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80 吉华集团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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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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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华医药科技有│ 6886.45│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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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 4445.18│ ---│ 63.11│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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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优化医药化工│ 1500.00│ ---│ 45.87│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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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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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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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1-氨基 │ 1.20亿│ ---│ ---│ ---│ ---│ ---│
│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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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 2.81亿│ ---│ 1.42亿│ 50.39│ ---│ ---│
│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 │ │ │ │ │ │
│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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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 │ 2.81亿│ ---│ ---│ ---│ ---│ ---│
│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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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 ---│ ---│ 1.42亿│ 50.39│ ---│ ---│
│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 │ │ │ │ │ │
│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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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1250吨高性能 │ 4.68亿│ ---│ 1.09亿│ ---│ ---│ ---│
│分散染料、7500吨高│ │ │ │ │ │ │
│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 │ │ │ │ │ │
│列染料、11250吨高 │ │ │ │ │ │ │
│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 │ │ │ │ │ │
│列染料、10000吨活 │ │ │ │ │ │ │
│性系列染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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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H-酸(二 │ 2.63亿│ ---│ ---│ ---│ ---│ ---│
│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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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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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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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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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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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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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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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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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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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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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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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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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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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147.00万 16.29 --- 2018-10-19
浙 5500.00万 11.00 --- 2017-12-16
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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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6亿 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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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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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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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杭州临江环│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4-19│2024-03-20│连带责任│是 │是 │
│团股份有限│保热电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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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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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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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文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章炳骏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章炳骏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沈文龙先生原担任
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章炳骏先生尚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承诺在本次提名
后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章炳骏先生,作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
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资格,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炳骏,男,196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1
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江苏冠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担任北
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9月至今担任江苏苏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章炳骏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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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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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终止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及“年产
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21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3,453.37万元(含理财
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累计人民币7,517.34万元,具体金额以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
金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
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248.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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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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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对回购股
份23166640股进行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00000元变更为676833360元,公司总股本由7000
00000股变更为6768333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30435745
名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邵辉
注册资本:陆亿柒仟陆佰捌拾叁万叁仟叁佰陆拾元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15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不
含危险品)、化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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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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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
信息”部分补充内容如下(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
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23166640股后,公司总股本从70
0000000股变更为67683336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76833360元
。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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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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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2316664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公司已于20
24年8月16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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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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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
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
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一、衍生品投资概述
(一)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合约金额: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三)交易对手: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
期和结构性掉期及场外衍生品等业务
(五)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
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六)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长
,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
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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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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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审议本事项
时需回避表决,该提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
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保险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
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
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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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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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
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
1-6月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41,786,05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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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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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7)及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吉华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4-015)。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
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从2024年6月2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4.9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2023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
的《吉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166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3.31%,回购的最高价为4.52元/股、最低价为3.3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6995088.
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
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
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
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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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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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之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10000000.00元,下属子
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450000000.00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
,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下属子
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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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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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
衍生品。
(四)投资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投资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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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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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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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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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5
560万元(其中母公司241500万元,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34900万元,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
限公司26000万元,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2000万元,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1160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
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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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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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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