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70 中农立华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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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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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11-07│ 12.47│ 3.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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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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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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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霸 │ 6100.00│ ---│ 1.85│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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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清原 │ 4200.00│ ---│ 0.95│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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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种业 │ 2850.81│ ---│ 18.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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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华 │ 351.85│ ---│ 18.75│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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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隆 │ 293.84│ ---│ 2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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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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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 764.80万 3.98 57.73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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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64.80万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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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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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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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益
隆”)持有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54016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4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并已发行的股份及
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广东益隆的股
东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柏集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明光先生和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康凯先生,其股份减持将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股份变动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广东益隆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376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
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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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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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台州农资”)的7位自然人股东陶维康、金果夫、刘海布、王伟民、胡精良、黄
伟胜、江志坚于2025年5月20日签署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陶维康等自然人股
东关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股份收购意向书》),
拟以现金方式或其他方式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公司于2025年5
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台州农资股权收购项目立项的
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收购
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本次对外投资终止情况
《股份收购意向书》签署后,双方依照协议规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台州农资进行了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陶维康先生及
台州农资对此给予了积极配合。在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公司与陶维康先生等自然人
股东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讨论协商,但现阶段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
心条款达成最终一致意见。根据《股份收购意向书》相关条款,“如在本协议签订180个自然
日内转受让双方仍未能就本次收购达成正式交易文件,本协议自动终止”。为保障双方的权益
,经公司与陶维康先生等自然人股东协商一致,同意《股份收购意向书》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股份收购意向书》旨在表达双方对交易相关事宜的初步意愿及初步商洽的意向性结果,
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因截至本公告日,转受让双方未能就投资交易达成最终一致意见,拟终
止本次对外投资,此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与台州农资保持沟通,如双方后续有进一步的合作意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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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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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
,同意选举康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康凯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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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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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立华”)于2025年5月16日
召开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农立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不再施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的《中农立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以及《中农立华关于取消监事
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于2025年5月17日上刊登的《中农立华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
举并审议,同意选举康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刊登的《中农立华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现已完成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完成公司董事、取消监事
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86905284M
2.名称: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九层912室
5.法定代表人:苏毅
6.注册资本:26880.0134万元
7.成立日期:2009年04月0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械
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有机肥料
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
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
;检验检测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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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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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陶维康等浙江省
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台州农资”)自然人股东签署股份收购
意向书,拟以现金方式或其他方式收购陶维康等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或“本次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台州农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
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书》系各方就股份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是各方进一
步洽谈的基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且正
式的协议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故本次筹划的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涉
及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简要介绍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的7位自然人股东陶维
康、金果夫、刘海布、王伟民、胡精良、黄伟胜、江志坚于2025年5月20日签署了《中农立华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陶维康等自然人股东关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意
向书》(以下简称《股份收购意向书》),拟以现金方式或其他方式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
的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基于股权价值评估协商,初步估值范围为不超过正式交易文件签
署日时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的10倍,并结合后续资产评估
情况,经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股份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完成后,台州农资将成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了解市场需求和客户动态,增强客户粘性,快速提升浙江当地
及周边市场渗透率。同时,标的公司将与公司作物健康业务板块形成高效协同,扩充公司产品
及服务作物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响应速度、决策效率及公司品牌终端影响力。本次收购将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台州农资
股权收购项目立项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对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交易价格等需各方
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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