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17 合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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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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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 6.50亿│ 1.10亿│ 1.10亿│ 18.80│ ---│ ---│
│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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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5亿│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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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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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开曙 180.00万 0.88 19.94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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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00万 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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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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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9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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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94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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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樊开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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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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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07 │质押截止日 │2027-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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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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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7日樊开曙质押了18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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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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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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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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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关于更换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的函》。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
3]1595号”文同意注册,已于2024年4月11日完成发行上市工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卢旭东、刘栋担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
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现因卢旭东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
进行,经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决定更换保荐代表人,由保荐代表人刘天际接替
卢旭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栋和刘天际。
公司董事会对卢旭东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刘天际个人简历
刘天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拥
有超过7年投行业务经验,曾先后参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236.SH)IPO、上
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236.SH)非公开发行、香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711.SH
)可转换公司债券、浙江齐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广州市溢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杭州
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O等保荐类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执行、协调和沟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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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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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
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下一年度审议通过相同议案时止。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便于相关
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
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押汇、提货担保、票据池业务等贸易融资业务,融资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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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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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8396427.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38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
0576000.0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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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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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
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
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
低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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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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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本公司”或“
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拟在202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
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
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公司外销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其兑人民币汇率波
幅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
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
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预计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授权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任
一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
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
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
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本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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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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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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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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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减值损失48506796.52元,其
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99466.3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60733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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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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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600万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2800万元到-22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
600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到-
2200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4954.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7.08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3.67万元。
(二)每股收益0.2785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1、模具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交付数量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本期模具
销售有所下降。
2、铝合金部品业务方面:由于产品品类结构调整,新产品供货初期供货量不足,无法实
现规模效应,且新产品合格率较低,导致产品利润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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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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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
科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发来的《关于变更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林伟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因立信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原拟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现指派吴震东先生担任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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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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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合力科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2)及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力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986606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施定威
注册资本:贰亿零叁佰捌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
属制品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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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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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0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0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3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经该文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7040000股
,并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
售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涉及限售股股东18名,对应的数
量为4704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为23.08%。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1
日(星期五)。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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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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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5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合力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
24年5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力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986606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施定威
注册资本:贰亿零叁佰捌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15日至2030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金属合金技术、模具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模具、有色合金、铸件、
机械产品、五金加工、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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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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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902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27981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4%。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樊开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41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9%),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2798
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本次解除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
、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发来的《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樊开曙先生被法院裁定冻结的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冻,持有的
公司股份无冻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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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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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概述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
及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宁
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集团”)持有的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力制动”)100%股权,拟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元。公司与合力集团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并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合力科技收购合力制动100%股权采取收益法评估并作
为定价参考依据。合力集团针对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合力制动在未来三年(2021
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630万元。如合力制动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承诺
净利润的,合力集团将进行补偿,具体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收购对价。
上述业绩补偿应在合力制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汇入收购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9日对该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
]第ZA10926号)《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2023年度)》(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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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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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02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3%,樊开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
计质押数量为1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9.9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樊开曙、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41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2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被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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