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69 银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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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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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 3.22亿│ 2054.22万│ 3916.07万│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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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 6484.00万│ 0.00│ 2143.60万│ ---│ ---│ ---│
│绞线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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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 853.00万│ 103.43万│ 148.28万│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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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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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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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谢栋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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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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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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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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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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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谢栋臣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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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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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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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银龙│上铁芜湖轨│ 2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轨道有限公│道板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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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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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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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溪银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本溪银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2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本溪银龙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
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本溪银龙提供不超
过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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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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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泽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宝泽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6日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宝泽龙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
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000
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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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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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泽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宝泽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3
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宝泽龙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
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000
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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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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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05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05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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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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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年5月9日,公
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和《关于变更天津
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更名情况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
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
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形,对公司审计工作不会造成影响。
二、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
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惠增强为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刘晶静接替惠增强作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刘晶静,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
志,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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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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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龙科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银龙科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55
0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2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银龙科贸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
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不超过4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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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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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河间
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乙方”)于2024年9月18日与重庆万桥
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桥”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4)万桥采
合字第094号的《黄桷沱长江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或“《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11428190.78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采购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签署
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为黄桷沱长江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11428190.78
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为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2944966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16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李闯
注册资本:10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8日
主营业务:桥梁、建筑索缆及其配件、机械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检测、制造、
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
(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
;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2024年9月18日在重庆市南岸区签署。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111428190.78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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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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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
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河间
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泽龙”或“乙方”)于2024年9月18日与重庆万桥
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桥”或“甲方”)签订合同编号为(2024)万桥采
合字第099号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金额为120877318.8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
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为池州长江公铁大桥斜拉索用镀锌铝合金高强钢丝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20877318.
8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为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2944966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16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李闯
注册资本:10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8日
主营业务:桥梁、建筑索缆及其配件、机械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检测、制造、
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
(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
;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2024年9月18日在重庆市南岸区签署。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120877318.8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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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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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龙科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银龙科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5
50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9月11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银龙科贸向民生银行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
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不超过4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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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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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泽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宝泽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9月6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宝
泽龙向中信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
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宝泽龙提供不超过3000
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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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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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龙轨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银龙轨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
万元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6月21
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银龙轨
道向沧州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存在反担
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银龙轨道提供不超过2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及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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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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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
签订合同编号为WZHT-20240603-0290(以下简称“《合同一》”)、WZHT-20240603-0251(以
下简称“《合同二》”)的《钢材卖卖合同》,均是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
-2标工程提供钢材买卖的合同,《合同一》金额为60179800.00元(人民币),《合同二》金
额为58846800.00元(人民币),上述两份合同金额合计119026600.00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一》与《合同二》的生效条件均为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与《合同二》的履行期限均为自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
限,但应提前7日通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上述两份合同均是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
-2标工程提供钢材买卖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2024
年及后续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
综合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一》与《合同二》均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作
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
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9日与中铁北京工程
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北京局”)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WZHT-20240603-0290、WZHT
-20240603-0251的《钢材卖卖合同》,《合同一》金额为60179800.00元(含税),《合同二》
金额为58846800.00元(含税),上述两份合同金额合计119026600.00元(含税),具体情况
如下:一、审议程序情况
《合同一》与《合同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公司
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银龙预
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一》与《合同二》均是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工程提供钢材
买卖的合同,上述两份合同金额合计119026600.00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一》与《合同二》的对方当事人均为中铁北京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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