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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6039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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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929 亚翔集成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2-20│ 4.94│ 2.0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501.97│ -9.19│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拓展洁净室工程运营│ 1.60亿│ ---│ 1.60亿│ 100.03│ ---│ ---│ │资金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50.00万│ 296.49万│ 4770.86万│ 100.4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7-03 │ ├──────┼────────────────────────────────────────┤ │关联方 │L&K ENGINEERING CO., LTD.(SINGAPORE BRANCH)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关联交易内容:L&K ENGINEERING CO., LTD.(SINGAPORE BRANCH)(以下简称“台湾亚 │ │ │翔新加坡分公司”)将海外机电工程项目发包给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 │ │加坡分公司(英文名:L&KENGINEERING(SUZHOU)CO.,LTD.SINGAPOREBRANCH)(以下简称苏 │ │ │州亚翔新加坡分公司),项目金额约为人民币1581700000.00元。 │ │ │ 关联关系: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 │意。 │ │ │ 交易目的: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补充主营业务资源,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 │ │及股东权益。 │ │ │ 其他说明: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与台湾亚翔工程新加坡分公司未发生同│ │ │类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况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苏州亚翔新加坡分公司与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签署海外机电工程项目订单,合同总金│ │ │额约为人民币1581700000.00元。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海外机电工程项目订│ │ │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祖骧、姚智怀依法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 │ │ 本次交易系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加坡市场的业务份额,优化资源配置。│ │ │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L&KENGINEERINGCO.,LTD.(SINGAPOREBRANCH)系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 │ │ │分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 │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 │ │ │ (1)公司全称:L&KENGINEERINGCO.,LTD.(SINGAPOREBRANCH) │ │ │ (2)成立日期:2001年4月24日 │ │ │ (3)经营范围:管道、供暖(非电力)及空调系统安装(43220);电气工程(43210 │ │ │) │ │ │ (4)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 │ │ 2、苏州亚翔新加坡分公司 │ │ │ (1)公司全称: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英文名:L&K│ │ │ENGINEERING(SUZHOU)CO.,LTD.SINGAPOREBRANCH) │ │ │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 │ │ (3)主营业务:机电工程系统集成及施工。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13│其他事项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翔集成”或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中期对2025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申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 分红的考虑因素为:(1)截至2025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2026年度中期盈利情况预 测;(3)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关系。 一、授权内容 1、中期分红方案:拟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213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6.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52044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 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2026-03-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2026-03-1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1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质量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 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 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 2026-03-1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兼CE O执行长(总经理)毛智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毛智辉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及CEO执行长(总经理)职务。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毛智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毛智辉先 生的全部辞职申请,其辞职行为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该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毛智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 营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智辉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毛智辉先生在担任 公司董事及CEO执行长(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 用。公司董事会对毛智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高效运作,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审查,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 金勇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1-19│其他事项 ──────┴──────────────────────────────────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 关规定,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富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富琳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收 到董事兼COO运营长吕信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吕信宏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及COO运营长职务。 ──────┬────────────────────────────────── 2025-09-1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1.00元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2025 年7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对2024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进行 现金分红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中期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336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360000.00元。 三、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 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WELLMAXHOLDINGSLIMITED、EVERCREATIVEINVE NTMENTSLTD、远富国际有限公司、苏州亚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 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 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1.00元。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90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 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90元。如相关股东认 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 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 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所 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5)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1.00元。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收 到联合办公室总监裴力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裴力彪先生由于已届退休年龄,提请辞去公司 联合办公室总监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 关规定,裴力彪先生退休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裴力彪先生的全部辞职 申请,其辞职行为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该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力彪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的承诺事项。 裴力彪先生在担任公司联合办公室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裴力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 感谢! ──────┬────────────────────────────────── 2025-07-2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分红预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中期分红预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9024667.16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1148922363.72元(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依据利润分配政策以及2024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 .0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13360000.00元。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2025-07-03│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L&KENGINEERINGCO.,LTD.(SINGAPOREBRANCH)(以下简称“台湾亚翔新加 坡分公司”)将海外机电工程项目发包给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 司(英文名:L&KENGINEERING(SUZHOU)CO.,LTD.SINGAPOREBRANCH)(以下简称苏州亚翔新加 坡分公司),项目金额约为人民币1581700000.00元。 关联关系: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交易目的: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补充主营业务资源,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权益。 其他说明: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与台湾亚翔工程新加坡分公司未发生同类 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亚翔新加坡分公司与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签署海外机电工程项目订单,合同总金额 约为人民币1581700000.00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台湾亚翔新加坡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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