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69 银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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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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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2-11│ 13.79│ 6.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0│ 2.48│ 2665.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9│ 2.42│ 730.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6│ 3.50│ 90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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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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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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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 3.22亿│ 2054.22万│ 3916.07万│ ---│ ---│ ---│
│设项目 │ │ │ │ │ │ │
├─────────┼──────┼─────┼─────┼─────┼─────┼──────┤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 6484.00万│ 0.00│ 2143.60万│ ---│ ---│ ---│
│绞线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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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 853.00万│ 103.43万│ 148.28万│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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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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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银龙│上铁芜湖轨│ 2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轨道有限公│道板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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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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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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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6人调整为150人。
授予权益数量: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60.00万股调整为653.00万股。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根据《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7日
,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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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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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6月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53.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天津银龙预应力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6日。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7日
,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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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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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龙科贸”或“债务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银龙科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55
0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5年5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债权人”)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银龙科贸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
民币6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
案》,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5)、《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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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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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本溪银龙预应力
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邯钢银龙轨
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5.645
亿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全
资子公司和孙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此次拟为
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11亿的融资担保(包括授信、抵押、质押、保
函、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
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
复为准。
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6.5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
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与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4.5
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
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2.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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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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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348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348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2月3
日,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
市的议案》。
7.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
暨上市的议案》。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
暨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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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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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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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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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
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
发放382.39万元(税前)。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
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
地区薪酬水平,2025年拟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绩效
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受月津贴待遇,津贴标
准参照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津贴标准为119047.62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
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
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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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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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
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张跃进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
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跃进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张跃进,195
7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至2014年,
任中国铁路通号股份公司工业和物资设备部、中国铁路通号物资集团部长、董事长;2014年至
2017年,任中国铁路通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4年至2017年(兼任)中国铁路通号物
资集团、中国铁路通号电务公司董事长;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跃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
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
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并对《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
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0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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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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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
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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