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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60396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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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969 银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2-11│ 13.79│ 6.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0│ 2.48│ 2665.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9│ 2.42│ 730.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6│ 3.50│ 903.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27│ 5.34│ 7607.9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 3.22亿│ 2054.22万│ 3916.07万│ ---│ ---│ ---│ │设项目 │ │ │ │ │ │ │ ├─────────┼──────┼─────┼─────┼─────┼─────┼──────┤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 6484.00万│ 0.00│ 2143.60万│ ---│ ---│ ---│ │绞线生产项目 │ │ │ │ │ │ │ ├─────────┼──────┼─────┼─────┼─────┼─────┼──────┤ │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 853.00万│ 103.43万│ 148.28万│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谢志峰 3685.00万 4.23 19.97 2026-03-28 ───────────────────────────────────────────────── 合计 3685.00万 4.2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28 │质押股数(万股) │368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97 │质押占总股本(%) │4.23 │ ├────────┼──────────────┴────────┴──────────────┤ │股东名称 │谢志峰 │ ├────────┼──────────────────────────────────────┤ │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25日谢志峰质押了3685.0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河间市银龙│上铁芜湖轨│ 2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轨道有限公│道板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其他事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谢铁根先生,于 2026年7月31日因病逝世,享年72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此表示沉痛哀悼 ,并向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 谢铁根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大股东,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 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战略决策、治理完善及业务发展倾注毕生心血。公司及全体员工对谢 铁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致以崇高敬意并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7-18│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与招商万桥(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2025)万桥采合字第146号的《狮子洋 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合同,《采购合同》金额 为418690417.60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 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采购合同》为公司高强度锌铝合金钢丝销售的日常经营性 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2026年及后续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 业务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采购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 合同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 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乙方”)与招商万桥(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万桥”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5)万桥采合字第146号的《狮子 洋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或“合同”), 招商万桥采购公司高强度锌铝合金钢丝用于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跨江通道——狮子洋大桥的主 缆,合同金额为418690417.60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采购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已履行签署本 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因商业秘密对《采购合同》进行豁免披露处理。鉴于狮子洋大桥项 目正处于加紧建设阶段,相关产品亦处于密集供货期,合同内容已不构成需保密的商业秘密。 据此,公司将该合同予以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是公司高强度锌铝合金钢丝销售的日常经营性合同,招商万桥采购公司高强度锌铝 合金钢丝用于狮子洋大桥的主缆,合同金额为418690417.60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为招商万桥(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单位名称:招商万 桥(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2944966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16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李闯 成立日期:2000-04-28 主营业务:桥梁、建筑索缆及其配件、机械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检测、制造、 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 (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 ;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7-1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47,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47,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 ──────┬────────────────────────────────── 2026-07-11│其他事项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20.51万 元至27471.3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150.89万元至10301.77万元 ,同比增长30%至60%。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382.85万元至 27548.12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165.27万元至10330.54万元,同 比增长30%至60%。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20.51万元至27471.3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150.89万元至10301.77万元,同比增长30%至60%。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382.85万元 至27548.12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165.27万元至10330.54万元, 同比增长30%至60%。 ──────┬────────────────────────────────── 2026-07-07│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9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94.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请投资者注意。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 ──────┬────────────────────────────────── 2026-06-27│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 6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主合同债务人 ”)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125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5000万 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11250万元。 3.保证期间: (1)《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12500000元(大写:壹亿壹仟 贰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 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根据以上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日及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修 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 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 续,并领取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基 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00440939D 名称: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法定代表人:谢志峰 注册资本:捌亿柒仟壹佰伍拾叁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 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钢、铁 冶炼;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 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谢志峰、钟志超、王昕;以 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谢铁根、谢辉宗、段建华、盛黎明、杭总、刘毅。 2.董事会秘书谢昭庭出席本次股东会。 高管全部列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方式列席的高管:谢志峰、钟志超、艾志刚、谢昭庭; 以视频方式列席的高管:谢志钦、谢志杰。 ──────┬────────────────────────────────── 2026-06-1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 6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轨道”或“主合同债务人”) 向中国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银龙轨道提供不超过2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 2026-06-09│其他事项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8),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 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投资者利益,谢志峰先生、谢昭庭女士、谢志安先生、谢志杰 先生、谢志元先生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自2026年6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增持金额如下: 谢志峰先生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谢昭庭女士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谢志安 先生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谢志杰先生 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谢志元先生预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8日,谢志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谢昭庭女士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03%;谢志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谢志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谢志元先生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截止2026年6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 2026-06-09│其他事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修订后的章程详 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天津市北辰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00440939D 名称: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法定代表人:谢志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 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钢、铁 冶炼;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 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2026-06-03│其他事项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志峰先生;谢志峰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谢 昭庭女士;大股东谢铁根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谢志安先生;大股东谢辉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公 司副总经理谢志杰先生;大股东谢辉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谢志元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55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8 %;谢志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6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谢昭庭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189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上述三人为兄妹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204069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谢铁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31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99%;谢志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二人为父子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谢辉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328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8%;谢志杰先生与谢志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谢辉宗先生与谢志杰先生、谢志元先生为 父子关系,谢志杰先生与谢志元先生为兄弟关系,上述三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 定公司股价,维护投资者利益,谢志峰先生、谢昭庭女士、谢志安先生、谢志杰先生、谢志元 先生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自2026年6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增持金额如下: 谢志峰先生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谢昭庭女士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谢志安 先生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谢志杰先生 预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谢志元先生预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导致本 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0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2026-05-16│其他事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王昕先生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一致。 王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昕,1971年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自2011年至2024 年5月,任公司企管部部长;自2011年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5月至今,任 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王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83000股。经查,王昕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 2026-05-0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 4月29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或“债权人”)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主合同债务 人”)向广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798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98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14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届 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3日,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 3月2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上述首次授予的142名激励对象办理 579.8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2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79.8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7%。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 性公告,请投资者注意。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2月3日 ,公司披露《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预 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 的议案》。 7.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 暨上市的议案》。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 上市的议案》。 9.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10.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 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意见,并于当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6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2.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7369167.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2771634.06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20736916.70元,及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68587520.00元。本公司2025年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710816364.39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71533800.00 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007366.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6.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 司和孙公司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此次拟为控股子 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12亿的融资担保(包括授信、抵押、质押、保函、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年 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相关业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 2025年度,北京德皓国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 间)。(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福登,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202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 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预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定价原则为北京德皓国际根据公 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与2025年审计费用 无变化。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发放382.40 万元(税前)。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 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薪 酬水平,2026年拟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 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津贴标准为119047.62元/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 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具体 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 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3835.7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信用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3835.72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00万元。 ──────┬────────────────────────────────── 2026-04-10│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 司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离职人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目前公示期已满四十 五天,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申报。回 购注销及通知债权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8)。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 2万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本 次合计注销限制性股票5.7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00万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649.0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回购 专用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6年4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6-03-28│股权质押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55098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7%;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谢志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3685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9.9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谢志钦先生与谢昭庭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187 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谢志钦先生与谢昭庭女士未进行股份质押。本次质押情 况变动后,谢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6850000股,占上述三位股东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3%。 一、公司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 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质押。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 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1446.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本次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 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2)。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2月27日为授予日,以5.3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73名激励对象授予144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16.50万股,因此,本次实际向364人授予1424.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 2026-03-2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 3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债权人”)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银龙”或“债务 人”)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 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本溪银龙提供不超过 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6-03-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证人”)于2026年 3月17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债权人”)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主合同债务人 ”)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 2026-03-1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49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5%;实现营业利润4842 1.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84.11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5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53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55.4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2122.4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8.11%;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6624.7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为3.23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3.10%。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聚焦预应力材料与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两大主业,经营运行稳健,行业领先地位持 续稳固。新能源材料及相关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战略布局成效初显,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 新动能。通过深化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推 动业绩实现显著增长,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 预应力材料领域,公司紧抓国家加大铁路、桥梁、水利、新能源等基建投资机遇,推动产 品在新场景广泛应用,整体销量稳中有升。超高强钢绞线、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钢绞线等高 性能产品销量持续扩大;水利、铁路轨枕、公路等传统优势领域稳中有进,PCCP管用钢丝等产 品销量同比增长,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板块表现突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深度参与 雄安至商丘、雄安至忻州、石家庄至雄安新区、天津至潍坊至宿迁、平顶山至洛阳至周口等国 家重大铁路工程;阳江轨枕厂、赣州板场等轨道板/轨枕生产基地全力保障广湛高铁及长三角 、珠三角城轨项目供应。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化轨道板/轨枕生产装备实现内销外拓, 成为利润增长新亮点。在新能源相关产业方面,公司积极落实“双碳”战略,预应力材料在风 电塔筒、大跨度柔性光伏支架、液化气储罐等新兴领域取得突破,新能源用产品销量同比显著 增长,为业绩提升注入新活力。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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