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36 博敏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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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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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承科技 │ 1500.00│ ---│ ---│ 0.00│ 1247.4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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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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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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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 11.50亿│ 2.92亿│ 7.44亿│ 66.23│ ---│ ---│
│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 │ │ │ │ │ │
│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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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50亿│ 0.00│ 3.51亿│ 100.16│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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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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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9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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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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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标的类型 │资产、负债 │
│ │售业务相关资产、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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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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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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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划转资产标的公司: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全资子公│
│ │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 │
│ │ 划转资产金额:公司本次资产划转拟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深圳博敏高精密印 │
│ │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以下简称“PCB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以账面净值无 │
│ │偿划转至博敏电子(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该资产业务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
│ │转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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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1 │交易金额(元)│2.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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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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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梅州市奔创电子有限公司86.8535%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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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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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熊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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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收购梅州市 │
│ │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创电子”或“目标公司”)86.8535%的股权。若收购事项│
│ │完成,公司将持有奔创电子100%的股权,奔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让方为熊冬│
│ │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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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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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缓 3533.00万 5.60 50.00 2024-12-12
谢小梅 1773.00万 2.81 45.42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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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306.00万 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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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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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2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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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99 │质押占总股本(%)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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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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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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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2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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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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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2日谢小梅质押了273.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1 │质押股数(万股) │2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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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33 │质押占总股本(%)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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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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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30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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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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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30日谢小梅质押了286.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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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4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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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8 │质押占总股本(%)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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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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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3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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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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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3日谢小梅质押了5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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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质押股数(万股) │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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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92 │质押占总股本(%)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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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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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2-12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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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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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2日谢小梅质押了114.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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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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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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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
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
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2024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回购金额
为77,055,649.7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外,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了2024年一季度权益分派
共计12,607,960.08元(含税);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
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6.8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4,444.29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了2024年一季度权益分派,即以公司总股本630,398,00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07,960.08元(含税)
;公司2024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及已注销的前期回购股
份金额合计170,160,383.5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含注销部分)的金额
合计182,768,343.58元。其中,公司在2024年对2021年回购的7,625,100股股份进行变更用途
,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此次注
销的回购股份(系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金额为93,104,733.8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5,712,693.88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
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新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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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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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
”)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反担保对象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已实
际为深圳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深圳博敏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深圳博敏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本
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内,由公司、高新投
担保公司分别为深圳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深圳博敏名下有权处分的1项发明专利
作为质押担保,此外由公司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就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
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深圳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本次担保后,在
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深圳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00
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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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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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中联”)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议案
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
96)。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立信中联发来的《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
函》,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邓超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立信中联内部工作调整,现改派李金才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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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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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134号),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701.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1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48.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
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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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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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已
实际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823.53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江苏博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在前述授信额
度内为江苏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5年2月21日与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
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5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江苏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823.53万元;本次担保
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152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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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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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已实
际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093.42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江苏博敏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售后回租
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公司为江苏博敏上述融资
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5年2月18日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IBFL-2025-019-HZ-BZ)。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
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5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江苏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093.42万元;本次担保
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162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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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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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
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
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9460.40万元至121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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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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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博敏电子,A股证券代码:603936;
徐缓,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远程,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徐缓、
刘远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1号)等函件查明的事实,博敏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
,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一是贸易业务和代采业务收入核算
不规范。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开展了部分不具有商业
实质的贸易业务,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报营业收入分别多确认1911.1万元、9555.54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69%、2.71%。此外,2021年7月,公司子公司与索罗威(北京
)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贸易业务合作,公司在相关贸易业务中属于代理人身份,应按净
额法确认相关收入,但公司未统一按净额法核算收入,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
告分别多确认营业总收入1898.95万元、1420.91万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0.54%、0.49%。
二是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收入及业绩核算不规范。2021年10月至12月,公司并购子公司苏
州市裕立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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