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09 豪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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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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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16│ 22.39│ 5.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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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20│ 9.31│ 6773.03万│
├───────────┼───────────┼───────────┼───────────┤
│可转债 │ 2022-11-25│ 100.00│ 4.92亿│
├───────────┼───────────┼───────────┼───────────┤
│可转债 │ 2024-10-23│ 100.00│ 5.42亿│
├───────────┼───────────┼───────────┼───────────┤
│可转债 │ 2026-06-15│ 100.00│ 17.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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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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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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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豪能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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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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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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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 13.00亿│ 0.00│ 0.00│ 0.00│ ---│ ---│
│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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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89亿│ 0.00│ 0.00│ 0.00│ ---│ ---│
│银行借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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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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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4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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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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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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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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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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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
│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重庆豪能传动技术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重庆豪能注册资本将由27,000│
│ │.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7,00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近日,重庆豪能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 │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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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6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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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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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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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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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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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为加快公司│
│ │新能源汽车行星减速机构零件、高精密工业行星减速机和机器人用高精密减速机及关节驱动│
│ │总成等相关产业布局及建设进度,增强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能")│
│ │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重庆豪能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
│ │成后,重庆豪能注册资本将由17,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7,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
│ │子公司。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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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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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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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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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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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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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增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公司│
│ │拟对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
│ │款将计入昊轶强权益性资金,用作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
│ │后,昊轶强注册资本将由14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4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近日,昊轶强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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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交易金额(元)│7128.5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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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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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差速器壳体制造相关的机器设备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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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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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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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泸州豪能”)拟向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石川│
│ │”)出售差速器壳体制造相关的机器设备,出售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28.58万元(不含税);同时,泸州豪能将12102平方米的铸造车间及│
│ │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给豪能石川,其中,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期十年,租金也以独立第│
│ │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十年租赁期间总租金在1662.16万元至2468.09万│
│ │元之间(不含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波动),铸造车间租赁期三年,租赁期间总租金为559.│
│ │58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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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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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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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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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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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修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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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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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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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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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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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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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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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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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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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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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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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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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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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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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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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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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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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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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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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差速器壳体等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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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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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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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修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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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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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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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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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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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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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废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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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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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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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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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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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差速器壳体等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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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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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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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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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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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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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泸州豪能”)拟向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石川│
│ │”)出售差速器壳体制造相关的机器设备,出售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28.58万元(不含税);同时,泸州豪能将12102平方米的铸造车间及│
│ │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给豪能石川,其中,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期十年,租金也以独立第│
│ │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十年租赁期间总租金在1662.16万元至2468.09万│
│ │元之间(不含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波动),铸造车间租赁期三年,租赁期间总租金为559.│
│ │58万元(不含税)。 │
│ │ 豪能石川系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此外,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勇先生担任豪能石川 │
│ │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豪能石川累计发生的关联交│
│ │易包括泸州豪能向豪能石川出售差速器壳体相关设备、出租厂房、购买差速器壳体等商品、│
│ │销售材料等,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载于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与同一关联│
│ │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过去12个│
│ │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了深化公司差速器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与苏州石川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 │
│ │月在泸州设立了合资公司豪能石川,公司希望通过整合股东双方差速器壳体相关的技术、资│
│ │产、市场等,加速差速器壳体工艺技术的革新和迭代,提高产品精度、交付效率和良品率,│
│ │从而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差速器总成供应能力。根据豪能石川设立以及发展规划,为了深度整│
│ │合股东双方差速器壳体相关的技术、设备等,泸州豪能继续向豪能石川出售差速器壳体制造│
│ │相关的机器设备,出售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28│
│ │.58万元(不含税);同时,泸州豪能将12102平方米的铸造车间及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给│
│ │豪能石川,其中,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期十年,租金也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
│ │基础,经双方协商十年租赁期间总租金在1662.16万元至2468.09万元之间(不含税,根据实│
│ │际使用情况波动),铸造车间租赁期三年,租赁期间总租金为559.58万元(不含税)。 │
│ │ 本次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公司以及豪能石川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
│ │率,有利于公司差速器系统产品相关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的需要│
│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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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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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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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机器人关节减速器生产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10亿元人民币
本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可能会对公司
现金流及资金筹措形成一定压力;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或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将影响项目推进
节奏与预期收益,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支出压力。
2、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短期内难以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重大贡献,且项目建设期将新
增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刚性支出,可能会摊薄公司短期盈利水平。
3、本项目所涉及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规模,后续可能根据客户订单、资金筹集等具体情
况进行调整,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
4、本项目为机器人零部件相关业务,机器人行业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产业化进程、技
术路线演进及市场需求等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未来机器人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技术路线发
生重大变化或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存在项目发展及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
机器人关节减速器产品处于业务起步阶段,尚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后续市场拓
展、客户开发及订单落地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预期效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招商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在泸州市江阳区投资建设“机器
人关节减速器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以在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本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万件机器人关节减速器的产能。本项目旨在
把握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扩大产能规模以匹配下游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签署<招商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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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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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豪26转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豪26转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2026年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豪26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豪26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6年1月5日。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及其他情
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7月21日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豪2
6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发生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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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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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168号文
同意注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豪26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5”。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8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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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成都豪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
日(T+1日)主持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豪26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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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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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豪能股份本次发行18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80万手(18
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6月15日(T日)
。
二、发行结果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豪26转债为138100
8手,即1381008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72%。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豪26转债为418992手,即418992000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28%,网上中签率为0.00434573%。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有效申购户数为9684970户,有效申购数量为9
641462154手,即9641462154000元,配号总数为9641462154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9
64146215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6月16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并于2026
年6月17日(T+2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
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豪26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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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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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豪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1
6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将于2026年6月11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全文及
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豪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参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5: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
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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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
1、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168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豪26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5”。
2、本次发行18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800万张,180万手。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豪26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T-1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
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
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809”,配售简称为
“豪26配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
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920288807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
例0.001955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80万手。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
代码为“754809”,申购简称为“豪26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1万
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豪26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豪26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
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
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豪26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申购时间、申购
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
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
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豪26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豪26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豪26转债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豪26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
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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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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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向星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侯凡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扶平先生、副总经理汤海川先生、副总
经理陈静先生及财务总监鲁亚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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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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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以人民币26,861.25万元收购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昊轶强”)68.875%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公司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昊轶强,对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昊轶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商誉20,317.9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于每年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
昊轶强计划投资3亿元在成都市青羊区建设运营“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主要
用于研发、生产、销售航空航天零部件。2025年5月,昊轶强已竞得土地面积60亩,开始投资
建设生产厂房/辅房、研发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会将昊轶强目前分散在成都
多个区域的生产基地进行集中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并根据未来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进一
步拓展产能,鉴于此,公司预计昊轶强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进而影响商誉减值测试中昊轶强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由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上述实际情况,聘请金证(
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对昊轶强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在2025年期末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
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金证
评报字【2026】A0294号),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确认,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
,低于基准日包含商誉的昊轶强资产组账面价值47,160.34万元,资产组整体评估减值14,160.
34万元,公司根据收购控股权时享有的持股比例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752.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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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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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职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
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翠琼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
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公司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
量,根据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
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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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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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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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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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的对外担保。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能股份”)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和发展计划,为满足各公司资金需求及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开展,提高
公司决策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的对
外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
担保的子公司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担保相关事
宜,签署担保(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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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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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概述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各银行授信
额度内的借款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
关法律文书。
二、使用授信额度的相关规定
上述授信额度仅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保函、项目贷款、保理等
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在上述授信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理人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
具体的担保措施,以与各银行最终的商谈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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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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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最高职务计算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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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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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
告中披露。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豪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717109.43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202888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043321.05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38043321.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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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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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926.92万元,同比增长1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8250.24万元,同比减少12.22%。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将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作为战略发展的重点,布局
的相关产品系列日益丰富且随着产能释放以及客户订单增加等,不断提升公司营收规模。报告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持续向好,但受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减少,主要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0年7月收购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并形
成商誉2.03亿元。昊轶强自被并购入公司至今一直保持较好的经营业绩,但因其现有租赁场地
较为分散且间隔较远,影响管理成本及运营效率;同时,现有租赁生产基地已经较为老旧,改
造难度较大且性价比不高,不利于生产经营稳定性。为解决生产基地稳定性问题以及为便于集
约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昊轶强计划总投资3亿元,在青羊区竞拍土地并投建“航空航天零
部件智能制造中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鉴于“航空航天
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投建支出被认定为与商誉相关的昊轶强资产组,且投资金额较高,
将影响商誉减值测试中昊轶强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由此2025年度预计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约0.92亿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对公司利润造成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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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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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投资金额:4亿元人民币
本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影响
,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所涉及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规模,可能根据
后续资金筹集、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
。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泸州豪能”)前期已投资建设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以
下简称“一期项目”),公司差速器系统产品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稳定的配套能力获得了市
场广泛认可,叠加下游新能源汽车领域需求持续放量,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客户订单增长及市
场拓展需求。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拓展市场份额,拟由泸州豪能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
建设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以在有关部门最
终备案名称为准)。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4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
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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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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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39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
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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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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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侯凡先生、财务总监鲁亚平女士、副总经理扶平先生、汤海川先生列席本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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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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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泸州豪能”)拟向豪能石川(泸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石川
”)出售差速器壳体制造相关的机器设备,出售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
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28.58万元(不含税);同时,泸州豪能将12102平方米的铸造车间及铸造
车间配套设施租赁给豪能石川,其中,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期十年,租金也以独立第三方评
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十年租赁期间总租金在1662.16万元至2468.09万元之间(
不含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波动),铸造车间租赁期三年,租赁期间总租金为559.58万元(不
含税)。
豪能石川系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此外,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勇先生担任豪能石川董
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豪能石川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包括泸州豪能向豪能石川出售差速器壳体相关设备、出租厂房、购买差速器壳体等商品、销售
材料等,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与同一关联人
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过去12个月内
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深化公司差速器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与苏州石川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
在泸州设立了合资公司豪能石川,公司希望通过整合股东双方差速器壳体相关的技术、资产、
市场等,加速差速器壳体工艺技术的革新和迭代,提高产品精度、交付效率和良品率,从而提
升产品竞争力和差速器总成供应能力。根据豪能石川设立以及发展规划,为了深度整合股东双
方差速器壳体相关的技术、设备等,泸州豪能继续向豪能石川出售差速器壳体制造相关的机器
设备,出售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28.58万元(不
含税);同时,泸州豪能将12102平方米的铸造车间及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给豪能石川,其
中,铸造车间配套设施租赁期十年,租金也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
商十年租赁期间总租金在1662.16万元至2468.09万元之间(不含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波动)
,铸造车间租赁期三年,租赁期间总租金为559.58万元(不含税)。
本次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公司以及豪能石川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有利于公司差速器系统产品相关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的需要,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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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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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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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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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
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充分考虑平衡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后,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
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
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分红计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
款。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来三年,在弥补亏损、足额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正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经股东会批准,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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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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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
施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分析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智能
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提升制造实力、丰盈精
密传动零部件相关业务的核心项目。2025年以来,随着公司精密减速器关键零部件以及关节减
速器相关产品的客户拓展,公司相关产品产能供应已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提
前布局产能,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产品覆盖能力,缩短交付周期,更好满足客户需求,以抓住
市场机遇,巩固及提升市场地位。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实施可有效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为公司主营
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充足的流动资金有助于确保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
市场拓展等活动顺利进行以及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战略布局。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精密传动零部件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扩充公司相关
产品产能供应能力以更好响应客户和市场需求,进而促进公司健康、均衡、持续发展。
(二)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充足
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挖掘市场需要、紧抓行业契机,秉承前瞻布局研发理念,结合自身
业务及技术优势,积极与客户互动,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作为研发布局的重要产业或产品方
向。公司一直将提高自身研发、设计、工艺能力作为持续保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组
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并通过多年来不断的人才引进与培养,现已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产业
转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同时,公司管理层在具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具有长远发展视野,熟悉行业发
展趋势,积极引入高素质人才。此外,公司已形成有效的人才接续机制和标准易操作的工艺路
径,具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储备以及培养、晋升和激励制度,并提供充足的平台和条件,充分发
挥人才价值,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2、技术储备充分
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14436.93万元,同比增加45.92%。公司不吝研发投入,从人力
、财务以及机制等方面支持研发、设计、工艺等创新、优化。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传动领域深耕多年,已形成客户认可的技术、工艺和设计优势,并通过
自主开发方式积累了有关精密减速器相关的技术和工艺;同时,基于新能源汽车传动与机器人
关节传动的工艺技术以及产业链的相通性等,公司在关节减速器领域亦已形成本次募投项目实
施所需要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充盈
从市场来看,下游发展向好且处于加速发展阶段,进而带动精密减速器以及机器人关节模
组减速机等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持。
从客户来看,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与境内外主要知名客户均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已与
境内主要机器人公司开展了较为紧密的技术交流、产品送样、项目对接等相关工作。同时,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布局产品目前均已实现客户导入并已实现量产,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较好
的客户基础。此外,公司不断加强工艺优化以及产品性能提升,进而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市场地
位,以进一步持续扩充客户/产品开发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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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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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
现将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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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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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拟
对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将
计入昊轶强权益性资金,用作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昊
轶强注册资本将由14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4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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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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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992000.00元(992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993930.90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13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13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件满足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
满足“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
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
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了《关于实施“豪24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并在2025年
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披露了8次关于实施“豪24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945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4年10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
5年10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20%×355/365=0.194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45=100.1945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0月13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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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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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
据公司《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1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
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豪24转债”持
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24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豪24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豪24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945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4年10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
5年10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20%×355/365=0.1945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45=100.1945元/张
(四)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
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945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
为人民币100.155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
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
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
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1945元(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
人民币100.1945元(税前)。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豪24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豪24转债”持有
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豪24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
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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