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58 澳弘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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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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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09│ 18.23│ 5.92亿│
├───────────┼───────────┼───────────┼───────────┤
│可转债 │ 2025-12-11│ 100.00│ 5.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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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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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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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350.74│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 │ │ │ │ │
│资产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44115.39│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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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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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 ---│ 1462.97万│ 4.99亿│ 98.80│ 5634.54万│ 2022-12-31│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 │ │ │ │ │ │
│120万平方米建设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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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 91.01万│ 3818.33万│ 100.43│ ---│ 2022-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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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生产基地项目 │ ---│ 1.72亿│ 1.72亿│ 30.00│ ---│ 202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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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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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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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澳弘转债”的信用等
级为“AA-”。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澳弘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2025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澳弘
转债",债券代码:111024)进行了2026年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澳弘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运营环境、经营竞争状况、财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
基础上,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
评级报告》”),《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持“澳弘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评级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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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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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大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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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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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
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
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上述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拓展景气赛道市场
公司业务以印制电路板(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为主,产品包括单/双面板、多层板、HDI板等。公司产品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智
能家居、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源、消费办公、工控/医疗/EMS、通讯安防等领域。
公司2025年在PCB行业需求分化、价格战加剧的背景下,通过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升级产
品内涵,实现营业收入1348017173.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5%,归母净利润152445949.05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7.74%。
随着新能源、新能源汽车、AI算力、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的发力,行业增长核心由传统消
费电子单一拉动,转变为AI算力产业与汽车电子双引擎协同驱动。
2026年公司将在AI算力爆发、汽车电子升级的产业浪潮中抢抓机遇,巩固优势产品,加大
技术改造,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多元化升级,均衡下游应用行业布局。
持续深耕汽车电子、智能驾驶、工业控制、高端显示、AI服务器、高频高速信号传输等景气市
场,力求国内外市场均衡发展,依托泰国基地深入拓展东南亚、北美、欧洲市场,同时巩固国
内核心客户合作,丰富客户群体,提升海外订单占比;依托香港、新加坡子公司及全球办事处
网络,强化本地化服务与客户响应能力,深度绑定全球优质客户,推动客户结构持续优化,为
业绩稳健增长提供强劲动力。
二、坚持创新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持续维持稳定合理的研发投入,聚焦高端PCB核心工艺与技术攻关,围绕高频高速
、高精密度、特种工艺等方向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关键工艺攻关与产品迭代升级。不断完善研
发管理制度,强化核心技术人才引育与梯队建设,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顺应制造业转型
升级趋势,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构筑技
术壁垒与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持续推动现金分红,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及实施分红方案,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
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42289700.01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000
93530.00元,现金分红比例达140.62%。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于2025年制订了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根
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融资环境以及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
上,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力争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四、完善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搭建了权责清晰、自上而下的治理架构,持续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为企业可持续发展
保驾护航。公司确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各机
构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
分明、相互沟通和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独立董事均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督促公司及董事会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积极
作用。
2026年,公司将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制度体系,提升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时效性与适用性,厘清各主体间的权责边界与决策程
序,持续优化董事会、股东会等运作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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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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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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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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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6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公司拟为全资子
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在截
至本公告日海弘电子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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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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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
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和实施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
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
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
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
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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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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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599210.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42923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61975.00元(含税)。公司未进行
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
2445949.05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88%。公
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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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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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期货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
合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
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紫建电子、泰永长征、运机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浩,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骏亚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继峰股份、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
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上年保持不变,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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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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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
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和实施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
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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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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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澳弘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43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澳弘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2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8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不足58000.00万元的部分则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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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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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和控制外币利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从而有效避免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导致的
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
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
、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
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
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
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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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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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T+1日)主持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澳弘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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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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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
12月11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澳弘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澳弘转债本次发行58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5800000张(580000手),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2月11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澳
弘转债发行总额为580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一)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澳弘转债总计为52
1699000元(521699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95%。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澳弘转债为58301000元(58301手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5%,网上中签率为0.00065988%。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8872903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8835144381手,即8835144381000元,配号总数为883514438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
0-10883514438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2月1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并于202
5年12月15日(T+2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
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澳弘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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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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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发行人”或“公司”)和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7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澳
弘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
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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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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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澳弘电子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海兵先生与郭煜焘先生。公司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
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因工作安排调整,周海兵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国金证券委派宋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其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郭煜焘先生和宋滨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周海兵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宋滨先生简历
宋滨先生,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具有11年资本市场及投资银行从
业经验,先后参与了百胜软件(832722)新三板挂牌、爱柯迪
(600933)新三板挂牌及首发上市、米奥会展(300795)新三板挂牌及首发上市、澳弘电
子(605058)首发上市、天舟文化(300148)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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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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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8
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43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
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澳弘电子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和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2月10日(周三)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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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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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一致同意选举徐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徐海宁先生将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以及新增非独立董事王帅先生共同
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徐海宁先生的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海宁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徐海宁先生简历见附件。徐海宁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海宁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2
月至2010年10月,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任工艺部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12月,于常
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见习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于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监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于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1月至今,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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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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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增选王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
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王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
《公司章程》及增选董事事项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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