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00 莱绅通灵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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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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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通灵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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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通灵首饰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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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莱绅通灵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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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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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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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65亿│ 3365.75万│ 4.19亿│ 74.18│ 1605.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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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 6947.00万│ 221.29万│ 4556.57万│ 65.59│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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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1713.00万│ 14.20万│ 1060.82万│ 61.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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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3亿│ ---│ 1.4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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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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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广西莱绅通│ 3292.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宝股份有限│灵商务服务│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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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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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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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
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一
)激励对象资格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最近12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1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的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32816938.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
98098.23元,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公
司拟将首次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
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92万股。其中,因担任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其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3元/股;因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3元/
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实际回购时,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款项650.4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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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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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0727361.50元,分别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7
765.65元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87765.65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
结果,共计提20727361.50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
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023年公司镶嵌钻石首饰销售持续下滑,公司委托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广东谷值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期末存货中的镶嵌钻石首饰和裸钻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测试,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
果,公司2023年对期末的镶嵌钻石首饰和裸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12473.28元。同时,经测
试,2023年对其他品类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37758.40元。2023年度总计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20550231.68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
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
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3382.39元。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
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单
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3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7051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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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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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123840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1920000股后的3432038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20384.00元(含
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340886.61元。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98098.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345123840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20000股后的343203
8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20384.00元(含税)。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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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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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
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2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5123840元减少至343203840元
,股本总数由345123840股减少至343203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
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杨岚
4、联系电话:025-52486808
5、联系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6、邮政编码:21001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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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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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前克复荣光持有公司股份10175800股,其一致行动人王丽丽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360192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195000股,均为协议转让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克复荣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512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减持及被动稀释,其中被动稀释指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东持股比例降低。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集中竞价减持及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1.0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股东南京克复荣
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的书面通知,克复荣光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所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
毕;同时,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被动稀释。综上,克复
荣光与其一致行动人王丽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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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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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基本情况:克复荣光持有公司股份10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其一致行动
人王丽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0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4%;克复荣光及王丽丽女士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46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均为协议转让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克复荣光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
4月30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51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
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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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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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
举苗绪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并与公司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苗绪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苗绪跃先
生当选公司监事后,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关程序,对苗绪跃
先生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苗绪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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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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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3年11月2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8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莱绅通灵”)已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以2023年9月2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3元
/股。
1、预留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2、预留授予价格:3.33元/股。
3、预留授予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4、预留授予人数:5人。
5、预留授予数量:80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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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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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80万股,约为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3%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33元/股
根据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将2023年9月2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3.3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
2、2022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黄国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
2022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0日,向5名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尚未授予的预留权益作废处理,未来不再授予。监事会对
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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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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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
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463人。上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5家);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27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6年,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21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先后为大港股份(0020
77)、弘业股份(600128)、宏盛股份(603090)、中金环境(300145)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7年。20
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起在中兴华执业。曾为世联行(002285.SZ)、王府井(600859.SH)、天壕环境(300332.S
Z)、宏盛股份(603090)、中金环境(300145)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0年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起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汇鸿集团(6009
81)、吉鑫科技(601218)、恒宝股份(002104)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王进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合计115万
元(含税)。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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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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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产品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授权金额:7亿元,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投资所获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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