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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6038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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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813 原尚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2亿│ 5057.51万│ 1.44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7-19 │ ├──────┼────────────────────────────────────────┤ │关联方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分别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审议通过《│ │ │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荟宏科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8.00万元。 │ │ │ 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 │ │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军、余丰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 │ │ │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 │ │ │ 企业名称: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6日 │ │ │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515房,4栋517房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HP542 │ │ │ 法定代表人:陈海华 │ │ │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大数据服务及软件开发业务。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荟宏科技资产总额为367.52万元,扣除对小股东云宏信息科技股 │ │ │份有限公司应付款后负债总额为62.46万元、资产负债率16.99%。2023年1-6月,营业收入83│ │ │.92万元、净利润-187.31万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60%股份。 │ └──────┴────────────────────────────────────────┘ ┌──────┬────────────────────────────────────────┐ │公告日期 │2023-07-19 │ ├──────┼────────────────────────────────────────┤ │关联方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合│ │ │资公司的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商业化发展初期,存在产业政策变化或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氢燃│ │ │料电堆及系统技术更新迭代快、研发投入大,下游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存在对合资│ │ │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各出资方可能在经营理念、治理机制等方面│ │ │存在差异,存在潜在合资经营风险。 │ │ │ 公司及合资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审慎决策,不断提高管理水│ │ │平,完善合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 │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其他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简要内容:原尚股份拟与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共同出│ │ │资设立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尚股份拟出资350万元,持股35%。 │ │ │ 合资公司成立后拟向原尚股份租赁部分厂房作为注册和生产经营地,预计租赁面积不超│ │ │过500㎡,租赁期为3年,预计租金总额为77.08万元,具体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余军先生、余丰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 │ │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目前,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原尚投资控股有限│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95.38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充分发挥原尚股份优质运营场景和落实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原尚股份拟与控股股东│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锋源新创科技(北京│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源新创”)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公司拟从事氢燃│ │ │料电堆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原尚股份将以货│ │ │币方式出资35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35%股权;原尚投资将以货币方式出资300万元,认缴合 │ │ │资公司30%股权;锋源新创将以货币方式出资35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35%股权。合资公司成 │ │ │立后拟向原尚股份租赁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东众路25号的部分厂房作为注册和生产经│ │ │营地,预计租赁面积不超过500㎡,租赁期为3年,预计租金总额为77.08万元,具体以后续 │ │ │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参与本次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 │ │次共同投资及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 │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余军先生│ │ │、余丰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 │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投资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5183324X │ │ │ 法定代表人:余军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4日 │ │ │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 │ │ │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20.00万 17.99 39.07 2022-08-27 ───────────────────────────────────────────────── 合计 1620.00万 17.9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2-08-27 │质押股数(万股) │16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9.07 │质押占总股本(%) │17.99 │ ├────────┼──────────────┴────────┴──────────────┤ │股东名称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8-25 │质押截止日 │2025-08-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关于质押公司股票有关事宜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04│其他事项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原尚股份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原尚股份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股份总数由106075000股减少至105015000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 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余军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零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经营范围: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2024-03-23│其他事项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 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4-03-23│其他事项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926496.06元,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912651.65。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0622.50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但未注销的121.00万股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以去掉上述不参与利润分配后的股本10501.50万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537 50.00元(含税)。 ──────┬────────────────────────────────── 2024-03-19│其他事项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2023年12月11日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原尚股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及《原尚股份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股份总数由106225000股减少至106075000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 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余军 注册资本:壹亿零陆佰零柒万伍仟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经营范围: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使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将分别减少1060000股和106 0000元,该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仍在办理中。 ──────┬────────────────────────────────── 2024-03-01│股权回购 ──────┴────────────────────────────────── 2024年2月29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0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0元/股,最低价为11.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 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0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0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0元/股,最低价为11.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682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4-02-23│股权回购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7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 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 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关于提议广东原尚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 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余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 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 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7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 2024-02-08│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 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余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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