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01 永创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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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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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 │ 6000.00│ ---│ ---│ 23376.6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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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达 │ 2000.00│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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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慧股份 │ 640.08│ ---│ ---│ 364.6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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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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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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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 3.05亿│ 6074.81万│ 2.81亿│ 92.0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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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0台(套)包│ 3.59亿│ 1180.24万│ 2.66亿│ 74.28│ 1426.58万│ 2022-12-31│
│装设备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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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 4.28亿│ 1684.48万│ 1703.33万│ 3.98│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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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3亿│ ---│ 1.70亿│ 9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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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41亿│ ---│ 1.40亿│ 99.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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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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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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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Youngsun Pack 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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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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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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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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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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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Youngsun Pack 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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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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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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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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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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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滁州市富乐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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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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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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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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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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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轻工机械二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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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原全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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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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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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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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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博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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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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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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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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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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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博雅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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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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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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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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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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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罗邦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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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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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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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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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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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罗邦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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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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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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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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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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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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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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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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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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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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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卡库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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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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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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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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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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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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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5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5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永创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
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永创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
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授予日,以4.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
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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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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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3月3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期限届满,已完成股份回购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851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28元/股,最低价为7.81元/股,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30049851.25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
购。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4)。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10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2024年3月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0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最高成交价为12.28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7.8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049851.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
4、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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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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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
部分股票。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7)。
2、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接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2021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
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生产管理人员周锋等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25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665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08267),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2月2日
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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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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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12月4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
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
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250股进行回购注
销。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7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5141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250股,公司股份总数将
从487913566股(注:总股本487913566股为截止2023年12月3日股本数量,未考虑未来公司永0
2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数量)减少至487902316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3年12月5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联系人:耿建、李慧敏
4、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5、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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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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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5008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5008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于2023年11月6日届满。2
022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及8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650084股限制性股票。现就公司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
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
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4月19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永创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
获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0年6月1日为授予日,以3.58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666.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截止2020年6月11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成缴款,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验资报
告。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0
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4)6、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0年7月9日为授予日,以3.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的171520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
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7、截止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完成缴款,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0年9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0年1
1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9
2)。
8、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注销该部分
股票。(公告编号:2023-087)15、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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