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76 鼎胜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lim铝业 │ 44247.30│ ---│ 100.00│ ---│ -4748.7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 ---│ 0.00│ 8970.95万│ 100.00│ ---│ ---│
│改造升级项目 │ │ │ │ │ │ │
├─────────┼──────┼─────┼─────┼─────┼─────┼──────┤
│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 │ ---│ 0.00│ 2100.09万│ 100.00│ ---│ ---│
│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 ---│ 1.04亿│ 5.12亿│ 59.46│ ---│ ---│
│配套坯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2.91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30 │交易金额(元)│3.2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 │
│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
│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同意将“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为由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联晟新材”)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
│ │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原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329.05万元(含利息│
│ │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对全资子公司联晟新│
│ │材进行增资,用于“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项目实施。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联晟新材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85553.010733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 │
│ │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 │
│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
│ │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 │ 近日,联晟新材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监督│
│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5亿 13.99 49.88 2024-09-07
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 2800.00万 6.51 --- 2018-06-28
有限合伙)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 2974.00万 3.34 46.08 2024-10-25
(有限合伙)
─────────────────────────────────────────────────
合计 1.82亿 23.8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0-25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14 │质押占总股本(%) │1.46 │
├────────┼──────────────┴────────┴──────────────┤
│股东名称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2028-04-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300.0万股给南洋商业│
│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05 │质押股数(万股) │1245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88 │质押占总股本(%) │13.99 │
├────────┼──────────────┴────────┴──────────────┤
│股东名称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3 │质押截止日 │2027-08-2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3日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2453.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
│ │司保俶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1-18 │质押股数(万股) │716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69 │质押占总股本(%) │8.10 │
├────────┼──────────────┴────────┴──────────────┤
│股东名称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16 │质押截止日 │2026-11-12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05 │解押股数(万股) │7164.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16日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164.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俶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5日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16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05-26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3 │质押占总股本(%) │2.65 │
├────────┼──────────────┴────────┴──────────────┤
│股东名称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11 │质押截止日 │2025-08-31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3 │解押股数(万股) │234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1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300.0万股给中国工商│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34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45亿│人民币 │2018-10-12│2021-10-11│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26亿│人民币 │2016-03-10│2033-03-09│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11亿│人民币 │2016-01-14│2028-01-14│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9000.00万│人民币 │2018-10-28│2021-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6500.00万│人民币 │2014-12-24│2021-11-01│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500.00万│人民币 │2018-08-28│2021-08-27│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3,714,227.2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30,957,413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857,444.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
年半年度已分配的35,564,599.12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91,422,043.90元(含税),占当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4-23│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联晟新材担保的金额为50000.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联晟新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594.8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联晟新材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霍林郭勒支行(以下简
称“内蒙古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等,公司近日分别与内蒙古银行、交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分别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期限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
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2025-04-17│对外担保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SlimAluminiumS.p.A.(以下简称“Slim铝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Slim铝业担保的金额为200.00万
欧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Slim铝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365.22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Slim铝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向Slim铝业天然气供货商ENGIEItaliaS.p.A.
(以下简称“ENGIE”)的供货付款账期提供金额为200.00万欧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
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limAluminiumS.p.A.
2、注册地址:Piazzaledell’Alluminio,CisternadiLatina(LT),Italy
3、成立日期:1992年5月5日
4、注册资本:500000欧元
5、法定代表人:王诚
6、经营范围:铝板带箔的生产及销售。
7、主要经营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SlimAluminiumS.p.A.总资产为82636.98万元,
净资产27646.26万元,总负债54990.7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89033.60万元,净利润-4555.6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
2025-04-10│对外担保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五星铝业担保的金额为18000.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五星铝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932.5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为满足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简称
“广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近日与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
司为五星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
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2025-04-10│其他事项
──────┴──────────────────────────────────
到期兑付数量:64450张
到期兑付总金额:7089500元
兑付款发放日:2025年4月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4月9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
号文核准,于2019年4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2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
值发行,发行总额125400万元,期限6年(即2019年4月9日~2025年4月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
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鼎胜转债
”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分别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3
月5日以及2025年3月31日披露了4次关于“鼎胜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相关公告,相关兑付
事项如下:
1、兑付登记日:2025年4月8日
2、兑付对象: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鼎胜转债”全
体持有人。
3、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4月9日
──────┬──────────────────────────────────
2025-03-31│其他事项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4月8日
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4月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4月9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4月2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4月8日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鼎胜转债”持有人
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鼎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
号文核准,于2019年4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2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
值发行,发行总额125400万元,期限6年(即2019年4月9日~2025年4月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鼎胜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现将鼎胜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鼎胜
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0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鼎胜转债”将于2025年4月3日开始停止
交易,4月2日为“鼎胜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鼎胜转债”持有人
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鼎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股票当前收盘价与转股价格(7.
61元/股)存在一定差异,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
2025-03-22│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福铝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五星铝业担保的金额为5000.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五星铝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932.50万元;本次
公司为鼎福铝业担保的金额为2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鼎福铝业实际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为满足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
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近日与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Ec12425250
3170004640),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为满足鼎福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南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近日与南京
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Ec124252503170005455),约定公司为鼎福铝业提供金额为人
民币2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
保不存在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