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63 *ST大药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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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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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现代化发│ 8953.00万│ 0.00│ 1307.48万│ 100.00│ ---│ ---│
│展项目:中药注射剂 │ │ │ │ │ │ │
│二次开发研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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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016.82万│ 0.00│ 8016.8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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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医药配送项│ 1.29亿│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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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现代化发│ 3212.72万│ 0.00│ 4.00万│ 100.00│ ---│ ---│
│展项目:原制剂车间2│ │ │ │ │ │ │
│010版GMP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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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现代化发│ 4005.60万│ 0.00│ 6.50万│ 100.00│ ---│ ---│
│展项目:中药天然药 │ │ │ │ │ │ │
│提取车间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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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技术中心建│ 4699.60万│ 0.00│ 1527.08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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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879.00万│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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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 2500.00万│ 0.00│ 1.05亿│ 100.00│ ---│ ---│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 │ │ │ │ │
│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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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医药配送项│ 0.00│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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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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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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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尹翠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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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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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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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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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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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尹翠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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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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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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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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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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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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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君祥
先生家属于2024年8月31日收到由镇康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杨君祥先生被留置、立案调查的通
知书。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被相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
杨君祥先生在留置期间暂时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职责,公司于2024年
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尹翠仙女士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杨君祥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
,委托尹翠仙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杨君祥先生留置期间,由公
司副董事长尹翠仙女士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
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此外,经杨君祥先生书面授权,留置期间由董事会秘书吴佩容女士代为
履行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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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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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大理药业销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销售公司”)无偿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后,公司为销售公司提供第一笔借款之日起一年,在借款期限
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借款不计利息,无抵押和担保,由公司监督其周转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
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原制剂车间2010版GMP技术改造项目”、“中药天然药
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和“动物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016.82万元
与历年所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10499.69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计划用于投入销售公司“商业配送项目”,专项用于铺底流动
资金。2021年11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存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销售公司持续加大医药商业配送业务的发展力度,不断提高流通效率和自身综合服务能力
,利用近几年已形成的区域性配送网络,持续加强与上下游的对接合作,扩大配送品规范围和
储备,同时也发挥在渠道、资金、属地企业身份等方面的优势,争取更多的配送份额,逐渐实
现规模效益。2024年5月,销售公司参加“大理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至2027年大理州药品配送
企业遴选项目”投标,成功入围,25个供应商入围,销售公司为第四入围供应商。服务期限为
3年。为支持销售公司前述业务发展,公司拟无偿为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在借款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借款
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审议通过后
,公司为销售公司提供第一笔借款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以前年度不存在向销售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形,本次借款资金来源为前次已终止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具体实施,不影响
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销售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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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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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赎回委托理财种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00万元。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申购时履行的审议程序: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
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5)、2023年11月24日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
设银行大理分行”)签订相关协议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
款”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已赎回建设银行大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收回本金4000.00万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69492.05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
品本金和收益已于2024年6月3日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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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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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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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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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
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了保持公司现金流动性,促使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更
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31372.48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702
7902.4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9174423.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46521.39元。
由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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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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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种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式
上述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
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中国建设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观察
期内参考指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益条件支付客户产品收益。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期限为92天,收益起计
日为2024年3月1日,到期日为2024年6月1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
23年11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年11月24日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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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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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赎回委托理财种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7000.00万元。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申购时履行的审议程序: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
11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
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2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2)、2022年11月18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8)。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
银行大理分行”)签订相关协议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公司已赎回建设银行大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收回本金7000.00万元,并取得理财收益1054869.88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
产品本金和收益已于2024年2月9日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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