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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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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928 兴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9508.10元(未经审计),期末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1483321.1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 62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83200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为37.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 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 、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且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4-08-09│其他事项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曹连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锦程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使用 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2024年2月7日至今,曹连英女士和王锦程先生使用其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8450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90%,增持金额为4228.24万元(不含税)。截至2024年8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届满,且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60480000股,本次 分配后总股本从201600000股变更为262080000股。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8642707 2股,持股比例为71.13%。 ──────┬────────────────────────────────── 2024-04-26│委托理财 ──────┴────────────────────────────────── 鉴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虽然公司会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但公司 进行的现金管理仍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产品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购买的产品实际收益不可预 期,非保本产品还存在本金部分损失的风险; 3、购买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协议约 定,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 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上述授权即将届满,为调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 24年4月24日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该5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 定收益类产品、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 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为了提高收益,在保证流动性和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也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非保 本型、具有一定风险的理财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不包括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市 场等投资。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且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 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 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5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5942003.10元,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4022868.63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201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8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为30.5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600 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6208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为准),2023年度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和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002597.SZ)、兴业股份(603928.SH)、华尔泰(001217 .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子见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 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君实生物(688180.SH)、兴 业股份(60392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黎先生,2023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年开始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兴业股份(6039 28.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春梅女士,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东岳硅材(300821.SZ)、凌玮科技(301373.SZ)、兴业 股份(603928.SH)、美邦股份(605033.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子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黎、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春 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5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15.38%。2023年 度,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综合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期财务审计费 用下调1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 2024-02-20│其他事项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曹连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锦程先生关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的认可,曹连英女士以个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577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王 锦程先生以个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38200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0.7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曹连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锦程先生,拟自首次增持之 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股份),本次增持 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曹连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锦程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曹连英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4448300股,通过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8150股,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62464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0%。 王锦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2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近日,曹连英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778 00股,增持成交的总金额为419.38万元;本次增持后,曹连英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 24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39%。 近日,王锦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38200股 ,增持成交的总金额为1074.34万元;本次增持后,王锦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62000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45%。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由曹连英女士、王锦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数量:曹连英女士、王锦程先生拟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40 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增持计划的实施 期限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7日之后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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