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13 原尚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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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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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2亿│ 5057.51万│ 1.4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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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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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6 │质押股数(万股) │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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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95 │质押占总股本(%) │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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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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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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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8-25 │质押截止日 │202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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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5-31 │解押股数(万股) │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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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已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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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5月31日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2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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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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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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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资产进行了初步减值
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计提各类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90.94万元。
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6.7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27.70万元。
二、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
算,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76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7.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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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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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07元/股(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回购方案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经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由不
超过人民币20.0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82元/股。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3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13.52元/股,最低价为10.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8303.00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到回购方案金额下限。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
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情况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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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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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及类型:因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发包人”、
“公司”)建设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广东
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图公司”或“承包人”)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含税总价:1.692亿元人民币。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广州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签订该合同。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进度款、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
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
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
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合同双方:
发包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
3、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309-440114-99-01-745813
4、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广州白
云机场综合保税区)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联合验收、档案资料
上传及不动产确权工作。
7、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10天。暂定从2024年12月18日开始施工,至20
26年1月31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
由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8、签约合同价: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亿陆仟玖佰贰拾万元(¥169200000元)。
9、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包劳务工人、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包绿色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完成施工图所有内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配合发包
人联合验收通过、竣工备案及不动产产权登记等全部费用。
本工程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以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施工。在合同履行期间,除
工程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减或发包人额外增加工程量外,不再因工程量少算、错算、漏算及
政策性调整等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款(合同有特别约定除外)。承包人在本工程量报价清单中
若有未列出的而施工图纸上实际存在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目已包括在清单内作为承包人的工
作内容。若本施工图纸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出现不相符之处,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合同履行期
间,未经约定的价格风险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城市配套报建费由发包人承担。
10、指定分包工程名称:地基处理、超前钻、高低压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及环保工程
、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土建安装所有收边收口和封堵除外)、白蚁防治。
承包人可参与发包人指定专业分包工程竞标,如由承包人施工不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如发
包人指定的专业工程由发包人自行进行分包,分包专业工程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协调,并且
总承包单位需要为分包单位提供免费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施使用、提供水电、工作平
台、收集办理联合验收手续等),水电费按表由分包单位承担。总承包单位按分包专业工程造
价的1.5%向签约的分包单位收取服务费(相关税金按实际发生另计),并不得再以任何方式收
取其他费用。
1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接到发包人的进场通知书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人民
币500万元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达到正负
零,发包人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50万元(不计利息);在楼层主体结构封顶施工完成后,
发包人再退还承包人履约金250万元(不计利息);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待通过工程总体竣工验
收后,一次无息退还。
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原尚股份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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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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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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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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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骏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3.83%股份的股东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州骏荟”),在2024年10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
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广州骏荟提议将《关于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上述议案类型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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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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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
实际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银行授信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的
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
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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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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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
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对上述事项
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
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
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
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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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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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乙方”或“公司”)与广州市坤
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锦公司”)和广州市如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如一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租赁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用地面积为33420.00平方米的地块(以下
简称“租赁地块”),权利性质为划拨,实际为政府通过划拨方式返拨给村集体的留用地。该
协议项下租赁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54年3月20日止。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
议>的议案》,同意上述租赁事项。经测算,本次交易的总租赁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该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租赁地块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合同价格、支付
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
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加强租后风险管理和监控,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
1.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南溪经济联合社(下称“南溪经济联合社”)为租赁地块的不动
产权权属人,土地面积为33420.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公园与绿地。
2.江**、张**分别通过向南溪经济联合社以租赁土地的方式享有租赁地块的使用权,且
南溪经济联合社明确同意江**、张**享有转租权。
3.坤锦公司、如一公司分别通过向江**、张**以租赁土地的方式享有租赁地块的使用权
,且坤锦公司、如一公司享有转租权。
4.现原尚股份向坤锦公司、如一公司租赁上述地块用于项目建设,经过各方友好协商,
签订协议。租赁地块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
用地面积为33420.00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划拨,实际为政府通过划拨方式返拨给村集体的留用
地。该协议项下租赁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54年3月20日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坤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南溪新村三巷10号(空港花都)
法定代表人:龙建钞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8日
营业期限:2023年03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
服务;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园区管理
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
公司名称:广州市如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东市场南溪新村二十二巷31号
法定代表人:龙耀焯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8日
营业期限:2023年03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代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园区管理服务;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物清洁服务;住房租赁。
其他关系说明:坤锦公司、如一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土地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市坤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如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地块位置、面积、用途
租赁地块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权利类
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划拨(实际为政府通过划拨方式返还给南溪村的集体经
济发展留用地)。用地面积为33420.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
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公园与绿地。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54年3月20日止。
优先权: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租赁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权或经营使用权,且
甲方继续转租,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任何主体承租租赁地块的权利。
(四)租赁价格
合同约定建设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18个月,建设期内租金按每亩人民币10000元/年计
算,后续按照人民币716002元/月(含税价)计算。租金按每三年递增,每次递增5%。
(五)保证金
本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2148006元,保证金不计算利息,不抵作租金。待合同解除、终止
,公司付清所有费用、违约金等款项后,甲方于10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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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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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
财额度共计不超过2亿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
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一、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不超
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额度。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
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
相关事宜。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追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投资额度合计
不超过20000.00万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20
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新增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1000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
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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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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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原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8%;原尚投资一致行动人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骏荟”)持有公司股份15073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原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533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3.83%。原尚投资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95
%,占原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97%,占公司总股本的5.90%。本
次解除质押后,原尚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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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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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原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8%;原尚投资一致行动人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骏荟”)持有公司股份15073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原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533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3.83%。原尚投资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
2%,占原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69%,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本次解除质押后,原尚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95%
,占原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97%,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一、本次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已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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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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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原尚股份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原尚股份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股份总数由106075000股减少至105015000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
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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