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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6038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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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887 城地香江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9-21│ 12.13│ 2.7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27│ 17.28│ 8467.20万│ ├───────────┼───────────┼───────────┼───────────┤ │增发 │ 2019-04-24│ 17.25│ 19.51亿│ ├───────────┼───────────┼───────────┼───────────┤ │增发 │ 2019-10-14│ 17.06│ 1.62亿│ ├───────────┼───────────┼───────────┼───────────┤ │可转债 │ 2020-07-28│ 100.00│ 11.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6│ 4.19│ 5725.6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巨化股份 │ ---│ ---│ ---│ ---│ 13.68│ 人民币│ ├─────────┼─────┼─────┼─────┼─────┼──────┼──────┤ │兆易创新 │ ---│ ---│ ---│ ---│ 12.14│ 人民币│ ├─────────┼─────┼─────┼─────┼─────┼──────┼──────┤ │盛美上海 │ ---│ ---│ ---│ ---│ -11.89│ 人民币│ ├─────────┼─────┼─────┼─────┼─────┼──────┼──────┤ │南方泵业 │ ---│ ---│ ---│ ---│ 4.4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 8.40亿│ -336.09万│ 4.79亿│ 99.30│ ---│ ---│ │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 │ │ │ │ │ │ ├─────────┼──────┼─────┼─────┼─────┼─────┼──────┤ │中国移动长三角(扬│ 2.00亿│ 2.00亿│ 2.00亿│ 100.00│ -640.34万│ ---│ │州)数据中心算力基│ │ │ │ │ │ │ │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 │ │ │ │ │ │ ├─────────┼──────┼─────┼─────┼─────┼─────┼──────┤ │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 1.58亿│ ---│ ---│ ---│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3亿│ ---│ 3.53亿│ 100.00│ ---│ ---│ ├─────────┼──────┼─────┼─────┼─────┼─────┼──────┤ │中国移动长三角(扬│ ---│ 2.00亿│ 2.00亿│ 100.00│ -640.34万│ ---│ │州)数据中心算力基│ │ │ │ │ │ │ │础设施建维服务项目│ │ │ │ │ │ │ ├─────────┼──────┼─────┼─────┼─────┼─────┼──────┤ │暂存集中管理的募集│ ---│ ---│ ---│ ---│ ---│ ---│ │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7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7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谢晓东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2.63 %股份的股东谢晓东,在2026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拓宽公司经营范围,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提议将公司2026年 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共同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号1号楼17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主要系公司为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所履行的必要程序,与公司已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无关联。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镇 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云基础(扬州)技术有限公司、云智算(扬州)技术有限公司、 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上海城地 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云基础(中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上海启斯” 、“香江系统工程”、“香江云动力”、“云基础(扬州)”、“云智算”、“城地建设”、 “申江通”、“城地云计算”、“城地启斯”、“云基础(中卫)”)。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类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84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6%。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44.6 0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5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有部分对象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另外,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所需,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49 .84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总担保额度内,可根 据实际需要,在发生担保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 担保额度)。具体对外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另外,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安排,降低未来经营风险,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度,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后续IDC投资与运营,及历史在执行项目的存量融资。原则上不再 为非IDC投资与运营相关的业务提供新的担保额度,如确有需要,将根据事项的实际情况,经 公司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实施。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29亿元,实收股本为6.0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 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信用减值影响:2025年公司IDC业务增长显著,驱动营收与毛利同步提升;但伴随业务 规模扩大,也使得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导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增加。 2、资产减值影响:受原主业行业下行态势影响,相关资产减值规模有所增加。 3、研发费用增加影响: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提升未来业务毛利率水平,改善增收不增 利的情形,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以期提升产品竞争优势。 4、其他影响:2025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尚未解锁,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2025年内对相应股份支付费用继续分摊。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通过。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 日,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7亿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4.81亿元,不满足分红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对未来持续 稳健发展的追求,拟定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持续优化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投资者回报、强 化“关键少数”责任等,系统性地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切实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方 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将紧密围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主业,通过推动经营管理模式升级 ,落地精细化管理,同步实现责任、权限、利益逐级下沉,鼓励价值创造,激活微观经营活力 ,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增强技术能力:持续不断围绕行业发展趋势、技术路径与客户需求,坚 持技术创新,推动自有产品技术迭代与服务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通过归纳总结 现有技术能力,结合行业前沿洞见,探索新的业务可能性。提升盈利能力:控制低毛利项目的 承接,主动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减少有息负债规模,重点发展高毛利的IDC产品和运维服 务;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体系,通过集中采购、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持续完善 内控体系:2025年以来,公司根据外部政策变化及内部经营需求,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 总裁工作细则》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未来,公司 将着力于持续完善覆盖各业务环节、各岗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主动管理风险,加强前置预警及 后置内审力度,确保公司稳健合规运营。依法履职,科学治理: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治理结构,以 权责清晰、高效协调、相互监督为治理机制,保障管理层依法履职,实现科学决策。未来,公 司将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监管政策,持续不断地更新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运作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公司持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权威机构的相关培 训,定期开展内部法律法规及案例学习交流,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升自律精神、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并通过薪酬挂钩经营数据、设置内部 追责体系、发行股权激励等方式建立管理层、员工和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同向机制,传 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优化分红机制: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规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未来 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切实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提升市场认同:在专注提升内在价值的同时,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向市场清晰传递 公司价值。做好价值传导: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及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 保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充分向市场传递公司动态与价值 。丰富沟通渠道: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于当前已标准化的沟通模式,积极探 索更多元的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认真听取意见与建议,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构建公司 与资本市场间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本次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发展 战略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中涉及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系前瞻性内 容,可能会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2026-03-18│重要合同 ──────┴────────────────────────────────── 本项目为前期投建维项目的后续进展:因原项目合同合作内容变化,根据合同双方友好协 商,公司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 “上海启斯”、“子公司”)将不再执行原合同B04~B05机房楼的合同义务,同时,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 人”)将B04~B05机房楼的服务内容改为EPC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并公开招标(详见公告2016-0 02),公司子公司已成功中标。根据本次项目安排,项目建设合同与运维合同分开签署。公司 子公司已就本项目签署建设合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为子公司签署项目运维合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本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兴通讯”)承担30%;香江系统承担52.6%;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邮电设计院”)承担0.4%;上海启斯承担17%。本项目各联合体将按工作量比例进行 结算,并取得对应收益。 尚有相关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截至目前,本项目运维合同尚有联合体牵头人中兴通讯及联 合体成员二邮电设计院未完成签署,正式合同需待所有相关方签署完毕后生效。 合同金额为框架金额:由于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框架金额,具体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 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前期已披露 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6-00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公告号:2026-016),现发包人、联合体成员香江系统和上海启斯已完成了该项目运维合同 的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数据中心机电工程EPCO项目 2、发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3、承包人主要信息 承包人: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4、工程承包范围 本次服务内容为项目建设的算力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包括电力、制冷、弱电、IDC服务等 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置运维团队、机电类设备维保服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工器具仪 表配置及检测等。 5、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机房楼通过客户终验后10年,以单个机房为单位,合 同第9年开始招采人可无责终止订单。 6、合同金额¥:本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人民币:不含税【194616000】元(大写:【壹亿 玖仟肆佰陆拾壹万陆仟元整】)、含税【206292960】元(大写:【贰亿零陆佰贰拾玖万贰仟 玖佰陆拾元整】),增值税税额【11676960】(大写:【壹仟壹佰陆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 】)。本合同当事人同意,该最高限额不是对合同价款或报酬的约定,也不是发包人对本合同 项下实际交易额度的承诺,具体以采购订单方式执行并结算。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发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3-10│重要合同 ──────┴──────────────────────────────────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建三局”)承担合同工作量的20%;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 )承担合同工作量的79.7%;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邮电设计院 ”)承担合同工作量的0.3%。 本次中标及合同仅包含D03机楼:本项目合同名称为《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D区 D03、D04机楼机电工程EPC总承包框架协议-一标段》,名称中虽包含“D03、D04机楼”等表述 ,但一标段仅对应D03机楼,并非涵盖D03、D04两栋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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