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19 神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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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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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1-15│ 8.77│ 2.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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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2│ 12.24│ 1003.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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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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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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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 1.86亿│ 4230.52万│ 1.92亿│ 103.12│ ---│ ---│
│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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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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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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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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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0 │转让比例(%)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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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97亿 │转让价格(元)│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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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79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陈忠渭 │
├──────┼────────────────────────────────────────┤
│受让方 │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1号私募 │
│ │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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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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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0 │交易金额(元)│6.9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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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47900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 │ │
│ │的2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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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
│ │致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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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陈忠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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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力股份”)控│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于2025年4月14日与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1号私 │
│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资产致远1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 │
│ │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4790│
│ │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0%)以人民币14.55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 │
│ │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697088700元。若本次股│
│ │份转让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 │
│ │ 协议转让终止的情况:2025年7月29日,公司收到陈忠渭先生的通知,因受让方未按照 │
│ │《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
│ │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 │),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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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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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 1745.07万 8.01 100.00 2024-01-12
理顾问有限公司
常州长海投资中心(有限合 1020.60万 6.06 100.00 2020-05-09
伙)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万 4.59 81.51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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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65.67万 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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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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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4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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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1.51 │质押占总股本(%) │4.59 │
├────────┼──────────────┴────────┴──────────────┤
│股东名称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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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12 │质押截止日 │2026-11-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2日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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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2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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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4.04 │质押占总股本(%) │4.59 │
├────────┼──────────────┴────────┴──────────────┤
│股东名称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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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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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25 │质押截止日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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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1-12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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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5日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2日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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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8-31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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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9.72 │质押占总股本(%) │2.53 │
├────────┼──────────────┴────────┴──────────────┤
│股东名称 │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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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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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29 │质押截止日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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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6-18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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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9日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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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18日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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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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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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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神力│常州神力电│ 4800.00万│人民币 │2017-07-17│2019-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贸易有限公│机股份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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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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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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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推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
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与提升投
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制
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6年,公司将坚守“产品赢得用户信任、企业赢得社会认可”的核心宗旨,恪守“为客
户创造最大价值,与客户共同进步”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
。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与市场开拓,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加大研发创新及技术转化
力度,培育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常态化股东回报
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经营质量、运行效率与股东回报能力协同提升,不断增强核心
竞争力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树立优良资本市场形象,为长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一、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度,面对复杂形势与多重考验,公司坚守战略定力,完善“月度经营分析+季度战
略复盘+年度目标考核”闭环管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创新务实,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
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下,凭借强劲经营韧性,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目标落地。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14.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1.62万元,实现扭
亏为盈。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紧抓发展机遇,深耕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开拓新兴
市场,健全全周期客户服务与快速响应机制,深化与下游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持续提升客户满
意度与市场份额。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育机制,加强精密模具、高端工艺、
智能制造等领域专业人才储备,深化市场化薪酬与绩效考评改革,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构建适
配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梯队与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治理效能,持续增强主业发展质量
、核心竞争力与市场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打造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培育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025年度,公司成功开
发新品163项,落地维斯塔斯4MW转子钎焊项目认证、绕线浸漆产品批量生产等成果。通过加大
智能设备与信息化投入,搭建数据可视化大屏、能碳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平台,依托信息化系统
实现系统化排产,通过生产排产优化与跨部门协同联动,有效克服物流瓶颈。推动产品与服务
质量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锚定行业高效节能、高精密、轻量化的技术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自动化投入与研发,持续推进现有自动化产线的维护与升级,
提高关键工序的自动化率,推动产线升级,由传统制造转变为智能制造。持续通过对业务数据
挖掘与分析,为管理层提供精准决策支持。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产品质量效益双提升,持续
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与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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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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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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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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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
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立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格敏,2019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光宏,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0万元(含税)。
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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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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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2026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税后)
,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
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内部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后),按年
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
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
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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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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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164850491.15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
股本21773018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09207.48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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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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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即将届满。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3月2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神力股份A股
普通股股票。2021年3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524302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
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经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至2025年3月2日。经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3月2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3月4日、2024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于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
持股计划两批股票锁定期均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2023年2月24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3月2日届满,根据《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
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
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3月2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二级市场的表现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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