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81 数据港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17│ 7.80│ 3.71亿│
├───────────┼───────────┼───────────┼───────────┤
│增发 │ 2020-09-02│ 69.46│ 16.6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 4400.00│ ---│ 100.00│ ---│ -6083.1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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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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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13-B云计算数据中│ 2.02亿│ ---│ 7681.09万│ ---│ 2169.84万│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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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项目 │ 2.76亿│ 1.95亿│ 2.73亿│ ---│ ---│ ---│
├─────────┼──────┼─────┼─────┼─────┼─────┼──────┤
│ZH13-A云计算数据中│ 2.76亿│ ---│ 2.38亿│ ---│ 5276.24万│ ---│
│心项目 │ │ │ │ │ │ │
├─────────┼──────┼─────┼─────┼─────┼─────┼──────┤
│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 7.36亿│ ---│ 4.06亿│ ---│ -1.07亿│ ---│
│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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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5.20亿│ ---│ 5.20亿│ 9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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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项目 │ ---│ 1.95亿│ 2.73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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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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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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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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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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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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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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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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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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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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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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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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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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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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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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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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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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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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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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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数据港”)拟分│
│ │别与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新市北企业管│
│ │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合计交易│
│ │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含税) │
│ │ 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市北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
│ │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
│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历史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
│ │他企业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及一次性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755.06万元(含税)。截│
│ │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市北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
│ │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市北发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与新市北物业签订物业│
│ │服务合同,续租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的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
│ │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主要用于公 │
│ │司数据中心IDC主业经营,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
│ │,共计60个月。租赁期总租金合计 2,819.55 万元(含税),物业服务费合计 170.02 万元│
│ │(含税)。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
│ │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
│ │议本次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相同交易类│
│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 │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 │
│ │ 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分别是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市北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方均为本公司控股股│
│ │东市北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
│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市北发展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市北发展 │
│ │ 法定代表人:张祥 │
│ │ 成立时间:2012年1月30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590356786C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
│ │江场三路76、78号828室注册资本:76,595.1208万元 │
│ │ 经营范围:生产性企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物│
│ │业管理,资产管理,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东情况:市北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
│ │ 关联方的资质信用状况:市北发展资质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2、新市北物业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新市北物业 │
│ │ 法定代表人:成佳 │
│ │ 成立时间:2005年7月6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777610561T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
│ │路93号406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
│ │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乡市容管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业│
│ │园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办公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会议│
│ │及展览服务;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 │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财务咨询;餐饮管理;软件│
│ │开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
│ │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纸制品销│
│ │售;文具用品零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 │安防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东情况:市北股份持有其59.75%股权 │
│ │ 关联方的资质信用状况:新市北物业资质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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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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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8 │质押股数(万股) │26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3 │质押占总股本(%) │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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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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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6-26 │质押截止日 │2026-06-2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6 │解押股数(万股) │26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6日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66.0万股给国泰海通 │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6日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66.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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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张北数据港│ 2.70亿│人民币 │2016-02-04│2024-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公司张北数│ │ │ │ │担保 │ │ │
│司 │据中心 │ │ │ │ │ │ │ │
├─────┼─────┼─────┼────┼─────┼─────┼────┼───┼───┤
│上海数据港│上海长江口│ 2.21亿│人民币 │2015-02-11│2020-02-1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公司上海宝│ │ │ │ │担保 │ │ │
│司 │山数据中心│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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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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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号),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南通新静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具体内容
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次基金减资的情况
根据《南通新静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经全体
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3020万元人民币,减资款
共计1980万元按比例退回各合伙人,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208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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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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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鑫”)
直接持有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本公司”)股份85135256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9.8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锐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86156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862052399股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620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241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自公司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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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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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权采购事项已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采购授权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授权采购事项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若最终确认的相关供应商为公司的关联
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审议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权采购事项可能存在采购额度未能足额使用、销售价格不及预期的市场风险,因上
游供应不畅、生产排期延误导致采购进度延迟的供应链风险,项目未能实际落地的项目落地风
险以及技术更新或兼容性不足的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授权暂不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构成重大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采购授权概述
为顺应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在夯实现有主业竞争力的基
础上,构建“双轮驱动”业务发展格局。为便于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动态开展业务,公司
拟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3亿元的额度内进行设备采购,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采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授权采购额度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授权事项与方案
授权采购主体: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授权采购品类:服务器及其配套设备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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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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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本次拟采购专门用于科学计算
设备(非GPU设备)的算力服务尚未签署正式采购合同,实际交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交
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本次采购可能存在流标的风险。
本次采购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采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采购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若最终确认的供应商为公司
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审议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的科学计算业务尚处于业务拓展初期,尚未贡献业务收入,仍需通过内部人员培养和
外部能力整合进行团队完善和业务拓展,存在市场拓展、业务运营等潜在风险。若未来宏观经
济、行业政策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本次采购相关业务回报率不及预期的风
险。
本次采购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
结构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主业仍为IDC业务,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本次采购暂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采购概述
为顺应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将在夯实现有算力主业竞争
力的基础上,推动向智算、科算等业务转型,构建双轮驱动的业务发展格局。为把握发展机遇
,公司拟采购不超过8亿元的科学计算设备(非GPU设备)的算力服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
采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采购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采购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采购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若最
终确认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审议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尚未确定,相关协议文件亦未签署。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负责本次采购的合作洽谈、合同签订、项目实
施等全部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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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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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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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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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
发展,准确传递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同时,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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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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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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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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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通性风险、政
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
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
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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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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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本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公司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及减值测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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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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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本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34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
。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2025年全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58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2025年全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3%,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
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7965923.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34元(含税),连
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全年股息合计每股0.05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718376999股,全年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41665865.95元(含税),2025年全年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为30.03%。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24424817.97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以公司后续发布
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剩余972318443.9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8
376999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86205239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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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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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
港”)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南通新静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
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请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设立过
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
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
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
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
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了把握产业投资机会,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拟签署《南通新静
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南通新静
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普维英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普维英华”)。普通合伙人上海普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250万元(占比5%);
有限合伙人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2750万元(占比55%),有限合伙人数据
港认缴2000万元(占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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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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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4人,董事长孙中峰先生,董事卢醇先生,独立董事金源先生
、梅向荣先生、曾昭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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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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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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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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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审慎考虑,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聘梅向荣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其
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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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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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波锐鑫”)直接持有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
股份924454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7%。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锐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55130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8376999股的3.00%。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83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14367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自2025年11月29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12月22日)进入减
持可实施期间。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波锐鑫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499395股,占总股本的2.99%,减持后持
有公司股份70946047股,占总股本的9.88%。2026年3月11日,公司收到宁波锐鑫通知文件,上
述减持已全部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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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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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鑫”)
直接持有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本公司”)股份92445442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12.8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锐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55130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718376999股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83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67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自公司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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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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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数据港”)拟
分别与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新市北企业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合计交易金
额人民币2,989.57万元(含税)
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市北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
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历史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及一次性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755.06万元(含税)。截至本
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市北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
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市北发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与新市北物业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续租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的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
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主要用于公司数据
中心IDC主业经营,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共计60
个月。租赁期总租金合计 2,819.55 万元(含税),物业服务费合计 170.02 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
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本
次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相同交易类别
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
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
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分别是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市北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方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市
北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市北发展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市北发展
法定代表人:张祥
成立时间:2012年1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590356786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江
场三路76、78号828室注册资本:76,595.120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性企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物业
管理,资产管理,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市北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方的资质信用状况:市北发展资质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新市北物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市北物业
法定代表人:成佳
成立时间:2005年7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777610561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93号406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乡市容管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业园艺
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办公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会议及展览服
务;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
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财务咨询;餐饮管理;软件开发;商务代
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
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气信
号设备装置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市北股份持有其59.75%股权
关联方的资质信用状况:新市北物业资质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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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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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或“中汇”)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下同)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下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姓名:阮喆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中
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在中
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杨端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1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控复核;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收费预计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预计与上年度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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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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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宁
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鑫”)持有公司股份9244544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6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8%,占
公司总股本的0.37%。本次解除质押后,宁波锐鑫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锐鑫关于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登记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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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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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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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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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9%,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
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84958577.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51460.26元,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4958
577.73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5271763.18元。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为持续重视投资者中长期回报,适配行业新的发展格局,并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
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024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18376999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17241047.98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0.
29%,剩余948030715.20元滚存下一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号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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