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56 咸亨国际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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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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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09│ 13.65│ 4.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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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8│ 7.02│ 7462.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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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0│ 6.67│ 913.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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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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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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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 2.23亿│ 0.00│ 1.11亿│ 100.59│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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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咸亨2.0项目( │ 3071.64万│ 1455.28万│ 3071.62万│ 100.00│ ---│ ---│
│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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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 605.20万│ 233.50万│ 518.71万│ 85.71│ ---│ ---│
│馆优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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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 1.07亿│ 0.00│ 1.09亿│ 102.02│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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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 4594.28万│ ---│ ---│ ---│ ---│ ---│
│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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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 1.22亿│ 2139.75万│ 6053.03万│ 49.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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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695.91万│ 3677.27万│ 6695.9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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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咸亨2.0项目( │ ---│ 1455.28万│ 3071.62万│ 100.00│ ---│ ---│
│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 │ │ │ │ │
│) │ │ │ │ │ │ │
├─────────┼──────┼─────┼─────┼─────┼─────┼──────┤
│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 ---│ 233.50万│ 518.71万│ 85.71│ ---│ ---│
│馆优化升级项目 │ │ │ │ │ │ │
├─────────┼──────┼─────┼─────┼─────┼─────┼──────┤
│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 ---│ 2139.75万│ 6053.03万│ 49.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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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209.36万│ 5900.00│ 3212.59万│ 1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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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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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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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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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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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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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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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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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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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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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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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化MRO主业,围绕战略行业打造增长新引擎
2026年是公司“2023-2027五年战略规划”纵深推进的关键年。公司将聚焦MRO集约供应这
一主业不动摇,不断提高服务的标准、拓宽服务的边界、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将坚
持提质增效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市场变化,持续深化现有业务、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努力提
高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确保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长足发展。
未来,公司将发挥电网主业的深耕优势,牢牢把握央国企加快集约化、电商化采购的行业
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政策导向,通过强化产业协同、聚焦
成本结构优化与资源精准配置、提高运营统筹能力等核心举措推动业绩稳健增长,夯实发展根
基;同时,积极将电网领域的成熟经营模式复制至新兴战略领域,推动供应链体系数字化升级
,加强团队及资质建设,完善组织架构,加大自主产品推广力度,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5.61亿元,同比增长26.48%,归母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1
6.45%,为公司2026年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科技创新,强化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将坚持打造集“数字化供应链、专业化研发生产、属地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垂直一
体化综合服务商这一既定战略不动摇,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2026年,公司计划
:(1)提升自主产品体量,丰富新业务领域的产品种类与科技含量,强化综合运营能力,提
升履约质量和毛利率;(2)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技术服务的响应效率与
服务水平,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闭环;(3)依托“一带一路”走
出去,深化全球化业务布局,提高国际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4)加快新兴产业培育,通过
战略合作实现跨步式创新增长,助力战略目标提前落地。
2025年,公司新增专利38项,新增商标17项,新增软件著作权31项,累计拥有专利370项
、软件著作权287项。
当前,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力被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MRO行业要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就必须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不断提升服务的标准与水平。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强大的渠道、
场景深度理解和落地服务能力的优势,聚焦行业实际痛点,加快具身智能领域的二次开发与场
景应用,探索形成“场景牵引—技术迭代—产品落地—生态构建”的良性发展路径;持续加大
科研投入,积极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不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与科技含量,以科技驱动实现内外双向赋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号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ESG(环境、社会、治
理)成为驱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为相关利益链条创造价值。2026年,公司将深
入贯彻落实ESG理念,坚持编制并披露年度ESG报告,进一步完善ESG工作机制,推进ESG基础体
系及相关流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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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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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
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
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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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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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9593360.
3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6094708.2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09393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911892.00元(含税)。公司前三季度权益分
派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822579.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9734471.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1.53%。如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367013005.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如下:
(一)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需要。
(二)分红上限
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制定及实施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自《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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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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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对外担保方式。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程序审批授信额度内
的贷款相关事宜,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在授信额度
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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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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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
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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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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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咸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咸宁”)、杭州
万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宁”)、杭州弘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弘宁”)、杭州德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宁”)、杭州易
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宁”)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兴润投资有限公司、
王来兴先生合计持有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1434672股,占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53%。
其中:咸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908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9%;万宁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50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弘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1
6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德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7092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76%;易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8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咸宁”、“万宁”、“弘宁”、“德宁”和“易宁”合称“有限合伙企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减持计划期间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28
17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9393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87862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接到有限合伙企业《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2日
,有限合伙企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1876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93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22813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兴润投资有限公司、王来兴先生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153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3%,其中咸宁持股5425804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3.25%;万宁持股26354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弘宁持股2128402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20%;德宁持股21841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易宁持股1296459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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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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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8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2026年2月2日分别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咸亨国际: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咸亨国际: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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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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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咸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咸
宁”)持有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90874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3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截至本公告日,杭州万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宁”)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50214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7.1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弘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宁”)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2316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德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宁”)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23570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易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宁”)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1408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咸宁”、“万宁”、“弘宁”、“德宁”和“易宁”合称“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原监事、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人员参
与有限合伙企业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有限合伙企业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22817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9393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81878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数的2%;前述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
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
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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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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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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