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17 合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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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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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 6.50亿│ 4576.77万│ 4576.77万│ 7.81│ ---│ ---│
│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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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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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6 │交易金额(元)│4297.3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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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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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72号工业用│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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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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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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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宁波合力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集团”)拥有的坐落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72号工业用房│
│ │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297.37万元。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力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8万元;过去12 │
│ │个月,合力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务额为人民币16900.│
│ │00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购买关联方合力集团拥有的坐落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
│ │72号工业房地产资产。本次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297.37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玖拾柒 │
│ │万叁仟柒佰元整),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6%。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 │
│ │事会审批权利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对方合力集团为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近日,公司已取得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浙(2024)象山县不动│
│ │产权第0005692号。至此,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变更到公司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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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4 │交易金额(元)│88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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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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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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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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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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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和纳博特斯克│
│ │汽车系统株式会社(简称“日本纳博特斯克”)拟按原各自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纳博特斯克│
│ │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增资;公司和日本纳博特斯克拟以现金方│
│ │式向合资公司增资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882万元、日本纳博特斯克拟增资9│
│ │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500万日元变更为人民币23827920元 │
│ │,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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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4 │交易金额(元)│91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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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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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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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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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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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和纳博特斯克│
│ │汽车系统株式会社(简称“日本纳博特斯克”)拟按原各自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纳博特斯克│
│ │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增资;公司和日本纳博特斯克拟以现金方│
│ │式向合资公司增资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882万元、日本纳博特斯克拟增资9│
│ │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500万日元变更为人民币23827920元 │
│ │,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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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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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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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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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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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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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和纳博特斯克│
│ │汽车系统株式会社(简称“日本纳博特斯克”)拟按原各自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纳博特斯克│
│ │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增资;公司和日本纳博特斯克拟以现金方│
│ │式向合资公司增资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882万元、日本纳博特斯克拟增资9│
│ │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500万日元变更为人民币23827920元 │
│ │,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合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51.33万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 │
│ │公司未与其他不同关联方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司和日本纳博特斯克拟按原各自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增│
│ │资;公司和日本纳博特斯克拟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司增资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公司拟│
│ │增资882万元、日本纳博特斯克拟增资9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 │10500万日元变更为人民币23827920元,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本次公司与合资方按原有持股比例增资将主要用于补充│
│ │合资公司运营资金,保障其正常经营与后续业务开拓。 │
│ │ (三)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资│
│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定威先生、 │
│ │杨维超先生、许钢先生、施良才先生、蔡振贤先生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
│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合资公司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施定威先│
│ │生、董事杨维超先生在合资公司兼任董事,公司董事许钢先生在合资公司兼任监事。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合资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BMG3K61 │
│ │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08日 │
│ │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17层 │
│ │ 法定代表人:INOUEATARU │
│ │ 注册资本:10500万日元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空气压缩机、汽车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
│ │除外)、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的提供。(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49%,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持股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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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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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开曙 180.00万 0.88 19.94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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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00万 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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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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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9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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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94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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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樊开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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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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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07 │质押截止日 │2027-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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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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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7日樊开曙质押了18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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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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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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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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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0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0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3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经该文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7040000股
,并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
售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涉及限售股股东18名,对应的数
量为4704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为23.08%。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1
日(星期五)。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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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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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5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合力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
24年5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力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986606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施定威
注册资本:贰亿零叁佰捌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15日至2030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金属合金技术、模具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模具、有色合金、铸件、
机械产品、五金加工、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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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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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902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27981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4%。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樊开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41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9%),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2798
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本次解除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
、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发来的《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樊开曙先生被法院裁定冻结的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冻,持有的
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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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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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概述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
及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宁
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集团”)持有的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力制动”)100%股权,拟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元。公司与合力集团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并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合力科技收购合力制动100%股权采取收益法评估并作
为定价参考依据。合力集团针对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合力制动在未来三年(2021
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630万元。如合力制动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承诺
净利润的,合力集团将进行补偿,具体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收购对价。
上述业绩补偿应在合力制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汇入收购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9日对该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
]第ZA10926号)《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2023年度)》(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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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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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02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3%,樊开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
计质押数量为1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9.9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41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2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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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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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
及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2021-029)。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力集团”)持有的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制动”)100%股权,
拟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元。公司与合力集团签订了相关股权收购协议及办理了相关过
户后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9日对该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4]第ZA10926号)《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2023年度)》(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
一、业绩承诺概述
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
现金收购关联方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集团”)持有的宁波合力制动系
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制动”)100%股权,拟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元。公司与
合力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
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
关约定,合力科技收购合力制动100%股权采取收益法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合力集团针对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合力制动在未来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
润不低于3630万元。如合力制动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的,合力集团将进行补偿
,具体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现净利
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收购对价。
上述业绩补偿应在合力制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汇入收购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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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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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本公司”或“
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拟在202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
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
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公司外销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其兑人民币汇率波
幅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
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
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预计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授权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任
一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
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
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
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本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
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
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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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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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
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下一年度审议通过相同议案时止。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便于相关
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
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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