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20 永和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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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30│ 6.93│ 4.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5│ 20.22│ 6229.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2│ 19.97│ 1574.97万│
├───────────┼───────────┼───────────┼───────────┤
│可转债 │ 2022-10-11│ 100.00│ 7.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9│ 32.10│ 1283.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32.10│ 13.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32.10│ 5.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22.75│ 195.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2.75│ 51.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2.75│ 18.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5│ 22.75│ 329.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22.75│ 118.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22.75│ 601.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2.75│ 25.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2.75│ 4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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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5-03-03│ 19.00│ 17.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22.35│ 252.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22.35│ 645.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22.35│ 125.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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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股票投资 │ 18160.76│ ---│ ---│ ---│ -170.54│ 人民币│
├─────────┼─────┼─────┼─────┼─────┼──────┼──────┤
│TheChemoursCompany│ 9861.52│ ---│ ---│ 4643.18│ 646.34│ 人民币│
├─────────┼─────┼─────┼─────┼─────┼──────┼──────┤
│CSOPUSD MoneyMarke│ 6006.76│ ---│ ---│ 306.63│ 4.21│ 人民币│
│tFund │ │ │ │ │ │ │
├─────────┼─────┼─────┼─────┼─────┼──────┼──────┤
│XiaomiCorporation │ 5980.79│ ---│ ---│ 4497.68│ -93.35│ 人民币│
├─────────┼─────┼─────┼─────┼─────┼──────┼──────┤
│AlibabaGroupHoldin│ 1441.99│ ---│ ---│ 1044.71│ -4.44│ 人民币│
│gLimited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 ---│ 0.00│ 4.18亿│ 100.00│ ---│ ---│
│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 │ │ │ │ │ │
│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1 │ │ │ │ │ │ │
├─────────┼──────┼─────┼─────┼─────┼─────┼──────┤
│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 ---│ 0.00│ 4.01亿│ 100.25│ ---│ ---│
│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 │ │ │ │ │ │
│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2 │ │ │ │ │ │ │
├─────────┼──────┼─────┼─────┼─────┼─────┼──────┤
│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 ---│ 0.00│ 2.00亿│ 100.01│ ---│ ---│
│偏氟乙烯和3kt六氟 │ │ │ │ │ │ │
│环氧丙烷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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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 0.00│ 1.87亿│ 100.00│ ---│ ---│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 12.36亿│ 6.02亿│ 6.02亿│ 48.72│ ---│ ---│
│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 │ │ │ │ │ │
│园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4.84亿│ 4.84亿│ 4.8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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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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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万 2.76 50.00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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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50.00万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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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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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3 │质押股数(万股) │2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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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85 │质押占总股本(%) │6.99 │
├────────┼──────────────┴────────┴──────────────┤
│股东名称 │童建国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7 │质押截止日 │2026-02-2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27 │解押股数(万股) │26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7日童建国质押了265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7日童建国解除质押26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6-13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19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
│股东名称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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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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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11 │质押截止日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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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1日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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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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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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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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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李清伟先生、王建中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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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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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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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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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以下简
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
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条件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
情况的判断,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和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7年12月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或于2027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为100%)该完成
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
最终时间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
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
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4月20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
者,即25.47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
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1081872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
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
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6163.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为56865.53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10%;
(3)较上一年度下降10%。
8.不考虑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9.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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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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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
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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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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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顺应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趋势,抢抓数字化转型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聚焦核心业务升级,提升市场竞
争力,适配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将战略中心并入
综合管理中心,增设AI应用中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
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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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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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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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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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推动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落实,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
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
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时,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
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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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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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562290449.9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16
31730.6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7343282.21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
4734328.2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0641491.28元,减去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1174
06897.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85843548.2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51
08187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18858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测算
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10630143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
783564.3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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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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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
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计划。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在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时通过公开征集意
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积极与股东就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
股东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
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公司重点着眼于战略发展目标及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
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
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
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
情况;
(六)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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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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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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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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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转让及减持主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梅山冰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
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7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因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
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梅山冰
龙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转让至其个人名下,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59%。以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
持。
对外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梅山冰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自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定持
有公司股份,未曾实施减持。考虑到持股平台内1名员工身故、部分员工退休及离任的财产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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