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06 龙蟠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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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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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3-23│ 9.52│ 4.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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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15│ 7.90│ 2938.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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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04-23│ 100.00│ 3.93亿│
├───────────┼───────────┼───────────┼───────────┤
│增发 │ 2022-05-12│ 26.51│ 21.76亿│
├───────────┼───────────┼───────────┼───────────┤
│增发 │ 2026-04-20│ 20.19│ 18.5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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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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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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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 110.33│ ---│ ---│ 61.7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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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 │ 57.86│ ---│ ---│ 42.5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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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锂源 │ ---│ ---│ 66.42│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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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锂源 │ ---│ ---│ 66.42│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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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源新能源 │ ---│ ---│ 66.42│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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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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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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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 12.90亿│ 5236.94万│ 7.39亿│ 57.29│ ---│ ---│
│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 │ │ │ │ │ │
│化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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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 12.90亿│ 5236.94万│ 7.39亿│ 57.29│ ---│ ---│
│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 │ │ │ │ │ │
│化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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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 3.86亿│ ---│ 2.56亿│ 100.24│ 3287.50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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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5.05亿│ 10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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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 │ ---│ ---│ 1.42亿│ 109.30│ 7562.18万│ ---│
│能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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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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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3 │交易金额(元)│4.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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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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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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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常州金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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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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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5月11 │
│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募│
│ │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常州金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金沙投资”)以增资方式向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
│ │源”)投资440000000元,其中61169356元计入常州锂源注册资本,取得常州锂源本次增资 │
│ │后6.8323%的股权。增资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378830644元计入常州锂源资本公积。公司│
│ │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后,龙蟠科技持有常州锂源的股权比例将由66.4│
│ │205%降至61.8825%,龙蟠科技仍为常州锂源控股股东,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
│ │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根据《增资协议》,本次交易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日,金沙投资已支付│
│ │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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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交易金额(元)│148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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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澳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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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澳大利亚的锂矿勘探租约及相关资产│标的类型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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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Lopal Tech Perth Pty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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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Global Lithium Resources Limited、MB Lithium Pty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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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
│ │LopalTechPerthPtyLtd(以下简称“龙蟠珀斯”或“买方”)与GlobalLithiumResourcesLi│
│ │mited(以下简称“GL1”)、MBLithiumPtyLtd(以下简称“MB锂业”,与“GL1”合称“卖│
│ │方”)签署《TenementsandMineralRightsSaleAgreement》(《矿权及矿产权利出售协议》│
│ │)。根据协议,龙蟠珀斯以1485万澳元的交易对价收购GL1与MB锂业持有的位于澳大利亚的 │
│ │锂矿勘探租约及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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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1597.0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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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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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2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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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LG ENERGY SOLUTION,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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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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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PT LBM E│
│ │NERGI BARU INDONESIA(以下简称“锂源(印尼)”或“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
│ │资者。LG ENERGY SOLUTION, LTD.(以下简称“LGES”或“投资方”)拟以现金出资1,597.│
│ │091112万美元,认购255,930.64股标的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取得锂源(印尼)新股发行完│
│ │成后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
│ │太)”或“控股股东”)对锂源(印尼)持股比例(含间接持股)由100.00%下降至80.00% │
│ │,锂源(亚太)仍为锂源(印尼)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 │化。 │
│ │ 增资方:LG ENERGY SOLUTION, LTD. (注册地址:韩国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路108号。│
│ │) │
│ │ 标的公司: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
│ │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股东协议》及《附函》,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已经全部满足。│
│ │近期,LGES已全额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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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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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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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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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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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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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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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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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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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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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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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担任董事职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担任董事职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担任董事职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石俊峰 3000.00万 4.38 14.11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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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0万 4.3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28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11 │质押占总股本(%) │4.38 │
├────────┼──────────────┴────────┴──────────────┤
│股东名称 │石俊峰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30 │质押截止日 │2026-08-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7日石俊峰解除质押1500.0万股 │
│ │2024年05月30日石俊峰质押了300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 │
│ │的通知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锂源 │湖北丰锂 │ 2000.00万│人民币 │2022-05-27│2025-05-27│连带责任│是 │是 │
│ │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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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尚易环保”)拟减少注册资本9000.0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减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减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尚易环保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公司拟减少对尚易环保出资9000.00万
元,减资完成后,尚易环保注册资本将由30000.00万元减少至21000.00万元。本次是对下属子
公司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进行减少,不会导致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的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本次减资事项,并
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减资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全资子公司减资具体事项,包括不限于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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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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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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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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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2、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15.98万元至44779.18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538.44万元至45046.13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15.9
8万元至44779.18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5831.32万元至53294.52
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37538.44万元至45046.13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071
3.93万元至58221.62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为-9831.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5.34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75.49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元。
三、本期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受益于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发展,
公司磷酸铁锂业务受行业上下游需求影响,收入与销量呈不同程度的增长,规模效益体现,盈
利能力有所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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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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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表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
董事会对其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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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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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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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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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
露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105),内容有关配售本公司15000000股新H股(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除另有界定者,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一、本次H股配售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配售的全部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包括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并已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配售。
联席配售代理已根据配售协议条款及条件成功按每股配售股份13.09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
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合共15000000股配售股份,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H股总数约11.11
%;及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0%。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
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承配人连同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及紧随配售事项完
成后,概无承配人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就配售事项产
生的所有费用、成本及开支,包括佣金)约为193.67百万港元。
二、本次配售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由于发行配售股份,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776111906股增加至791111906股。在配售事
项完成后,已发行H股总数由120000000股H股增加至135000000股H股,而已发行A股总数维持不
变,为656111906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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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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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一、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6年6月16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联席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
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委任联席配售代理及联席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地各自(而非共同及个别
)同意(作为本公司的联席配售代理)尽最大努力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彼等的最终
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购买最多合共15,000,000股新H股。配售协议条款的详
情载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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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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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展开了自
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补缴税款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滞纳金合计
2,861.1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
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
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预计将计入公司2026年度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税款补缴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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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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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LBMNEW
ENERGY(AP)PTE.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通过其全资下属公司PTLBMENERGIBARUI
NDONESIABATANG(以下简称“锂源印尼(巴塘)”)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
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印尼锂源三期项目”“项目”),项目总
规划建设年产12万吨二代及三代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线。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88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
资金额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项目建设及审批风险: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过国内、印度尼西亚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在筹备及建设实施阶段,可能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
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储能行业快速发展,带动正极材料需求增加。
为提升市场份额,上游锂电池材料企业同步进行海外产能扩张,存在市场竞争风险;
3、预期收益风险:项目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
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4、汇率风险:由于本项目涉及境外投资
,项目投资建设及财务核算需通过外币结算,因此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储能产业快速发展,叠加磷酸铁锂安全性好、成本低、循环性
能好等特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海外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前景广阔,为提升公司综合竞
争力,公司控股孙公司锂源(亚太)拟通过其全资下属公司锂源印尼(巴塘)投资建设印尼锂
源三期项目,项目总规划建设年产12万吨二代及三代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金额1.6亿美元,约10880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未披露对外投资金额(含本次)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10%,累计已经董事会审议但未经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金额(含本次)已达到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
资建设新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投资事项
尚需经过国内、印度尼西亚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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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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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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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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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
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
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郭福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钟巧女士,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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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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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
、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
币139亿元,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为2.5亿元。担保额
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按照实际情况对各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
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
剂。因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在未超过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的前提
下,将下属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PTLBMENERGIBARU的原担保额度调剂5000万元至江
苏可兰素、调剂3000万元至天津锂源、将PTLBMENERGIBARUINDONESIA的原担保额度调剂7500万
元至2026年度新设公司龙蟠珀斯。以上调剂各方截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时的资产负
债率均未超过70%。同类担保对象间担保额度的调剂使用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
权范围内,以上调剂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7
日、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江苏龙蟠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二)本次拟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现拟将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江苏可兰素
的担保额度由4亿元调整至4.5亿元、对宜春龙蟠时代的担保额度由10亿元调整至13亿元、对天
津锂源的担保额度由0.7亿元调整至1亿元、对龙蟠珀斯的担保额度由0.75亿元调整至1.25亿元
、新增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龙蟠澳大利亚的担保额度0.5亿元、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龙蟠科技的担保额度由2.5亿元调整至1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新增额度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届满12个月止,该担保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总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6.3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
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增额
度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届满12个月止,该新增担保额度在授
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6.3亿元。
在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
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不再对单一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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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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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吕振亚先生、沈志勇先生、秦建先生和张羿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
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
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的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
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0.25万份;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拟注销剩余12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
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7.25万份;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
计237.5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62)。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
26年5月20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注销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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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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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尚未使用的20824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778194306股减少至77611190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78194306元减少至776111906
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6年5月20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8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二)2022年10月14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三)2023年3月24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8
24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回购最高价格28.3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3.79元
/股,回购均价24.14元/股,实际支付的总金额为50266235.9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和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
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通知,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后续公司将依
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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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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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常州金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金沙投资”)以增资方式向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投
资440000000元,其中61169356元计入常州锂源注册资本,取得常州锂源本次增资后6.8323%的
股权。
增资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378830644元计入常州锂源资本公积。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
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后,龙蟠科技持有常州锂源的股权比例将由66.4205%降至61.8825%
,龙蟠科技仍为常州锂源控股股东,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本次交易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日,金沙投资已支付交
易对价,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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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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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93115403股
发行价格:20.1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879999986.57元
募集资金净额:1857900828.30元
预计上市时间: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93115403股已于2026年5月11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
相关议案;
(2)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本次发行股
票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2月26日出具《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通过;
(2)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3月23日出具《关于同意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93115403股。
3、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0.19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9999986.57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人民币22099158.2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7900828.30元。
5、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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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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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
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
者,常州锂源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常州金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金沙投资”、“本次增资方”)拟以增资方式向常州锂源投资44000万元(
以下简称“增资款”),取得常州锂源新增注册资本61169356元,取得常州锂源本次增资后6.
8323%的股权。增资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378830644元计入常州锂源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
成后,常州锂源的注册资本由834127585元增加到895296941元,龙蟠科技持有常州锂源的股权
比例将由66.4205%降至61.8825%,龙蟠科技仍为常州锂源控股股东,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香港
上市规则》第14A章规定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增资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
故增资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
)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
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11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8.5万吨高
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的实施主
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龙蟠科技仍为常州锂
源控股股东,公司不会丧失对常州锂源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不涉
及募投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情况、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
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波动或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增强常州锂源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业链上的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产量等
方面的综合实力,常州锂源及其现有股东龙蟠科技、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仑工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信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问鼎投资”)、福建时代闽
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代闽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优贝利”)、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贝利”)、常州金坛泓远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坛泓远”)、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南京超利”)与金沙投资共同签署《关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按照增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各方确认,金沙投资以增资方式向常州锂源投资440000
000元,其中61169356元计入常州锂源注册资本,取得常州锂源本次增资后6.8323%的股权。增
资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378830644元计入常州锂源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
的注册资本由834127585元增加到895296941元,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
易后,龙蟠科技持有常州锂源的股权比例将由66.4205%降至61.8825%,龙蟠科技仍为常州锂源
控股股东,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
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金贝利、优贝利与问鼎投资为公司关连方,关连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
志勇及张羿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签署增资协议等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并办理本次交易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
续。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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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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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各项资产
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检
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023.15万元,导致公司2026年第
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02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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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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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
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江苏
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
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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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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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与“安永华明”合称“安永”)。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
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
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
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
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
)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郭福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钟巧女士,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本项目的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H股)何兆烽先生,
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于1992年加入香港安永成为审计师、1994年加入安永华明、2000年成为
香港执业会计师并开始执业、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
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
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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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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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
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
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
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
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
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
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
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
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山东美多同受石俊峰控
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
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
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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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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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期间,2023年激励对象中有12名人员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25万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530097.34元,未达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124名
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7.25万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
的行权条件”的规定,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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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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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
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连)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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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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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
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各项资产
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检
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458.30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利润总额减少1245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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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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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30097.34元,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9927899.44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
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
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
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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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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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与GlobalLithiumR
esourcesLimited(以下简称“GL1”)及GLR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GLR”)签署了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股份认购、供货及预付款条款清单》(以下简称“《条款清单》”),以支
持公司日益增长的原材料需求,《条款清单》主要内容包括GL1股份认购、GLR所持有的Manna
锂辉石精矿供货及相关预付款项等事项安排。
公司将在满足预付款条件的前提下,于30日内支付10%(750万美元)的初始预付款,剩余
预付款(6750万美元)将按建设进度分四期等额支付。上述支付安排可能对公司阶段性资金安
排形成一定压力,进而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阶段性影响。
GLR预计于2026年底针对Manna锂矿项目作出项目实施的最终投资决定(FID),在做出最
终投资决定后,GLR将开始实施项目建设,该锂矿项目预计于2028年6月出货。
本条款清单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独立
性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条款清单涉及的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条款清单》的履行涉及跨境交易,可能存在法律、政策变化以及政府监管审
批不通过等风险;Manna锂矿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极端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建设成本超支、工期延误,进而影
响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若项目实际产量低于预期、生产中断或产能释放缓慢,公司将面临供
应量不足、无法满足自身生产需求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造成不利影响;《条款
清单》涉及的锂矿产品后续将加工为碳酸锂等锂盐产品,碳酸锂市场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可能性
,进而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及业绩产生一定不确定性影响;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
、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本次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涉及跨境交
易,款项收付等环节采用美元作为计价与结算货币,存在汇率波动风险;锂电上游锂资源及碳
酸锂行业具有强周期性,行业易出现锂精矿及碳酸锂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原
材料采购成本、预付款回收及磷酸铁锂业务盈利水平;《条款清单》系各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
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条款清单》签署概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GL1、GLR签署了《股份认购、供货及预付款条款清单》,主要约
定如下:(1)在认购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公司以每股0.52875澳元认购GL1的13,840,111
股全额缴付普通股(占股份发行后GL1已发行全额缴付普通股的5%),总投资金额为7,317,958
.69澳元;(2)GLR将自首次供应约定产品之日起十年内(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可延长)
,每年向公司供应Manna锂矿项目年度实际产量40%的锂精矿,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年度最低供应
量达到每年至少7万吨;(3)在满足预付款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向GLR提供总额不高于7
500万美元的预付款,该预付款将在公司接受约定产品时,按批次冲抵应付货款。
(一)交易对方一
名称:GlobalLithiumResourcesLimited
注册地址:Level1,16VentnorAvenue,WestPerthWA6005成立日期:2018年5月11日
主要股东:截至2026年4月20日,MINERALRESOURCESLIMITED持股9.85%、CANMAXTECHNOLOG
IESCOLTD持股9.45%、SINCERITYDEVELOPMENTPTYLTD持股7.49%、YONGFANGGUO持股6.23%、DIAN
MINCHEN持股5.32%
主营业务:GL1为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锂资源勘探与开发公司,主要从事硬
岩锂矿资源的勘探、开发及未来生产
(二)交易对方二
名称:GLRAustraliaPtyLtd
注册地址:Level1,16VentnorAvenue,WestPerthWA6005成立日期:2021年8月25日
主要股东:GL1持股100.00%,GLR为GL1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GLR持有Manna锂矿项目相
关矿权
市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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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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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通过境外全资子公
司LopalTechPerthPtyLtd(以下简称“龙蟠珀斯”或“买方”)与GlobalLithiumResourcesLi
mited(以下简称“GL1”)、MBLithiumPtyLtd(以下简称“MB锂业”,与“GL1”合称“卖方
”)签署《TenementsandMineralRightsSaleAgreement》(《矿权及矿产权利出售协议》)。
根据协议,龙蟠珀斯以1485万澳元的交易对价收购GL1与MB锂业持有的位于澳大利亚的锂矿勘
探租约及相关资产。
该锂矿项目后续还需进行勘探、采矿证申请、选矿及采矿产能建设,预计投入资金超2亿
美元,建设达产周期预计2-3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后续推进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因素:
(一)采矿租约获取风险
后续能否顺利取得采矿租约存在不确定性。采矿租约的审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
批周期较长且存在不予批准的可能。若无法按期取得采矿租约,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合法开采资
格及整体开发进度。
(三)开采不及预期风险
虽然有专业机构对该锂矿的资源储量进行了评估,但资源量数据仍有可能存在总资源量、
储量与实际总资源量、储量、实际可采储量不一致的风险,可能会存在不能达到预期采矿规模
的风险。
(四)境外交易风险
本次交易为跨境交易,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营商环境与中国差异较大,当地
跨境投资、外商准入、矿业开发监管等政策存在变动风险,可能对本次交易以及后续项目运营
管理产生影响。
(五)资金投入风险
后续工程建设、开采、选矿与日常生产运营等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资本开支需求较高,
同时,也将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风险,对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流动性及财务稳健性产生不利
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龙蟠珀斯与交易对方GL1及MB锂业签署了《矿权及矿产权利出售
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位于澳大利亚的锂矿勘探租约及相关资产,本次交易金额为1485万澳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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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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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亿元至2.50亿元。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亿元至2.30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33.00亿元至36.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25%至126.
09%,实现大幅度增长。
2、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80亿元至3.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1.17%至1044.2
4%,实现扭亏为盈。
3、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亿元至2.50亿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870.75%至1063.44%,实现扭亏为盈。
4、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
亿元至2.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5.28%至528.42%,实现扭亏为盈。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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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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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和2026年4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2082400股股份进行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5078903股减少至68299650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850
78903元减少至68299650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
司根据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7日每日8:3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许嫣然
4、联系电话:025-85803310
5、电子邮箱:lpkj@lopal.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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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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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大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张羿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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