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82 泉峰汽车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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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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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 │ ---│ ---│ ---│ 294.84│ 160.7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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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3492.48│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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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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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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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6.10亿│ 297.51万│ 6.10亿│ 99.96│ ---│ ---│
│制造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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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4.30亿│ 1245.90万│ 5.32亿│ 100.34│ ---│ ---│
│制造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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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5.31亿│ 1245.90万│ 5.32亿│ 100.34│ ---│ ---│
│制造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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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 2.96亿│ ---│ 2.96亿│ 100.00│ ---│ ---│
│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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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 1.01亿│ ---│ ---│ ---│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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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52亿│ ---│ 3.52亿│ 100.04│ ---│ ---│
│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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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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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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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耀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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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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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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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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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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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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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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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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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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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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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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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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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由关联方为公司代收代缴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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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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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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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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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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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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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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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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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耀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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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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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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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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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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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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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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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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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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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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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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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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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由关联方为公司代收代缴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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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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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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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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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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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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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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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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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anmercy Holding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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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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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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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
│ │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 │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Panmercy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德润控股”),因此本次 │
│ │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
│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
│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
│ │ 3、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上交所的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同 │
│ │意注册。本次发行事项能否通过相关的审核/取得相关同意及对应的时间,以及本次发行的 │
│ │最终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25575447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亿元。│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德润控股。 │
│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
│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公司与德润控股于2024年12月12日签署│
│ │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PanmercyHoldingsLimited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 │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德润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A │
│ │股股票,拟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拟认购股份数为25575447股( │
│ │含本数)。 │
│ │ 鉴于德润控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等规定,德润控股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PanmercyHoldingsLimited │
│ │ 2、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
│ │ 3、成立时间:2007年5月23日 │
│ │ 4、已发行股份的总款额:10000港元 │
│ │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
│ │ 6、股权结构:潘龙泉持有100%股份。 │
│ │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德润控股的账面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润控 │
│ │股的资产总额为8.05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为7.76亿美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德润控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拟向德润控股发行的A股股票,德润控股拟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 │
│ │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且德润控股的认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5575447股(含本数), │
│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 │准。 │
│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
│ │的交易均价为9.77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
│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与德润控股签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Panm│
│ │ercyHoldingsLimited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合同主体 │
│ │ 甲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PanmercyHoldingsLimited │
│ │ 2、认购数量 │
│ │ 乙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一次性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乙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为│
│ │2557544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上交所 │
│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
│ │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 │准。 │
│ │ 3、认购价格 │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 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为7.8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
│ │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
│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 │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4、支付方式 │
│ │ 乙方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将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发│
│ │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和期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载明的主承销│
│ │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待主承销商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为本次│
│ │发行之目的而专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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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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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270.00万 4.86 19.64 2023-11-10
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679.53万 2.50 9.44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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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49.53万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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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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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质押股数(万股) │67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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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44 │质押占总股本(%)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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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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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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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7-2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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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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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0日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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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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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10 │质押股数(万股) │1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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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64 │质押占总股本(%) │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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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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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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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1-0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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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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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08日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270.0万股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
│ │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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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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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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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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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4%(以2025
年1月20日的总股本计算,下同),本次泉峰精密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795285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9.44%,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
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67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49528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26%,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泉峰精密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泉峰精密
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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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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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遵
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运用合适的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
交易品种: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风险能有效评估的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掉期
等简单易管理的金融衍生产品。
交易场所:包括公司所合作的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
、宁波银行等。
交易的金额及期限:本次申请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及授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会根据当前市场汇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择机在预计额度
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
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分析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金融衍
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
交易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及授权
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及授权。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遵守国家政策
法规的前提下,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合
适的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财务安全性和核心业务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申请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
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或其他等值货币)。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以上额度的设定,均依据对汇率风险敞口金额的测算,实际执行时将以届时的风险敞口金
额为上限,本公司没有任何使用杠杆工具放大上述业务交易规模的计划。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管理原则如下:
(一)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财务的负面影响
;
(二)套期保值以真实业务为基础,以锁定收汇、付汇汇率为目标,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
目的;
(三)金融衍生业务与真实业务品种相同或相近、期限匹配、方向相反、数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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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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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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