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48 建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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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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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2-19│ 14.25│ 4.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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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6│ 13.41│ 3392.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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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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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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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8165.07│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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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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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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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 │ 2.08亿│ ---│ 1.32亿│ ---│ 9143.80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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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000吨电子化 │ 1.13亿│ 1232.19万│ 7532.21万│ ---│ -172.17万│ ---│
│学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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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1万吨环保增塑│ 1.14亿│ ---│ 96.30万│ ---│ ---│ ---│
│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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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3000吨超纯氨 │ 8025.38万│ ---│ 4993.41万│ ---│ 1469.47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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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000吨电子化 │ ---│ 1232.19万│ 7532.21万│ ---│ -172.17万│ ---│
│学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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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440.00万│ ---│ 944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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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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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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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
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履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2023-2025年度税款6228.85万元、相应滞纳金1123.23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该涉税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款
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
影响2026年当期损益,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税收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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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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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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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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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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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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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符彦,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100万元,其中2026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
5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
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
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总额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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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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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65523.43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
624891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48916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6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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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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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
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
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
基本薪酬、各类津贴、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基本薪酬和年
度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岗位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
定,按月发放;各类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任职津贴、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
绩效薪酬不高于50%部分按月度预发放,剩余部分经营年度结束后发放(其中不低于20%部分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最终年度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
。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8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独立董事不适用有关绩效薪酬占比、考核及预留等相关规定。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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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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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
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
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
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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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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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同意选举李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东先生与经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东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东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河北宣化化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泰州建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制造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工厂副厂长、总工办主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东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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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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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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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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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增加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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