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11 诚意药业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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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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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 ---│ ---│ 28.7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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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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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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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 1.90亿│ 913.34万│ 1.95亿│ 102.7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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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97.70万│ 1413.26万│ 1413.26万│ 10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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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055.00万│ 89.73万│ 2757.3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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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56.83万│ 369.91万│ 5091.75万│ 102.72│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413.26万│ 1413.26万│ 10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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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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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9 │交易金额(元)│1.2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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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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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所有的土地、房产、附属物装潢、附│ │ │
│ │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 │ │
│ │(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格│ │ │
│ │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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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淮安市清江浦区宁淮浦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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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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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
│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江苏诚意药│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诚意”)将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地、 │
│ │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
│ │价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交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下属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宁淮浦│
│ │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淮浦顺投资公司”)有偿回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
│ │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698.80万元。 │
│ │ 交易标的内容:包含江苏诚意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地、房产、 │
│ │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格一│
│ │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具体如下: │
│ │ 1、土地情况 │
│ │ 土地坐落: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范围。 │
│ │ 土地面积:114,117.90平方米,对应产权证书为苏(2017)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1902 │
│ │号。 │
│ │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
│ │ 2、房屋、附属设施等情况 │
│ │ 交易标的所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部分收购,部分搬迁)、隐蔽工程、绿化等以江│
│ │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评[2024]字第JXL2024005号《│
│ │房地产估价报告》为准,其中设备对应有搬迁费一栏的由江苏诚意搬迁,有评估价的由甲方│
│ │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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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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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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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66元/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
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2024年11
月6日,公司已回购股份3,8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购买的最高价为8.36元/股,购
买的最低价为7.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558,527.88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情况
近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
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协商一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
》,同意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
。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诚意药业自有资金。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
,与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
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5,000万
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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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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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3年共承办18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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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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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66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股份计划。上述相关人员及
股东未来若有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
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
购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
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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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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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江苏诚意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诚意”)将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地、
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
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交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下属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宁淮浦顺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淮浦顺投资公司”)有偿回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收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698.80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交易经诚意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上述出售事项最终收益确认时点尚未确认,本年度能否确认该项收益具有
不确定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拟对江苏诚意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
8号的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
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估价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资产进行收购。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药
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江苏诚意将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328号所有的土
地、房产、附属物装潢、附属设施、隐蔽工程、约定收购的设备(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有评
估价格一栏对应的清单确定)、绿化等资产交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下属的宁淮浦顺投资公司
有偿回收,经协商确定收购费用总额为12698.8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据相关法规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诚意药业签署
有关合同及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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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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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
024]343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45184379.79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
2730.432万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6546.09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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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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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4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
产提供配套的抵押、质押等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形式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并购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和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
行实际授信批复为准。
三、有效期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四、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
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
担保、抵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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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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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苏诚意有限公司停产的议案》。经研究,公司决定对子公
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诚意”)予以停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苏诚意的基本情况
江苏诚意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地址:淮
安市西安南路328号。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保健食品
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保健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苏诚意停产的原因及概述
根据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清河经济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
处置工作的意见》(清政发〔2021〕23号)以及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低效用地认定书》,江苏诚意目前被所在清江浦经济开发区列入“低效用地”企业。近年来
,江苏诚意由于发展受限,产能利用率低,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江
苏诚意的实际经营状况,经研究,公司决定对江苏诚意予以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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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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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近日,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生产的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规格:5ml:0.1g)(以
下简称“该药品”)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规格:5ml:0.1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429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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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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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
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列入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证书编号:GR202333006749
,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
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
)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已按15%的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因此,本事项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
已发布的相关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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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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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
董事会变更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赵春建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公司董事邱克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陈志刚先生(主任委员)、夏法沪先生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邱克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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