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83 丸美生物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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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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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6│ 20.54│ 7.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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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30│ 32.53│ 2666.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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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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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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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1 │ ---│ ---│ ---│ 8121.4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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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2 │ ---│ ---│ ---│ 56254.70│ 848.6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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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投资 │ ---│ ---│ ---│ 12276.9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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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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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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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 2.50亿│ 91.58万│ 2.48亿│ 99.04│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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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 3.76亿│ 5512.33万│ 2.61亿│ 61.71│ ---│ ---│
│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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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 8865.00万│ 288.17万│ 2029.02万│ 22.8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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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7552.89万│ ---│ 2830.73万│ 100.00│ ---│ ---│
│已结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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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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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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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孙怀庆、王晓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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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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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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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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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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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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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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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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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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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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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孙怀庆、王晓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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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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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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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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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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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璞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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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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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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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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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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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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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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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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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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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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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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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以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市场竞争力和投资者回报水平。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立足美丽消费产业发展,以皮肤科学和生物科学研究为基础,主要从事化妆品研发、
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旗下主要拥有“丸美”“恋火”品牌,市场网络覆盖全国,在抗皱
淡纹等功效性护肤及彩妆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科研实力、品牌声誉和渠道运营经验。
近年来,公司面对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推进线上转型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作
为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组可溶性胶原》国家行业标准主导制订单位,公司于2024年与中国生物
发酵产业协会共建“全国重组功能蛋白技术研究中心”,并于2025年荣获“重组功能蛋白广东
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资质,持续引领国产化妆品科技化进程。
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通过系统性变革构筑国货美妆竞争新优势。一是创新研发与供
应链体系,通过突破传统产品开发模式,整合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与国际技术理念,深耕眼
部护理等核心品类,不断提升研发转化效率、供应链响应速度及全域渠道运营协同能力,眼部
护理产品销售额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列。二是搭建品牌矩阵和增长新动能,通过构建“功效护
肤+大众美妆”双轮驱动格局,稳步推进“丸美”与“恋火”双品牌的差异化布局与协同发展
:丸美品牌持续巩固眼部护理优势定位,以科技赋能产品,坚守“专注淡化每一条细纹”的品
牌理念;PL恋火品牌聚焦高质极简底妆,深化品牌价值建设。三是积极布局美与健康产业生态
,通过产业投资基金,为未来寻找培育新增长点。
公司将继续秉持长期主义,以丸美和恋火双星品牌为核心,优化并夯实“大单品策略”,
通过持续推进研发体系升级、产品及渠道结构优化、供应链提效等措施,巩固市场地位,同时
积极探索新品类新渠道,增强综合竞争力。
二、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定推进科技引领与开放创新发展战略,持续加强研发创新、数字化建设和产品开发
与迭代。在研发方面,公司构建了覆盖基础研究、原料开发、原料生产、配方研究、生产智造
、检验检测、功效评测、科学传播的一体化全链路科研体系,聚焦关键技术与核心原料研究开
发,加速新型重组功能蛋白研发进程,关键技术“重组胶原蛋白高效嵌合表达及抗衰研究”荣
膺IFSCC“2025中国化妆品技术创新奖”,“重组双胶原蛋白技术”荣获日内瓦国际发明金奖
;设立珠海横琴实验室,强化前沿生命科学研究硬件支撑;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向
产业应用高效转化。在数字化方面,通过引入MES系统、自动化生产线设备及智能仓储物流体
系等,提升生产效能与品控水平;构建“业务数据化-数据智能化”闭环体系,通过数据中台
赋能精准营销和消费者服务。在产品开发与迭代方面,依托专利技术储备和自研原料优势,通
过数字化工具优化开发流程,缩短研发周期,提升新品上市成功率。公司已成功打造“胜肽小
红笔眼霜”“胶原小金针次抛精华”等代表性大单品,并通过持续配方升级与设计优化,不断
巩固产品竞争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88件,其中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73件;累计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标准90项,已发布实施的标准71项,其中9项为国家标准;累计发表论文68
篇,其中SCI收录29篇。公司获评“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入选工信部工业互联
网试点示范名单,连续六年通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广州市首家获得ISO56005《
创新管理-知识产权指南》二级认证的美妆企业,创新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
公司将顺应政策导向,以“研发驱动、数字赋能”为方向,持续夯实研发与数字化基础,
推动研发、生产、供应链、品牌运营全面智能化升级,构建敏捷响应市场需求的新型能力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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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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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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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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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投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7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向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为提高管理效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没有做出新的批准额度之前,投资额度暂按本
额度执行,执行时间自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日止。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委
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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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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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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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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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营业执照登记
信息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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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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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9号丸美大厦1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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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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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1日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
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
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对象仅限于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其它符合相关
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
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
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
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53/documents/sehk2512110151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53/documents/sehk25121101515.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
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
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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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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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9号丸美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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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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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万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离任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离任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发展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应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朝万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朝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郭朝万先生当选职工
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附:郭朝万简历
郭朝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5月出生,暨南大学理学硕士,长崎
大学理学博士,曾任名古屋大学环境医学研究所研究员,长崎大学医学部讲师、研究员,2019
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经理,广州瑜博口腔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郭朝万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郭朝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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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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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
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具体
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
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
(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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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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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与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了宿迁汇恒金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汇恒金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关于公司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
二、投资基金延期情况
汇恒金鼎原于2025年12月2日到期,因目前尚未退出部分投资项目,为保证合伙企业的正
常运作和项目的顺利退出,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拟将基金存续期延长两年至2027年12月2日
。近日,汇恒金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证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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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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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孙怀庆、程迪、王开慧: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丸美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生物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未根据退货情况对销售业务预估退货率,且存在将少量非实际
销售订单计入收入的情况,导致收入核算不准确。二是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公司未根据实际
工程进度及时对未结算工程款暂估“在建工程”和“应付工程款”,导致公司在建工程和相关
负债科目披露不准确;公司相关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未及时转固,导致固定
资产折旧金额计提不准确。三是相关会计科目存在错误列报的情况。公司将存放在支付宝等第
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列报和披露,将少量与研发活动无关的咨询服务费
计入研发费用,导致相关科目核算不准确。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财政部令第76号)第十六条、二十二条、二十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
〔2017〕22号)第三十二条等会计准则规定,导致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
一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琶洲总部大楼,未将募投项
目与非募投项目分开独立核算,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的情况。经规范整改,
公司已将非募投项目支出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是募投项目调整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公司相关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未完成,对募
投项目进行调整并实际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未及时审议和披露项目延期或调整议案情况。三是
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2023年、2024年公告的相关报告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进度
与实际不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理财,未按有关规定在当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情况以及期末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
、期限等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孙怀庆作为公司董事长,程迪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开慧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
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丸美生物采取责令改
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孙怀庆、程迪、王开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
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杜绝
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
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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