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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6050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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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020 永和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30│ 6.93│ 4.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5│ 20.22│ 6229.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2│ 19.97│ 1574.97万│ ├───────────┼───────────┼───────────┼───────────┤ │可转债 │ 2022-10-11│ 100.00│ 7.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9│ 32.10│ 1283.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32.10│ 13.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32.10│ 5.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22.75│ 195.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2.75│ 51.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1│ 22.75│ 18.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5│ 22.75│ 329.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22.75│ 118.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22.75│ 601.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2.75│ 25.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2.75│ 43.00万│ ├───────────┼───────────┼───────────┼───────────┤ │增发 │ 2025-03-03│ 19.00│ 17.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22.35│ 252.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22.35│ 645.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22.35│ 125.7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UP Fintech Holding│ 9256.45│ ---│ ---│ 7042.47│ -47.79│ 人民币│ │ Limited │ │ │ │ │ │ │ ├─────────┼─────┼─────┼─────┼─────┼──────┼──────┤ │Xiaomi Corporation│ 6115.58│ ---│ ---│ 4212.98│ -1070.64│ 人民币│ ├─────────┼─────┼─────┼─────┼─────┼──────┼──────┤ │CSOP USD Money Mar│ 34.46│ ---│ ---│ 34.51│ 10.43│ 人民币│ │ket Fund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 12.36亿│ 3.06亿│ 9.08亿│ 73.48│ ---│ ---│ │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 │ │ │ │ │ │ │园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84亿│ 0.00│ 4.84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万 2.76 50.00 2024-06-13 ───────────────────────────────────────────────── 合计 1050.00万 2.7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3-03 │质押股数(万股) │26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85 │质押占总股本(%) │6.99 │ ├────────┼──────────────┴────────┴──────────────┤ │股东名称 │童建国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7 │质押截止日 │2026-02-2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27 │解押股数(万股) │26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7日童建国质押了265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7日童建国解除质押26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1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人”)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行情况 本保荐人指定陈梓延、王珺珑担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永和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陈梓延,男,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5080006,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参与的项目包括:永兴股份IPO项目、慧谷新材IPO项目、时创 意IPO项目、新宙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永和股份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等,并参与过多家民营及国有企业的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 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珺珑,男,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010014,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 总裁,保荐代表人。参与的项目包括:新铝时代IPO项目、莱特光电IPO项目、华塑股份IPO项 目、永和股份IPO项目、永和股份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永和股份2022年可转换公 司债券项目、盛屯矿业2021年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恩捷股份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 东易日盛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恒逸石化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一、推荐结论 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中信证 券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委员会 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浙江永和制 冷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发行人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发行人持续发展。 综上,保荐人同意保荐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 2026-08-17│其他事项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览 公司名称: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YongheRefrigerantCo.,Ltd.法定代表人:童建国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日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联系电话:0570-3832502 传真:0570-38327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 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6年5月8日,发行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 2026-08-17│其他事项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49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 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2026-08-17│其他事项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以28000.00万元收购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会昌永和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昌永和”)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形成合并报表商誉 13174.4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专项评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 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或在会计期间 内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的可收回金额,以判断商誉是否发生减值或计算商誉减值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于2026年半年度结束 后,聘请了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对公司并购会昌 永和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相关的包括商誉在内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在评估基准 日(2026年6月30日)的现值进行了评估。 ──────┬────────────────────────────────── 2026-08-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总股本(即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下同)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891744.30元;截至2026年6月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41192873.2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232 580股后的股份数为50758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896535.75元(含税),占 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 2026-08-04│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12000万元-24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8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55元/股,最低价为31.29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737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6-08-01│其他事项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选举余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余锋先生将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8-0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7月20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8元/股( 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7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并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2026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截至2026年7月24日的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回购最高价格为人 民币33.8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1.07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32.18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139.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 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 2026-08-01│其他事项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3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 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其中,拟使用12000万元-2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 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其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贷 款额度,贷款期限3年,贷款用途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需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使用贷款回购股票。公司已 于近日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具体情况如下: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浙江永 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8589162 除新增上述回购贷款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6-08-01│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6日、2026年8月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 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8.0 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 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200 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 购价格上限38元/股进行测算,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5万股至631万股(具体数量以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 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1日起45天内(工作日09:00—17:00) 3.邮政编码:324000 4.联系人:王琳 5.联系电话:0570-3832502 6.邮箱:yhzqsw@qhyh.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8-0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童建国先生、副董事长徐水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加,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童嘉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管列席了会议。 ──────┬────────────────────────────────── 2026-07-25│股权回购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的自有或自筹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0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 ──────┬────────────────────────────────── 2026-07-23│股权回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5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 ──────┬────────────────────────────────── 2026-07-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55元/股,最低价为31.1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4 478.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6-07-21│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026年1-6月份,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1341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6%。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89.17万元,同比增长89.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671.51万元,同比增长96.7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00791.5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603860.5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03%。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快速增长,主要依托两大业务板块协同驱动:氟碳化学品方 面,受益于行业配额政策约束,供给收紧叠加下游需求回暖,主要制冷剂产品价格维持高位运 行,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实现营收毛利同步提升。含氟高分子材料方面,新增产 能爬坡顺利、下游需求旺盛推动产销量稳步增长,同时随着装置持续稳定运行以及优等品率不 断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有效匹配中高端市场需求,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 2026-07-16│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高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部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9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 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 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38元/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393万股至7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77%至1.54%。 ──────┬────────────────────────────────── 2026-07-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 至2026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7-03│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6000万元到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863.60万元到27863.60万 元,同比增长69.51%到102.68%。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500万 元到5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0728.82万元到29728.82万元,同比增长77.43%到1 11.0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0 0万元到5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863.60万元到27863.60万元,同比增长69.51% 到102.68%。 2.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500 万元到5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0728.82万元到29728.82万元,同比增长77.43% 到111.05%。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 说明。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36.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6771.18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氟碳化学品业务保持高景气度运行。报告期内,制冷剂行业受配额管理政策约束,供给端 有序收紧,同时下游需求端持续回暖,整体供需格局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持续改善,主 要制冷剂产品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公司积极把握行业景气机遇,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科学统筹生产排布与市场销售节奏,实现制冷剂板块营收与毛利的稳步提升。 含氟高分子材料业务盈利贡献持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板块实现产销量 稳步增长,叠加下游需求旺盛,推动含氟高分子材料量价齐升,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 力。同时,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和含氟精细化学品新增产能稳步爬坡,装置运行稳定性不断提 升;含氟高分子材料产品持续推进工艺和品质改进,优等品率不断提高,有效匹配部分下游中 高端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 2026-07-01│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邵武永和氟材料及中试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191368.91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项目审批风险:本项目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及行业政策,但尚需通过相关部门的立项备 案、征地工作、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 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本项目建设内容瞄准具备良好市场空间的高端氟材料领域,是基于公司战 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或下游市场需求出 现较大变化,或者产品品质不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较大偏差,存在新增产能无法消 化从而导致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项目实施风险:本项目属于公司中长期产能规划,整体建设周期较长。 在项目后续具体推进过程中,受宏观环境、要素保障及工程建设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或达产的风险。 4、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整体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和银行贷款,若后续投资资金未按时到位,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紧抓氟化工行业向精细化、高端化、专用化转型的重要发展机遇,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于现有氟化工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邵武永 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投资191368.91万元建设氟材料及中试基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进一步完善高端氟材料产业布局,丰富公司高端产品矩阵,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6-05-13│其他事项 ──────┴──────────────────────────────────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梅山冰龙”)持有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4 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 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且全部已于2024年7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内部转让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将梅山冰龙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转让至其个人名下,转让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59%。同时,因考虑到持股平台内1名员工身故、部分员工退休及离任的财产退出 需求,以及部分员工个人资金需要,梅山冰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35600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35600股,通过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700000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梅山冰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 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合计3000000股,本次内部转让部分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 结果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02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梅山冰龙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山冰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股,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46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提前终止。 ──────┬────────────────────────────────── 2026-05-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李清伟先生、王建中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以下简 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 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条件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 情况的判断,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和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7年12月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或于2027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为100%)该完成 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 最终时间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 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 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4月20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 者,即25.47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 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1081872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 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 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6163.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为56865.53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10%; (3)较上一年度下降10%。 8.不考虑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9.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 于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形。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顺应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趋势,抢抓数字化转型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聚焦核心业务升级,提升市场竞 争力,适配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将战略中心并入 综合管理中心,增设AI应用中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 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 2026-04-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推动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落实,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 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 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时,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 红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完毕之 日止。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562290449.9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16 31730.6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7343282.21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 4734328.2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0641491.28元,减去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1174 06897.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85843548.2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51 081872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18858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测算 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510630143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 783564.3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增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 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计划。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在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时通过公开征集意 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积极与股东就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 股东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 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公司重点着眼于战略发展目标及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 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 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 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 情况; (六)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 ──────┬────────────────────────────────── 2026-04-0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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