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00 莱绅通灵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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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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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1-11│ 14.25│ 7.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20│ 3.33│ 1282.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0│ 3.33│ 266.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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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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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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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通灵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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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通灵首饰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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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莱绅通灵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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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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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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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65亿│ 3365.75万│ 4.19亿│ 74.18│ 1605.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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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 6947.00万│ 221.29万│ 4556.57万│ 65.59│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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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1713.00万│ 14.20万│ 1060.82万│ 61.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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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3亿│ ---│ 1.4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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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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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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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马峻、蔄毅泽、马峭、沈东军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马峻、蔄毅泽、马峭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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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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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峻 1410.00万 4.11 16.94 2026-03-14
─────────────────────────────────────────────────
合计 1410.00万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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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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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4 │质押股数(万股) │7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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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83 │质押占总股本(%)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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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马峻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12 │质押截止日 │2028-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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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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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获悉控股股东马峻 │
│ │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质押方式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
│ │日(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3月12日,购回交易日(质押到期日)为2028年3月10日,相│
│ │关手续办理完成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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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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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5 │质押股数(万股) │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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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11 │质押占总股本(%)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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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马峻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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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21 │质押截止日 │2027-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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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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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1日马峻质押了67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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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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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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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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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广西莱绅通│ 3292.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宝股份有限│灵商务服务│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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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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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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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6月2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3.13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江苏泰和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
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告。截止2026
年7月20日,上述披露和公告时间已满45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
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向离职的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中层管理人员1人,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万股,回购
价格3.1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为18.
0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33173),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6年8月6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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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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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
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0.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930.00万元左右,同比下降65%左右。
预计2026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30.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000.00万元左右,同比下降71%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半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
930.00万元左右,同比下降65%左右。
预计2026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30.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000.00万元左右,同比下降71%左右。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利润总额:6389.8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60.9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27.96万元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金价大幅波动引发消费者观望情绪以及人工、租金等成本较刚性等多重因素
影响,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0%左右,致使上半年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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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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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欧陆之星钻石直接持有17156192股,持股比例5.0015%,
股份来源为司法划转和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欧陆之星钻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3474960
股,减持比例1.01%,减持后持有13681232股,持股比例3.99%。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欧陆之星钻石)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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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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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2963840.00元减少至342903840.00元,股本总数由342963840股减少
至342903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及《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等事项已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将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杨岚
(4)联系电话:025-52486808
(5)联系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6)邮政编码:21001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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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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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13元/股
2026年6月2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按回购价格3.13元/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
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50000股(激励对象26名,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0股(激励对象5名,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名),授予价格
为3.33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于2022年12月
2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
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回购价格为3.13
元/股。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8.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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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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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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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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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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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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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7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7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975000股。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50000股(激励对象26名,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0股(激励对象5名,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名),授予价格
为3.33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于2022年12月
2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黄国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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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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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025年前三季度实施)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已达到57.42%,并结合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59744329.51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374
2286.87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以总股本343023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302384.0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42%。
鉴于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已达到
57.42%,并结合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公司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后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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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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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1353732.44元,分别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9
512.69元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99512.6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
,共计提21353732.44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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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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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
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
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
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
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
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532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
.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
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
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
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
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24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吕艳艳女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从业13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起在
中兴华执业;曾为宏盛股份(603090)、远程股份(002692)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茜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9年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曾为莱绅通灵(603900)、太极实业(6006
67)、宏盛股份(60309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
.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
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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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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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获悉控股股东马峻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质押方式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质押
起始日)为2026年3月12日,购回交易日(质押到期日)为2028年3月10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成
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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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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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回购价格调
整为3.13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江苏泰和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
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告。截止20
26年3月3日,上述披露和公告时间已满45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
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向离职的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1人,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6万股,回购价格3.1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限制性股票为121.5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533173),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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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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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的情形。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将出现盈利,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00万元左右。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6300万元左右。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
盈。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63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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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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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拓牌兴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13162股,持股比例
5.31%;本次减持后,拓牌兴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13228股,持股比例4.3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拓牌兴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9993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9%。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股东上海拓牌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拓牌兴丰)的书面通知,拓牌兴丰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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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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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宁波宁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13200股,持股比例
5.31%;本次减持后,宁波宁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93200股,持股比例4.3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宁波宁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2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970%。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的书面通知,宁波
宁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如下:一、减持主体减持前
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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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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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措施决定书〔2026〕00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亿汇通投资实业
(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之星钻石)的名义股东
,代EurostarDiamondsInternationalS.A持有欧陆之星钻石41.66%的股份。欧陆之星钻石作为
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2024年5月、2025年3月公告的《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真实披露上述代持事项。
欧陆之星钻石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
三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4条、第2.1.1条、第3.4.2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
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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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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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13元/股
2026年1月15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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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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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册资
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3023840.00元减少至342963840.00元,股本总数由
343023840.00股减少至3429638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及《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2)申报时间:2026年1月16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杨岚
(4)联系电话:025-52486808
(5)联系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6)邮政编码:21001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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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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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南京通灵首饰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1.00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亿元。
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通灵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通灵首饰)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及后续授信项下的具体融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主债权本金额1.00亿元及主债权利息和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上述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本次担保无反担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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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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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共计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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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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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马峻先生本次股票质押方式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25
年11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7年11月19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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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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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1421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9.78%,累计质押6750000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的6.6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获悉控股股东马峻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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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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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止2025年9月30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818,164.32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69,088,225.90元。
为更好地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公司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
股本343,023,84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02,384.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65%。
(2)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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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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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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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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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
台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四、会议联络方式:公
司证券法务部(电话:025-52486808)五、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推举现场投票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议案审议
(四)现场投票表决,进行计票和监票
(五)宣布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六)股东交流
(七)统计现场和网络合并表决结果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
2
议案一: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818164.32元。公司2
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088225.90元。
为更好地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公司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43023840股,以此
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02384.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65%。
(2)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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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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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投资所获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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