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26 铁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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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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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农机传动系统制│ 1372.85万│ ---│ 836.66万│ 61.00│ 411.21万│ 2022-12-31│
│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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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万套电机轴等│ 1.56亿│ 1519.98万│ 1.25亿│ 82.24│ ---│ 2025-12-3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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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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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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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
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
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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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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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
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共计22,252,88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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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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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理财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不
会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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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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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
及融资需要,与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一般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
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
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持有的
、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
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外币存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
构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持有的票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
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体
合作单位由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资
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选择。
3、业务期限
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
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
、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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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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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进出口业务量较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
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拟在经监管机构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
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
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五)交易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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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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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
根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为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
内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在2025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概述
公司在2025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业务、e信通等融资方式。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不限。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相关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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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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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0,221,263.16元。经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为235,102,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126,658.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实现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08,152.48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9.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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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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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进
行调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14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1065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
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2021年6月17日,公司进行了202
0年年度利润分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163618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0.3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85.1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165816624.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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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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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朱颖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朱颖华: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铁流商务酒店
部门经理,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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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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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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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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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270,45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270,45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1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0号)核准,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10,65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
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0.89元/股调整为10.39元/股,发行数量由15,610,651股调整为16,361
,885股。非公开发行股票16,361,885股已于202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发行新增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
,预计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6,563,485股,其中限售股为16,361,885股。公
司于2022年5月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由16,361,885股调整为21,270,45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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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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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7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57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2、授予价格:4.57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者、核心骨
干。
4、授予人数:132名
5、授予数量:557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
宜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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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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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一)调整授予价格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铁流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该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0–V=4.95-0.38=4.57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
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已于授予日前主动放弃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无法获
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135名变更为132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562万股变更成55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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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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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557万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
案,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同时满足以下规定情形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2.授予数量:557万股
3.授予人数:132名
4.授予价格:4.5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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