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50 福然德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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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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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板生产基│ 1.95亿│ 746.37万│ 1.88亿│ 96.21│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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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铝压铸建│ 2.60亿│ 17.58万│ 2.62亿│ 100.93│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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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9亿│ ---│ 1.89亿│ 9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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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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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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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98565836.20
元(含税)调整为98529776.2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回购股份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80300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20
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25
日,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4年中期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98565
836.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7
4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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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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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综上,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月9日,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8.0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截
至2025年1月9日总股本492829181股的比例为0.0366%,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9.85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5.421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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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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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事项外,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调整为“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
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开
立回购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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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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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199560.33
人民币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20
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92829181股,以此
为基数计算,2024年中期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98565836.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
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74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
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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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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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最终以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
函为准,下同)。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拟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
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
合同为准。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含,下同),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股份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暂无减持本公
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
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
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
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条件不成熟公司不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予或部分授予的风险。如出
现上述无法授予的情形,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预期,增强市场信
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推动各方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2、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
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03元/股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的条件下,按本次最高回购金
额人民币8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2.268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4928
29181股的比例为1.0800%;按本次最低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9.600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492829181股的比例为0.40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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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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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内容: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然德”)拟与湖南华菱涟
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就计划入驻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
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有关事宜,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该项
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投资规模:20亿元。该项目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
有限公司拟按各自持股65%和35%的股权比例在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公
司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按股比和实际投资额承担该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系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规划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但受市
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合同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
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
价格及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
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本项目投入建设后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经
营管理、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导致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
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
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
5、本项目合同书中提及的有关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是基于目前情况并结合
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
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
司,并就计划入驻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有
关事宜,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华
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投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2、投资单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3、投资规模:20亿元。该项目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湖南华菱涟源
钢铁有限公司拟按各自持股65%和35%的股权比例在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
,公司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按股比和实际投资额承担该投资(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
4、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与内容:项目总投资2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总用地面
积约150亩(一期用地100亩,预留二期用地50亩)。其中,项目一期投资10亿元,建设高端汽
车用板材剪切落料线和高端汽车用钢热成形线一条(热成形产线以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
限公司双方最终决策为准)。一期项目8个月内建成投产,达产后年产值10亿元以上;二期投
资10亿元,建设高端汽车用钢热成形线三条,二期项目原则上要在一期投产后二年内建设,年
产值10亿元以上(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5、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
6、投资项目建设地点: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薄板深加工产业园,吉星北路
以东,创业一路以西,创新四街以北、创新五街以南(具体四至范围以项目土地出让蓝线图为
准)。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对外投资的考察、谈判、文件签署
、项目实施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予以批准授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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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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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召开了第三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增加申请授信敞口
不超过4.00亿元(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18家
银行申请授信敞口不超过62.0109亿元(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5109亿元),授信期
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21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福然德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增加申请授信
敞口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额度(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最终以银行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且拟增加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有效
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
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拟新增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4.00亿元(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
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
在本次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后,公司2024年度
计划由原来向18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至向19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由原
来不超过人民币62.0109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6.0109亿元(综合授信总额由原来不超过人
民币107.5109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12.5109亿元)。
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拟增加授
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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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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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被担保人为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瑞德”);本次被担保人福瑞德系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然德”或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亿元;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未为福瑞德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福瑞德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
够全面掌控其运行,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2024年经营
计划和资金安排,拟为控股子公司福瑞德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信用支持,担保期限
为债权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本次担保不属于
关联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担保人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控
股子公司福瑞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贷款额度,担保期限为债权合同债务履行之
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
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法律文件、办理相关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授权
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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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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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概况
根据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并结合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
、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资金营运能力,2024年,公司拟向18家银行申请授信敞口不超过62.0109亿元(综合授
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5109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
、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
贴现、票据池、关联交易、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和业务品种等内容以公司与
各银行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尚需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
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
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
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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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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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内容: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福斯特
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福瑞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瑞德”),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汽车用钢材落料、冲
压焊接、热成型、一体化压铸等深加工项目投资合同》,拟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汽
车用钢材落料、冲压焊接、热成型、一体化压铸等深加工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固定投资8亿元,含新增设备投资7.2亿元、厂房投
资0.8亿元;其中购买中安重工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约2.1亿元;其余为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合同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
,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
成交价格及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
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人才储备、经营管理、产
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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