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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6039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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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3983 丸美生物 更新日期:2025-04-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1 │ ---│ ---│ ---│ 8121.41│ ---│ 人民币│ ├─────────┼─────┼─────┼─────┼─────┼──────┼──────┤ │理财产品2 │ ---│ ---│ ---│ 56254.70│ 848.65│ 人民币│ ├─────────┼─────┼─────┼─────┼─────┼──────┼──────┤ │权益工具投资 │ ---│ ---│ ---│ 12276.99│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 2.50亿│ 3841.73万│ 2.47亿│ 98.68│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 2.50亿│ 3841.73万│ 2.47亿│ 98.68│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 4.23亿│ -142.78万│ 2.06亿│ 48.67│ ---│ ---│ │建设 │ │ │ │ │ │ │ ├─────────┼──────┼─────┼─────┼─────┼─────┼──────┤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 3.76亿│ -142.78万│ 2.06亿│ 48.67│ ---│ ---│ │建设 │ │ │ │ │ │ │ ├─────────┼──────┼─────┼─────┼─────┼─────┼──────┤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 8865.00万│ 616.74万│ 1740.85万│ 19.64│ ---│ ---│ │目 │ │ │ │ │ │ │ ├─────────┼──────┼─────┼─────┼─────┼─────┼──────┤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 7552.89万│ ---│ 2830.73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14 │交易金额(元)│57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 │ │ │ ├──────┼────────────────┴──────┴────────────────┤ │买方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拟与关联方王开慧对│ │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茂达”)共同增资6000万元,其中│ │ │公司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5700万元,所占份额由99.9000%变更为98.0625%;新增│ │ │有限合伙人王开慧认缴出资300万元,所占份额1.8750%;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已于2023年8月1日更名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作│ │ │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变,所占份额由0.1000%变更为0.0625%。 │ │ │ 标的: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4-09-14 │交易金额(元)│3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 │ │ │ ├──────┼────────────────┴──────┴────────────────┤ │买方 │王开慧 │ ├──────┼────────────────────────────────────────┤ │卖方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拟与关联方王开慧对│ │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茂达”)共同增资6000万元,其中│ │ │公司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5700万元,所占份额由99.9000%变更为98.0625%;新增│ │ │有限合伙人王开慧认缴出资300万元,所占份额1.8750%;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已于2023年8月1日更名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作│ │ │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变,所占份额由0.1000%变更为0.0625%。 │ │ │ 标的: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9-14 │ ├──────┼────────────────────────────────────────┤ │关联方 │王开慧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拟与关联方王开慧对│ │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茂达”)共同增资6000万元,其中│ │ │公司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出资5700万元,所占份额由99.9000%变更为98.0625%;新增│ │ │有限合伙人王开慧认缴出资300万元,所占份额1.8750%;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已于2023年8月1日更名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作│ │ │为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变,所占份额由0.1000%变更为0.0625%。 │ │ │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 │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王开慧未发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风险提示: │ │ │ 1、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 │ │ 2、后续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 │ │ │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 │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签署了《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 │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与纵横金鼎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茂达,总规模为│ │ │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990万元,占青岛茂达99.7│ │ │5%份额,青岛茂达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2023年4月6日│ │ │,为推进公司战略布局,优化投资结构,各合伙人决定对青岛茂达进行增资扩募,青岛茂达│ │ │总规模由原来人民币4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由原来 │ │ │人民币3990万元增至9990万元,所占份额由原来99.75%增至99.90%。 │ │ │ 以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2023年2月4日、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 │ │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 │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广东丸美│ │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 │ │ │ (一)本次增资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王开慧共同对青岛茂达增资6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有限合伙人│ │ │增加认缴出资5700万元,所占份额由99.9000%变更为98.0625%;新增有限合伙人王开慧,新│ │ │增认缴出资300万元,所占份额为1.8750%;纵横金鼎作为基金管理人出资额不变,所占份额│ │ │由0.1000%变更为0.0625%。 │ │ │ 根据青岛茂达合伙协议,青岛茂达有限合伙人就合伙企业增资不享有优先认购权;青岛│ │ │茂达普通合伙人就合伙企业增资享有优先认购权,纵横金鼎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 │ │ 王开慧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与之共同对青岛茂达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 │ │响。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1-02 │质押股数(万股) │166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72 │质押占总股本(%) │4.16 │ ├────────┼──────────────┴────────┴──────────────┤ │股东名称 │孙怀庆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31 │质押截止日 │2024-07-15 │ ├────────┼──────────────┼────────┼──────────────┤ │实际解押日 │2024-06-14 │解押股数(万股) │1667.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31日孙怀庆质押了1667.0万股给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孙怀庆先生的通知,获悉孙怀庆先生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展期│ │ │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14日孙怀庆解除质押1667.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 座7-9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童益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于2024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以外,最近三年 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珊妹、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 2025-04-26│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受托方: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9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定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理财产品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单日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审慎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 的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5450419.3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 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500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0075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0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12-12│其他事项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 监注[2019]24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 2024-12-09│其他事项 ──────┴──────────────────────────────────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丸美生物,股票证券代码“603983”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丸 美股份”变更为“丸美生物”,公司证券代码“603983”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公司于2002年创立,2012年股份公司成立时名称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之重要全资子公司2009年成立时名称为“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重要全资 子公司名称中原本已包含了“丸美生物”及“丸美生物科技”。 公司主营业务重点聚焦于生物护肤领域,大部分产品都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生物技术成果。 公司具备强劲的研发实力和全链路研发体系,实现了核心生物原料的自研自产及创新技术成果 的闭环研究和转化应用。公司研发中心下设的基础研究中心,建有皮肤医学实验室、活性材料 实验室、生物发酵实验室、细胞生物实验室、模式生物实验室和生物材料中试基地,拥有全面 的生物科学研究、活性材料开发和生物活性评价测试能力。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生物护肤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也是 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基地。2022年公司承担2项广东省绿色生物制造 重点领域研发专项,2023年公司主导制订《重组可溶性胶原》行业标准正式通过国家工信部立 项,2024年“全国重组功能蛋白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公司。未来公司仍将继续深耕生物技术的 科学研究,开发更多元化、更绿色天然、更安全高效的生物活性原料,推进生物科技的创新和 应用。综上,公司证券简称由“丸美股份”变更为“丸美生物”,公司证券代码“603983”保 持不变。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与公司名称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4年12月12日起由“丸美股 份”变更为“丸美生物”,公司证券代码“603983”保持不变。 ──────┬────────────────────────────────── 2024-12-06│其他事项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 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企业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 2024-12-06│其他事项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证券代码“603983”保持不变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丸 美股份”变更为“丸美生物”,公司证券代码“603983”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于2002年创立,2012年股份公司成立时名称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之重要全资子公司2009年成立时名称为“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重要全资 子公司名称中原本已包含了“丸美生物”及“丸美生物科技”。 公司主营业务重点聚焦于生物护肤领域,大部分产品都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生物技术成果。 公司具备强劲的研发实力和全链路研发体系,实现了核心生物原料的自研自产及创新技术成果 的闭环研究和转化应用。公司研发中心下设的基础研究中心,建有皮肤医学实验室、活性材料 实验室、生物发酵实验室、细胞生物实验室、模式生物实验室和生物材料中试基地,拥有全面 的生物科学研究、活性材料开发和生物活性评价测试能力。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生物护肤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也是 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基地。2022年公司承担2项广东省绿色生物制造 重点领域研发专项,2023年公司主导制订《重组可溶性胶原》行业标准正式通过国家工信部立 项,2024年“全国重组功能蛋白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公司。未来公司仍将继续深耕生物技术的 科学研究,开发更多元化、更绿色天然、更安全高效的生物活性原料,推进生物科技的创新和 应用。 综上,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丸美股份”变更为“丸美生物”,公司证券代码“603983” 保持不变。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与公司名称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 2024-11-26│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孙怀庆先生持有公司2916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2.7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因自身资金需求,孙怀庆先生计划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期间,采用集中竞 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0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孙怀庆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怀庆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期间未进行减持。 ──────┬────────────────────────────────── 2024-10-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 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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