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50 长源东谷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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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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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5-14│ 15.81│ 8.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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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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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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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 │ 4724.21│ ---│ ---│ 0.00│ 433.0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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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01 GC001 │ 1434.60│ ---│ ---│ 0.00│ 21.2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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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医疗 │ 909.98│ ---│ ---│ 430.06│ 9.20│ 人民币│
├─────────┼─────┼─────┼─────┼─────┼──────┼──────┤
│国货航 │ ---│ ---│ ---│ 0.00│ 0.50│ 人民币│
├─────────┼─────┼─────┼─────┼─────┼──────┼──────┤
│银华日利ETF │ ---│ ---│ ---│ 0.00│ 22.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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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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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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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朗弘玉柴国六缸│ 5.40亿│ ---│ 5.40亿│ 100.00│ -568.54万│ ---│
│体、缸盖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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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352.70万│ 6954.17万│ 6954.17万│ 129.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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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东风康明斯│ 1.49亿│ ---│ 1.49亿│ 100.00│ 6950.51万│ ---│
│13L缸体、缸盖新建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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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玉柴连杆、│ 1.41亿│ ---│ 1.41亿│ 100.00│ 491.87万│ ---│
│康明斯连杆新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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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技术研发试│ 5352.70万│ ---│ 0.00│ 0.00│ ---│ ---│
│验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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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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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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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新客户(基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该客户”)的发动机
缸体半成品项目定点。
本次定点项目预计在2025年第4季度开始量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定点通知是客户对公司指定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不构成最终订单或销售合同,实
际供货量需以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为准。
汽车产业政策、汽车市场需求等因素均可能会对汽车生产厂商的生产计划构成影响,最终
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
一、定点通知概况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内某知名车企(基于保
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该客户”)的定点通知函,公司被确定为该客户某系列
发动机缸体半成品的定点供应商。
根据该客户规划,本次定点项目预计在2025年第4季度开始量产,预计项目生命周期为5年
,项目全周期的销售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4.5亿元到5.0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新客户的项目定点,标志着公司的研发技术、产品质量和制造能力得到了新客户
的认可,此次合作是公司在乘用车市场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表现,有利于巩固与提升公司在乘用
车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乘用车业务的市场份额。
本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本次项目定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
年度业务收入,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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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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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5月2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2.4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44元/股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5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8日,向1
7名激励对象授予52.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4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张榜发布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5年4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5月28日
2、授予数量:52.40万股
3、授予人数:17人
4、授予价格:13.4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在限
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
股份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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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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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7人
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50万股调整为52.40万股
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4元/股。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5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
数量进行了调整。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
名单。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进行了调整,调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本次调整后,本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50万股调整为52.40万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3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3.56-0.123)≈13.4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人调整为1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50
万股调整为52.40万股,授予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4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
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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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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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襄阳
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朗弘”)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融资担保。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长源朗弘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本次
拟增加融资担保额度3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费用,优化资产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
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
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各家金融机构的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
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次申请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为长源朗弘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
亿元。为更好支持全资子公司长源朗弘的经营发展,在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20
25年度拟为长源朗弘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次拟增加融资担保额度3亿元
。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2025年3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因长源朗弘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长源朗弘提供担保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董事会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
金融机构就授信相关事宜的谈判、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担保等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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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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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
: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施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2
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投票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军先生,基本信息如下:施军,男,1977年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育部访问学者,湖北省、襄阳市两级会计领军人
才、襄阳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所所长、省级教育名师、湖北省首批职业教育会
计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襄阳市政协委员、常委,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投资并购专委会
副主任委员。自2021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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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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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票1000000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241308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后的股份数为323130800股)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襄阳长源东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
6193179.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
司总股本3241308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0000股A股股份,实际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为323130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9745088.4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0051164.40元)总额69796252.80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30%。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7400771.4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7197024.
20元,两者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85%。其中,本公司回购股份目的是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
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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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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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汽车制造业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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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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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票1000000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241308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后的股份数为323130800股)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6855091.9
9元。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
本为3241308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票后的股份数为323130800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51164.40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前三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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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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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议通过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事项,有效期12个月,将于近期到期。拟授权公司管理
层继续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初始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12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事项
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鉴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2024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管理概述
(一)证券投资管理的目的
公司拟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公司资金的增值,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拟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二)投资管理额度
初始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管理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为IPO(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
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
券等)、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可进行的投资行为。
公司证券投资以国债、货币基金、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和国债逆回购等
)等低风险投资品种为主,股票、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中高风险品种投资金额不高于总
额度的30%,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四)投资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管理使用资产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管理使用资产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继续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议案》。本次证券投资管理的初始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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