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20 永和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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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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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30│ 6.93│ 4.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5│ 20.22│ 6229.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2│ 19.97│ 1574.97万│
├───────────┼───────────┼───────────┼───────────┤
│可转债 │ 2022-10-11│ 100.00│ 7.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9│ 32.10│ 1283.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32.10│ 13.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32.10│ 5.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22.75│ 195.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2.75│ 51.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2.75│ 18.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5│ 22.75│ 329.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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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22.75│ 118.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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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22.75│ 601.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2.75│ 25.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2.75│ 4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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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5-03-03│ 19.00│ 17.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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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22.35│ 252.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22.35│ 645.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22.35│ 125.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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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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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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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 │ 18160.76│ ---│ ---│ ---│ -170.54│ 人民币│
├─────────┼─────┼─────┼─────┼─────┼──────┼──────┤
│TheChemoursCompany│ 9861.52│ ---│ ---│ 4643.18│ 646.34│ 人民币│
├─────────┼─────┼─────┼─────┼─────┼──────┼──────┤
│CSOPUSD MoneyMarke│ 6006.76│ ---│ ---│ 306.63│ 4.21│ 人民币│
│tFund │ │ │ │ │ │ │
├─────────┼─────┼─────┼─────┼─────┼──────┼──────┤
│XiaomiCorporation │ 5980.79│ ---│ ---│ 4497.68│ -93.35│ 人民币│
├─────────┼─────┼─────┼─────┼─────┼──────┼──────┤
│AlibabaGroupHoldin│ 1441.99│ ---│ ---│ 1044.71│ -4.44│ 人民币│
│gLimited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 ---│ 0.00│ 4.18亿│ 100.00│ ---│ ---│
│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 │ │ │ │ │ │
│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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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 ---│ 0.00│ 4.01亿│ 100.25│ ---│ ---│
│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 │ │ │ │ │ │
│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2 │ │ │ │ │ │ │
├─────────┼──────┼─────┼─────┼─────┼─────┼──────┤
│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 ---│ 0.00│ 2.00亿│ 100.01│ ---│ ---│
│偏氟乙烯和3kt六氟 │ │ │ │ │ │ │
│环氧丙烷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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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 0.00│ 1.8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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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 12.36亿│ 6.02亿│ 6.02亿│ 48.72│ ---│ ---│
│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 │ │ │ │ │ │
│园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4.84亿│ 4.84亿│ 4.8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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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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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万 2.76 50.00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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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50.00万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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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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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3 │质押股数(万股) │2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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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85 │质押占总股本(%) │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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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童建国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7 │质押截止日 │202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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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2-27 │解押股数(万股) │2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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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7日童建国质押了265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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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7日童建国解除质押26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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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6-13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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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19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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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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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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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11 │质押截止日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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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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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1日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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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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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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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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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推动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落实,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
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
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时,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
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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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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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562290449.9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16
31730.6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7343282.21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
4734328.2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0641491.28元,减去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1174
06897.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85843548.2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51
08187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18858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测算
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10630143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
783564.3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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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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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
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计划。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在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时通过公开征集意
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积极与股东就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
股东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
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公司重点着眼于战略发展目标及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
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
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
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
情况;
(六)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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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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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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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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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转让及减持主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梅山冰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
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7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因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
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梅山冰
龙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转让至其个人名下,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59%。以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
持。
对外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梅山冰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自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定持
有公司股份,未曾实施减持。考虑到持股平台内1名员工身故、部分员工退休及离任的财产退
出需求,以及部分员工个人资金需要,梅山冰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35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其中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35600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700000
股。
以上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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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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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资金使
用效率,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研发创新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
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总体风险可控的投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
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经营发展
及研发创新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资金的实际情况决定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并将按照相关制
度进行实施、检查、监督等日常管理,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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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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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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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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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
,为进一步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远期结售汇及
其他外汇衍生品等业务。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
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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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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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
等。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该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
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
施时间等按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
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与贷款等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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