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76 鼎胜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4-04│ 13.54│ 8.01亿│
├───────────┼───────────┼───────────┼───────────┤
│可转债 │ 2019-04-08│ 100.00│ 12.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18.47│ 587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0│ 18.13│ 1087.8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lim铝业 │ 44247.30│ ---│ 100.00│ ---│ -4748.7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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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 8.62亿│ 1.64亿│ 6.76亿│ 78.49│ 8723.38万│ ---│
│配套坯料项目 │ │ │ │ │ │ │
├─────────┼──────┼─────┼─────┼─────┼─────┼──────┤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 ---│ 0.00│ 8970.95万│ 100.00│ ---│ ---│
│改造升级项目 │ │ │ │ │ │ │
├─────────┼──────┼─────┼─────┼─────┼─────┼──────┤
│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 │ ---│ 0.00│ 2100.09万│ 100.00│ ---│ ---│
│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 ---│ 1.64亿│ 6.76亿│ 78.49│ 8723.38万│ ---│
│配套坯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2.9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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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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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旌德鼎新优材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旌德鼎新优材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铸轧卷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旌德鼎新优材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旌德鼎新优材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铸轧卷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5亿 13.99 49.88 2024-09-07
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 2800.00万 6.51 --- 2018-06-28
有限合伙)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 930.00万 1.00 16.77 2026-03-13
(有限合伙)
─────────────────────────────────────────────────
合计 1.62亿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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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13 │质押股数(万股) │9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77 │质押占总股本(%) │1.00 │
├────────┼──────────────┴────────┴──────────────┤
│股东名称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11 │质押截止日 │2029-09-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11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930.0万股给中国农业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25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14 │质押占总股本(%) │1.46 │
├────────┼──────────────┴────────┴──────────────┤
│股东名称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2028-04-21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6 │解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300.0万股给南洋商业│
│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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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05 │质押股数(万股) │1245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88 │质押占总股本(%) │13.99 │
├────────┼──────────────┴────────┴──────────────┤
│股东名称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3 │质押截止日 │2027-08-2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3日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2453.0万股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
│ │司保俶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45亿│人民币 │2018-10-12│2021-10-11│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26亿│人民币 │2016-03-10│2033-03-09│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11亿│人民币 │2016-01-14│2028-01-14│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9000.00万│人民币 │2018-10-28│2021-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6500.00万│人民币 │2014-12-24│2021-11-01│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鼎胜新│内蒙古联晟│ 1500.00万│人民币 │2018-08-28│2021-08-27│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材料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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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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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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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星铝业日常
经营需要,需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通商银行”)申请授信
等,公司近日与宁波通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最高
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授信等,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
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欧洲轻合金日常经营需要,需向欧洲轻合金天然气供货商METE
nergiaItaliaS.p.A.(以下简称“MET”)的供货付款账期提供金额为68.00万欧元的担保。公
司近日与MET签订《保函》,约定公司为欧洲轻合金提供金额为68.00万欧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限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9年1月1日,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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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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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保荐代表人为金田
先生、郭铖先生。现金田先生因工作安排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
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孙宇先生
(简历附后)接替金田先生负责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
业务已交接完毕。
此次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郭铖先生和孙宇
先生。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因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
完毕,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郭铖先生和孙宇先生将就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金田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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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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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41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4%。陈魏新女士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持有的股份、其通过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及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5月11
日,公司收到赵俊先生、段云芳女士及楼清女士的通知。截至2026年5月11日,该三位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2%。该三
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近日,公司收到陈魏新女士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10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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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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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2.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亿元到5.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2亿元到3.32亿元,增幅13
9.36%至176.60%。
3.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亿元到5
.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7亿元到3.37亿元,增幅154.34%至194.8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亿元到5
.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2亿元到3.32亿元,增幅139.36%至176.60%。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亿元到5
.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7亿元到3.37亿元,增幅154.34%至194.8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3亿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三、影响本期业绩的主要原因
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附加值较高的新能源电池铝箔及涂炭铝箔下游需求持续
旺盛,产销量分别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整体利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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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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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鼎亨新材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为鼎亨新材提供金额为8亿泰铢或等值美元金额的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市分局备案登记。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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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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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
常经营需要,需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申请借款等,公
司近日与国开银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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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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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
常经营需要,需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蒙商银行”)申请借款等,公
司近日与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0000.
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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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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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星铝业日常
经营需要,需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授信等,公司
近日与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不
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五星铝业
3、债权人:宁波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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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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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14日、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228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鼎胜新材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验资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
为201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53505326.16份,每份份额为1元,共计缴纳认购资金5350532
6.16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5009862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2026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5009862股标的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江苏鼎
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0.68元/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98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5391%。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50%、50%。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将依据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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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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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普润平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
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5916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
26%,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464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0%。上述股
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两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92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两者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58534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普润平方及普
润平方壹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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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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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
)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
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
新材”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459,6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普润平方壹
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96,5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92,672股,合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585,344股,合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普润平方及普润
平方壹号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8,118,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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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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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
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怡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
和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现场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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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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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
楼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职务调整,楼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
后,楼清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职务。
楼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
管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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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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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鼎亨新材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为鼎亨新材提供金额为1500万美元最高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近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外汇
管理局镇江市分局备案登记。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鼎亨新材
3、债权人:中国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1500.00万美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担保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
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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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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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
常经营需要,需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霍林郭勒支行(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申
请借款等,公司近日与内蒙古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
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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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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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
常经营需要,需向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申请借款等,公
司近日与国开银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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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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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并将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融资效率,减少融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业务的审批
权限进行如下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含并购类)及其
他融资工具(如: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等金融工具,以下同)
,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70.55亿元(不含70.55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不含4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不含30亿元)的合同。
(二)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含并购类)及其
他融资工具,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
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23.51亿元(不含23.51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70.55亿元(含70.5
5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20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借
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15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含30亿元)的合同。
(三)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含并购类)及其
他融资工具,由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51亿元(含23.51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合同。对于上述相关
的借款等融资工具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各自的贷款及其他融资进
行抵押担保或者质押担保,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以自有资产为对方的贷款及
其他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根据上述标准(一)、(二)、(三)进行审批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上签章执行。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2026年
度融资业务时,可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公司接受上
述关联方无偿担保为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
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授权事项的期限
《关于2026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期
限为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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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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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
,结合2025年度担保工作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6年度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保理、供应链等
),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房地产、机器设备、存单、承兑汇票等资产的抵押、质押等,具
体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核定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存续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
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
担保文件。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
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上述子公司预计担保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业务合作方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对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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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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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
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不影响天健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
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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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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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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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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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
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
计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
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
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消除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
险,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的目的,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
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
1、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授权期间为自公
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2、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
3、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
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铝锭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4、清算交收原则:平仓或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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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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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
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所有交易均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上述
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
带来潜在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掉期等;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泰铢、英镑等。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所有交易均需
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业务期间为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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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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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
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当为保本型或中低风险、中期、中
短期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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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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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拟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在满足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
案并全权处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一切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2592161.2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929267213股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009862股后的924257351股为基数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20153455.6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37170688.52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157324144.15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30.68%。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
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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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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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5321015XF
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金润大道392号
法定代表人:周怡雯
注册资本:92926.721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
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
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制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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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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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
常经营需要,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借款等,公
司近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000.
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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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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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周怡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发生变更,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怡雯女士。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
专人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周怡雯女士简历
周怡雯女士,198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杭州
鼎创智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鼎创滨胜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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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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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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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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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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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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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魏新女士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2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4%;董事赵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4%;职工董事段云芳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财
务总监楼清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陈魏新女士持有的
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其通过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及2022年
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前述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为通过公司2022年股权激
励方式获得及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陈魏新女士、赵俊先生、段云芳女士及楼清女士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
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分别拟减持各自所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3185股、12600股、5400股、2700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
本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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