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36 博敏电子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承科技 │ 1500.00│ ---│ ---│ 1423.9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 11.50亿│ 5624.76万│ 5.08亿│ 45.25│ ---│ ---│
│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 │ │ │ │ │ │
│目(一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50亿│ ---│ 3.51亿│ 100.16│ ---│ ---│
│银行贷款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19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标的类型 │资产、负债 │
│ │售业务相关资产、负债 │ │ │
├──────┼────────────────┴──────┴────────────────┤
│买方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划转资产标的公司: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全资子公│
│ │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 │
│ │ 划转资产金额:公司本次资产划转拟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深圳博敏高精密印 │
│ │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以下简称“PCB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以账面净值无 │
│ │偿划转至博敏电子(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该资产业务相关的员工也根据相关政策一并│
│ │转入。 │
└──────┴────────────────────────────────────────┘
┌──────┬────────────────┬──────┬────────────────┐
│公告日期 │2024-09-21 │交易金额(元)│2.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梅州市奔创电子有限公司86.8535%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熊冬梅 │
├──────┼────────────────────────────────────────┤
│交易概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收购梅州市 │
│ │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创电子”或“目标公司”)86.8535%的股权。若收购事项│
│ │完成,公司将持有奔创电子100%的股权,奔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让方为熊冬│
│ │梅。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徐缓 3533.00万 5.60 50.00 2024-12-12
谢小梅 1773.00万 2.81 45.42 2024-12-12
─────────────────────────────────────────────────
合计 5306.00万 8.4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27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9 │质押占总股本(%) │0.43 │
├────────┼──────────────┴────────┴──────────────┤
│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2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2日谢小梅质押了273.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1 │质押股数(万股) │28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33 │质押占总股本(%) │0.45 │
├────────┼──────────────┴────────┴──────────────┤
│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30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30日谢小梅质押了286.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1-24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8 │质押占总股本(%) │0.08 │
├────────┼──────────────┴────────┴──────────────┤
│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23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3日谢小梅质押了5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14 │质押股数(万股) │11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2 │质押占总股本(%) │0.18 │
├────────┼──────────────┴────────┴──────────────┤
│股东名称 │谢小梅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12 │质押截止日 │2025-12-1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2日谢小梅质押了114.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通知,获悉徐缓先生将其│
│ │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谢小梅女士将其质押给招商│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0│其他事项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134号),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701.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1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48.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
目(一期)”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
2025-02-25│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已
实际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823.53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江苏博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在前述授信额
度内为江苏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5年2月21日与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
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5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江苏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823.53万元;本次担保
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152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
2025-02-19│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已实
际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093.42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江苏博敏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售后回租
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公司为江苏博敏上述融资
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5年2月18日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IBFL-2025-019-HZ-BZ)。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
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5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江苏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093.42万元;本次担保
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162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
2025-01-18│其他事项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
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
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9460.40万元至12141.00万元。
──────┬──────────────────────────────────
2025-01-07│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博敏电子,A股证券代码:603936;
徐缓,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远程,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徐缓、
刘远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1号)等函件查明的事实,博敏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
,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部分业务收入核算不规范一是贸易业务和代采业务收入核算
不规范。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开展了部分不具有商业
实质的贸易业务,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报营业收入分别多确认1911.1万元、9555.54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69%、2.71%。此外,2021年7月,公司子公司与索罗威(北京
)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贸易业务合作,公司在相关贸易业务中属于代理人身份,应按净
额法确认相关收入,但公司未统一按净额法核算收入,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
告分别多确认营业总收入1898.95万元、1420.91万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0.54%、0.49%。
二是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收入及业绩核算不规范。2021年10月至12月,公司并购子公司苏
州市裕立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为融资性贸易,不具有贸易实质,公司2021
年多确认营业收入1871.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53%;裕立诚2021年业绩承诺期多确认业
绩(扣非净利润)243.26万元,公司关于裕立诚业绩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其他财务核算不规范其他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是原材料核算有误导致以前年度利润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公告,称因发现存在偷盗原材料的情况,前期将相关损耗计入产品成本并以销售方式
结转至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分别少记净利润100
万元、112万元、242.34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0.4%、0.45%、3.0%。
二是数据资源无形资产确认不规范。公司2024年一季报披露无形资产中数据资源金额为18
1.76万元,占当期期末无形资产的1.83%,而公司所确认的数据资源属于为特定客户特定产品
生产的前期配套工作产物,无其他明确能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不应确认为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三、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控制不规范
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对2023年个别
新增重要客户销售收入及毛利率预测依据不充分,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不
完善。
此外,公司还存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半年报中与梅州市奔创
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2023年年度报告附注中“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明细表披露错误等信息披露不规范行为,以及投资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独立董事2023年
度述职报告不规范等内控治理不规范行为。
综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缓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
财务负责人刘远程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
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缓、时任财务负责人刘远程予以监管警
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
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
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本所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
息。
──────┬──────────────────────────────────
2025-01-03│其他事项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徐缓、刘远程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徐缓、刘远程: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对博敏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商誉减值测试及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博敏电子2022年度对子公司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一是对2023年个别新增重要客户销售收入
及毛利率预测依据不充分,预测期销售增长率、毛利率与相关指标近期历史变动趋势存在差异
,但缺乏充分、合理的依据,未恰当估计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二是商誉减
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2022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预测期销售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参数具体情况
;三是商誉减值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近年商誉原值较高,但公司未就商誉减值测试执行频率
和情形作出明确规范,未合理规定符合相关资产组所在行业和资产组本身业务实际的常见商誉
减值迹象范围和识别流程,未规定对拟利用的专家工作进行适当评价和复核的内控流程。上述
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
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号)第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财会〔2010〕11号)第四条
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徐缓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远程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
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博敏电子、徐缓、刘远程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
合规履职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
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4-12-13│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已实
际为江苏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835.2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