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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股份(6039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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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948 建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8165.07│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 │ 2.08亿│ ---│ 1.32亿│ ---│ 5954.98万│ ---│ │目 │ │ │ │ │ │ │ ├─────────┼──────┼─────┼─────┼─────┼─────┼──────┤ │年产17000吨电子化 │ 1.13亿│ 1134.99万│ 7435.01万│ 65.93│ ---│ ---│ │学品项目 │ │ │ │ │ │ │ ├─────────┼──────┼─────┼─────┼─────┼─────┼──────┤ │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 1.14亿│ ---│ 96.30万│ ---│ ---│ ---│ │剂项目 │ │ │ │ │ │ │ ├─────────┼──────┼─────┼─────┼─────┼─────┼──────┤ │年产13000吨超纯氨 │ 8025.38万│ ---│ 4993.41万│ ---│ 1362.31万│ ---│ │项目 │ │ │ │ │ │ │ ├─────────┼──────┼─────┼─────┼─────┼─────┼──────┤ │年产17000吨电子化 │ ---│ 1134.99万│ 7435.01万│ 65.93│ ---│ ---│ │学品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440.00万│ ---│ 944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6│委托理财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滚动使用。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 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 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 2024-06-1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2916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2916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29167股。 ──────┬────────────────────────────────── 2024-06-15│其他事项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9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拟对激励计划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83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4日,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2495000股 变更为16248916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2495000元变更为162489167元。 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04290413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孙斌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贰佰肆拾捌万玖仟壹佰陆拾柒元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在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姜山路1号生产:增塑剂,低碳脂肪胺(具体范 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醋酸酯(具体 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二氧化硫;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31│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此议案已经 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30日,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 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 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本计划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 限售,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月数除以十二确定。剩余年度尚未 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终止劳 动关系,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期合计5833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按回购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833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29167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33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孙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04290413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孙斌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贰佰肆拾玖万伍仟元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在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姜山路1号生产:增塑剂,低碳脂肪胺(具体范 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醋酸酯(具体 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二氧化硫;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3-30│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在2023 年的任职月数除以十二确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 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83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2,495,000股变更为162,489,167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162,495,000元减少至162,489,16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望京商务中心3幢3单元2503公司证 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30日起45日内(8: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电话:0571-82423892 4、联系邮箱:zyz@chinaorganicchem.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3-0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本计划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 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月数除以十二确定。剩余年度尚未达到可 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在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2023年内, 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在2023年的任职月数 除以十二确定。因此,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83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 购。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833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62495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进行回购注销工作。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11.49-1.00=10.49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0.49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总金额为61188.17元(不 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 2024-03-09│其他事项 ──────┴──────────────────────────────────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浙江建业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 资产池”业务合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 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6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 ,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资产池”入池资产是 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 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 、电子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浙商银行系A股上市金融机构,与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经营需 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浙商银 行进行集中管理,由浙商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 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浙商银行共享 的授信额度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 所产生的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 2024-03-09│其他事项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313.30万元,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68.37万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总股本16 249.5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49.5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1.1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0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100万元,其中2024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 5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 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 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总额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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