年7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为11.33元/股,成交 金额为11330元。本次增持后,杨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31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 7%。 因公司预约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3年8月1日,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本次增持 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经核实,本次增持行为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增持行为,也不存在因 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杨燕女士对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 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并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 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2023-07-07│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及公司2022年 未完全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所涉合计737466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7元/股,因退休及未完全达到 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17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2023年6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013、 2023-03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本次回购 注销事项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通知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关证明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期满, 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 提出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退休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140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度审计报告》(XYZH2023CDAA1B0057),公司2022年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 净利润为2.14亿元,占当年所涉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82.45%,则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 比例M=82.45%,剩余17.55%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8326股。 因此,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及公司2022年未完全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合计737466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8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37466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234684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 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7月11日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3-06-17│其他事项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6号)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1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 值100元,发行总额5亿元。上述可转债于2022年12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 公司控股股东向朝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通过配售合计认购“豪 能转债”1423670张,占发行总量的28.47%。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向朝东先生的通知,截至2023年6月16日,向朝东先生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豪能转债”50万张,占发行总量的10.00%;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未减 持。 ──────┬────────────────────────────────── 2023-06-16│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豪能 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豪能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 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 6月14日出具了《2022年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 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豪能转债”信用等级为A 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发生变化。 ──────┬────────────────────────────────── 2023-04-21│银行授信 ──────┴────────────────────────────────── 一、2023年度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本营运能力,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各银行授 信额度内的借款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 相关法律文书。 二、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上述授信额度仅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保函、项目贷款等业务( 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在上述授信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 人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具体的担保措施,以与各银行最终的商谈结果为 准。 ──────┬────────────────────────────────── 2023-04-2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 .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6100.00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计划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 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 满足各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3年度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10000.00万元的对外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 担保的子公司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担保相关 事宜,签署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 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 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 2023-04-21│价格调整 ──────┴────────────────────────────────── 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6348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904460.00元,转增86539280股,本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为302887480股。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028874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577496.00元,转增90866244股,本次分配后总 股本为393753724股。 同时,公司拟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 (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937537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 0875670.32元(含税)。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回购数 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本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调整前为2.7万股,因公 司2022年未完全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所涉应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调整前为37.82万股,合计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调整前为4 0.52万股。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Q=40.52×(1+0.4)×(1+0.3 )=73.75万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9.31-0.3)÷(1+0.4)-0.2]÷( 1+0.3)-0.18=4.617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617元/股;因退休及未完全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4.61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2023-04-2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66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 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 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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