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11 杭州热电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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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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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18│ 6.17│ 2.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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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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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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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 20000.00│ ---│ 2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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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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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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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 6689.13万│ ---│ ---│ ---│ ---│ ---│
│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 │ │ │ │ │ │
│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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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 6913.53万│ ---│ 6984.26万│ 101.02│ 493.56万│ ---│
│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 │ │ │ │ │ │
│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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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 7406.15万│ 1220.38万│ 1220.38万│ 16.48│ ---│ ---│
│电联产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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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 ---│ ---│ 6984.26万│ 101.02│ 493.56万│ ---│
│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 │ │ │ │ │ │
│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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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 3010.00万│ 876.35万│ 2405.68万│ 79.92│ ---│ ---│
│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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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 6706.96万│ ---│ ---│ ---│ ---│ ---│
│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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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 ---│ 1220.38万│ 1220.38万│ 16.48│ ---│ ---│
│电联产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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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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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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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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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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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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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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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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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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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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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宁巢公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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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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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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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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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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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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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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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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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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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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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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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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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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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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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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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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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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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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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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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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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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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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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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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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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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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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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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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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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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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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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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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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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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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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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或直接控股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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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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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 │资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 │
│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占投资基金认缴│
│ │出资总额的20%。 │
│ │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普通合伙│
│ │人为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慧通”,其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光科创”),有限合伙人为公司、杭氧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资│
│ │产”)、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发”)、杭州资向未来企业│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向未来”)。 │
│ │ 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
│ │源集团”)间接或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与关联│
│ │人共同投资,进而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借助专业机构及相关方的│
│ │资源优势孵化前瞻性项目,积累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经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
│ │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拟与2个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4个有限合伙人共 │
│ │同签署《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
│ │协议》”)并将于后续配合办理在本次交易项下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
│ │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作为有│
│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杭氧股份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
│ │国佑资产认缴出资额19900万元,有限合伙人新能源投发认缴出资额19900万元,资向未来认│
│ │缴出资额2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佑慧通,普通合伙人岭光科创各认缴 │
│ │出资100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投│
│ │资基金,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故本次交易事项│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
│ │易外)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
│ │次数及金额均为0。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或直接控股│
│ │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故岭光科创、新│
│ │能源投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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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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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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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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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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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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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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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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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在不超过57.85
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
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
合同及文件。
一、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2026年度在不超过57.85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
及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进行办理
具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
次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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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结构: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经
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在考核结束后发放,且留存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20%,任期结束后
兑现。
2.独立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是指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所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
。
──────┬──────────────────────────────────
2026-04-18│委托理财
──────┴──────────────────────────────────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影响主营业务发
展的情况。
(二)投资金额: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
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含保本浮动收益型
、保证收益型)、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五)实施期限及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在上述现
金管理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提交相应流程由公司董
事长审批后办理;控股子公司按照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审批办理。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最终审批相关的文件
,控股子公司按照各公司规定程序履行决策审批办理。
──────┬──────────────────────────────────
2026-04-1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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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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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2025年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86479857.3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共计640160
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3%。其中,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已完成
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共派发中期现金红利24006000.00元(含税)(详见公告2025-054号)
。
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1000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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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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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吴玲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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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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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的议案》,为了稳定煤炭供应渠道,保证
安全生产,公司拟与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伊泰申浦”)签订2026年-2
028年三年期《煤炭购销合同》,合同总量900万吨,每年300万吨,合同兑现量为合同数量的8
0%-120%。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煤炭,合同总量900万吨,每年300万吨,合同兑现量为合同数量的80%-120%
。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1155号518室
4、法定代表人:隋景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1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离岸贸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简况:上海伊泰申浦是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伊泰集团”
)的实际控制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以铁路运输、煤制油为产
业延伸,以房地产开发、生态修复及有机农业等非煤产业为互补的大型现代化企业。
9、上海伊泰申浦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8.3亿元,资产净额0.47亿元;2024年
营业收入52亿元,净利润95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上海伊泰申浦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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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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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安吉天
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
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3862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20.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计划概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各控股子
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1.拟担保金额: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8620.00万元,被担保对
象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计划及总额内,根
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或审批相关
流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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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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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
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协联”)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不
超过260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财务
资助事项,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关程序后实施。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有资金需求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申请公司及杭州协联在2026年度向公司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任一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
环使用。
3.财务资助期限:每笔财务资助不超过12个月。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当年市场利率水平及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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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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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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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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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确认审
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李炳
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情况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厉国威先生、钱雪慧女士
、金威任先生(简历见附件二)组成,其中厉国威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厉国威先生、钱雪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厉
国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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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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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
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占投资基金认缴出
资总额的20%。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普通合伙人
为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慧通”,其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
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光科创”),有限合伙人为公司、杭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资产”)、
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发”)、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资向未来”)。
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
集团”)间接或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与关联人共
同投资,进而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借助专业机构及相关方的资
源优势孵化前瞻性项目,积累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经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
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拟与2个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4个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
《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并将于后续配合办理在本次交易项下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杭氧股份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国佑
资产认缴出资额19900万元,有限合伙人新能源投发认缴出资额19900万元,资向未来认缴出资
额2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佑慧通,普通合伙人岭光科创各认缴出资100万
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
金,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故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
外)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次数
及金额均为0。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或直接控股的
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故岭光科创、新能源
投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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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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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李炳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内
部治理规范,尽快完成董事长选举工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董事李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
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李炳先生自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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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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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日止。
附件:
李炳先生简历李炳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市城市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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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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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刘祥剑先生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祥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
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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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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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叔样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范叔样先生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
职后,范叔样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
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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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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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新项目名称: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
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
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新项目。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者“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原
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实际业务需要,另行组织开展。
新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完工投产后可逐步产生收益。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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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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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0355889.88元(公司半年
报数据未经审计,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274854.17元。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6000.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
红比例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7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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