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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6050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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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008 长鸿高科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2│ 10.54│ 4.45亿│ ├───────────┼───────────┼───────────┼───────────┤ │增发 │ 2024-01-31│ 13.96│ 4174.4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鸿生物 │ ---│ ---│ 100.00│ ---│ ---│ 人民币│ ├─────────┼─────┼─────┼─────┼─────┼──────┼──────┤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47万│ ---│ 2174.47万│ 100.00│ ---│ ---│ ├─────────┼──────┼─────┼─────┼─────┼─────┼──────┤ │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 1.10亿│ ---│ 1.10亿│ 100.00│ 3.14亿│ ---│ │-异戊二烯-苯乙烯热│ │ │ │ │ │ │ │塑性弹性体(SEPS)│ │ │ │ │ │ │ │技改项目 │ │ │ │ │ │ │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 │ 3.35亿│ 4262.46万│ 3.11亿│ 92.67│ 1.11亿│ ---│ │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 │ │ │ │ │ │ │期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09 │交易金额(元)│2441.91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 │ │ │ │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6平方米 │ │ │ │ │,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及 │ │ │ │ │该地块的地上附着物 │ │ │ ├──────┼────────────────┴──────┴────────────────┤ │买方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 ├──────┼────────────────────────────────────────┤ │卖方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嵊州市城市规划需要,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地处嵊州市剡湖街道浙江长鸿生物材料│ │ │有限公司涉及的生活区地块及地块上整体房屋、地上物实施回收。被回收的地块及房屋坐落│ │ │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 │ │及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现行市场评│ │ │估价计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 │ │ │ 交易标的名称: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 │ │01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及该地块的地上附着│ │ │物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16 │ ├──────┼────────────────────────────────────────┤ │关联方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 │ │实际需要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 │人形成依赖。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2024年度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与浙│ │ │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伟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 │ │552.55万元,与年度预计金额9000万元相比,超出10552.55万元,现予以补充确认。由于超│ │ │出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 │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上述超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 │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 │ 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 │ │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因公司日│ │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财务│ │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日│ │ │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5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 │ │ │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陶春风、张亭全、傅建立、张超亮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 │ │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同意将《关于补充确 │ │ │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 3.监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5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 │ │ │交易的议案》。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D1M3WQ6K │ │ │ 登记机关: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701-7室 │ │ │ 法定代表人:朱建成 │ │ │ 注册资本(万元):1000 │ │ │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之子陶钱伟先生于2024年4月起在华伟化工担任高级管理人 │ │ │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交易简要内容: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地处嵊州市剡湖街道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 司涉及的生活区地块及地块上整体房屋、地上物实施回收。被回收的地块及房屋坐落在嵊州市 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 6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现行市场评估价计价,经 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因嵊州市城市规划需要,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地处嵊州市剡湖街道浙江长鸿生物材 料有限公司涉及的生活区地块及地块上整体房屋、地上物实施回收。被回收的地块及房屋坐落 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 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现行市场评估价 计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及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公司”)、广 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或“孙公司”)、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鸿”或“子公司”)、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 鸿”或“孙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11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担 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4.37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47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6年度拟 向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亿元的新增担保,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以抵押资产 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按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前述担保额度 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子( 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各项业务方式及金 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5年12 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303,292.38元(经审计) 。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26年3 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29989.11元(未经审计)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96431.02元,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33558.09元,主要系一季度产品价格上涨,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产品实现销售所致。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募集资金余额及用途:鉴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结,因公司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结算时 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6年3月3 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余额36441211.7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募投项 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7985557.6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1127454.9 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鉴于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 稳推进,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另外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 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 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5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 ,2025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420.82万元(税前)。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 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考核。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 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 合同约定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模式: 1、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级别、岗位价值、行业水平、个人能力等确定,可按规定适时调整 ;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 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4、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公司统一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按公司相关制度执 行。 ──────┬────────────────────────────────── 2026-01-30│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 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政策、基差、资金、违约、 操作、技术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PBAT可降解塑料、PBT树脂、黑色母粒 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需采购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等原材料,日常 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经营风险。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稳 定公司生产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前 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三)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 等产业链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的场内、场外交易。交易场所主要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 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法期货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PTA、苯乙烯、丁二烯 橡胶、炭黑原料油等产业链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1-29│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 以上的情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0万元到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9222 .29万元到9272.29万元,同比减少97.88%到98.41%。 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0.00万元到-2200. 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8374.97万元到9074.97万元,同比减少12 1.82%到132.0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00万元到 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9222.29万元到9272.29万元,同比减 少97.88%到98.41%。。 2.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0.00万元到-220 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8374.97万元到9074.97万元,同比减少 121.82%到132.0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9668.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29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74.97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及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量开发布局新牌号产品等因素影响,公司主 营产品毛利率阶段性承压;产品切换阶段需要对生产流程进行适应性调整,一定程度上制约了 当期产量释放;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为提升装置生产效率而实施的停工技改周期 较长,对产量造成阶段性影响;同时,相关项目投资亦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等因素综合影响 所致。 2025年度,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基于公司行业地位与技术积淀, 不断加强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深入挖潜降本增效,营业收入增长明显。 ──────┬────────────────────────────────── 2026-01-17│其他事项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 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陶春风、白骅、胡龙双: 经查,宁波长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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