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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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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978 深圳新星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7-26│ 29.93│ 5.52亿│ ├───────────┼───────────┼───────────┼───────────┤ │可转债 │ 2020-08-13│ 100.00│ 5.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 4200.00│ ---│ 20.00│ ---│ -335.36│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铝钛硼(碳)轻合金│ 1.33亿│ ---│ 6252.35万│ 100.00│ ---│ ---│ │系列技改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 │ 1.88亿│ 150.83万│ 1.13亿│ 60.21│ 354.80万│ ---│ │金项目 │ │ │ │ │ │ │ ├─────────┼──────┼─────┼─────┼─────┼─────┼──────┤ │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 7017.65万│ ---│ 7184.22万│ 102.37│ 4589.98万│ ---│ │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1.5万吨六氟磷 │ 1.48亿│ 767.40万│ 1.06亿│ 71.24│ ---│ ---│ │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 │ │ │ │ │ │ ├─────────┼──────┼─────┼─────┼─────┼─────┼──────┤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 2.00亿│ 1.16万│ 3384.30万│ 16.92│ -79.93万│ ---│ │剂项目 │ │ │ │ │ │ │ ├─────────┼──────┼─────┼─────┼─────┼─────┼──────┤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 2.70亿│ ---│ 2.70亿│ 100.00│ 978.63万│ ---│ │目 │ │ │ │ │ │ │ ├─────────┼──────┼─────┼─────┼─────┼─────┼──────┤ │全南生产基地KAlF4 │ 1.49亿│ ---│ 498.86万│ 100.00│ ---│ ---│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 │ │ │ │ │ │ │列产品生产项目 │ │ │ │ │ │ │ ├─────────┼──────┼─────┼─────┼─────┼─────┼──────┤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 1.00亿│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500.00万│ ---│ 9506.82万│ 100.07│ ---│ ---│ ├─────────┼──────┼─────┼─────┼─────┼─────┼──────┤ │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 ---│ ---│ 7184.22万│ 102.37│ 4589.98万│ ---│ │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1.5万吨六氟磷 │ ---│ 767.40万│ 1.06亿│ 71.24│ ---│ ---│ │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7-16 │交易金额(元)│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 │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 │ │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 │ │”)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工控新星基金”),工控新星基金拟以人民币20000万元认购洛阳新星新增注册资本183│ │ │80万元,超出新增出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 │ │完成后,洛阳新星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1838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洛阳新星的股│ │ │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84.47%,洛阳新星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 │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 │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 │ │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洛阳新星已收到工控新星基金的增资款20000万元,并于2025年7月│ │ │14日完成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 │执照》。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学敏 2000.00万 9.47 54.25 2025-06-18 ───────────────────────────────────────────────── 合计 2000.00万 9.4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6-18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4.25 │质押占总股本(%) │9.47 │ ├────────┼──────────────┴────────┴──────────────┤ │股东名称 │陈学敏 │ ├────────┼──────────────────────────────────────┤ │质押方 │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6日陈学敏质押了2000.0万股给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质押股数(万股) │52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78 │质押占总股本(%) │2.49 │ ├────────┼──────────────┴────────┴──────────────┤ │股东名称 │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0 │质押截止日 │2026-01-20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15 │解押股数(万股) │525.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0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25.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15日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2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13 │质押股数(万股) │0.50 │ ├────────┼──────────────┼────────┼──────────────┤ │质押占所持股(%) │0.02 │质押占总股本(%) │0.00 │ ├────────┼──────────────┴────────┴──────────────┤ │股东名称 │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9-22 │质押截止日 │2024-09-20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5 │解押股数(万股) │0.5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1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68.5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61.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4 │质押股数(万股) │36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61 │质押占总股本(%) │2.16 │ ├────────┼──────────────┴────────┴──────────────┤ │股东名称 │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2 │质押截止日 │2024-10-31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4 │解押股数(万股) │369.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2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69.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4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69.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30 │质押股数(万股) │1.50 │ ├────────┼──────────────┼────────┼──────────────┤ │质押占所持股(%) │0.06 │质押占总股本(%) │0.01 │ ├────────┼──────────────┴────────┴──────────────┤ │股东名称 │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1-08-3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5 │解押股数(万股) │1.5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8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68.5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61.5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新星│汇凯化工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7│2030-03-31│连带责任│否 │否 │ │轻合金材料│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新星│汇凯化工 │ 2250.00万│人民币 │2024-06-11│2025-06-11│连带责任│是 │否 │ │轻合金材料│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新星│汇凯化工 │ 2100.00万│人民币 │2025-06-10│2026-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轻合金材料│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市新星│汇凯化工 │ 750.00万│人民币 │2024-10-12│2027-10-11│连带责任│否 │否 │ │轻合金材料│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情况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93.37万元,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78.72万元。 ──────┬────────────────────────────────── 2026-04-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有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30%的股权,因汇凯化工增资,公司持股比例现为22.87%。汇凯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2 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专利和设 备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借款20000万元的22.87% 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73.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吉林、张裕生 、谢小玲、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刘峰拟对汇凯化工本次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 保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实 施。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新星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市场需求,以技术创新与管理升级为驱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在巩固铝晶粒细化剂等基础产品市场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市场覆盖,重点发展电池铝箔 冷轧坯料、高端铝焊丝等高端铝合金材料,稳步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快氟化工材料(三 氟化硼气体及三氟化硼络合物、六氟磷酸锂三期)的产业化进程,推动项目落地并实现经济效 益,构建“铝合金材料+高端精细化工”双主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 力。此外,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管控体系,强化科学决策与精细管理,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持续深耕主营业务,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稳定经营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电池铝箔冷轧 坯料、六氟磷酸锂等产品,夯实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提高产品市场 占有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化精益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重点围绕智能化及自动化制造、设备改造升级、加强品 质监控与改进、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有效 利用率,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降本节耗。 二、强化研发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内涵式发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拓展外部技术合作,同时 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科学规划与高效执行,稳步推进各研发项目落地,加快 成果产业化转化,确保研发与生产紧密衔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强劲创新动能 。 在铝合金材料领域,依托铝晶粒细化剂等传统产品的市场优势,向电池铝箔冷轧坯料、高 端铝焊丝等高附加值方向升级,聚焦新能源车控元件、高性能电池箔坯料等前沿产品,持续优 化高强高延伸产品的工艺并深化客户验证,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深度转型与能级跃升。 在氟化工领域,积极推进三氟化硼气体及三氟化硼络合物、三氯化硼、乙硼烷等应用于半 导体、光伏、核工业等战略领域关键材料以及钠离子电池电解质六氟磷酸钠的研发,夯实新材 料与新能源产业链核心环节。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 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的条件。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79327235.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504961.4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条件规定如下:(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20%。(3)审计机构对公司 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基于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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