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66 天正电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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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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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 6239.82│ ---│ 24.5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 5015.00│ ---│ 100.00│ ---│ -26.6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香港天正科技有限公│ 3029.78│ ---│ 100.00│ ---│ -0.29│ 人民币│
│司 │ │ │ │ │ │ │
├─────────┼─────┼─────┼─────┼─────┼──────┼──────┤
│嘉兴市正通新能源科│ 140.00│ ---│ 7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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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中国制造2025方│ 4.24亿│ 592.60万│ 2.77亿│ 93.21│ ---│ ---│
│向的低压电器产能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 1.53亿│ 71.03万│ 3834.83万│ 90.28│ ---│ ---│
│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328.00万│ 124.96万│ 3780.64万│ 99.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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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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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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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4日分别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
名已离职、77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对上述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40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507973750元变更为507333500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2987P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天乐
注册资本:伍亿零柒佰叁拾叁万叁仟伍佰元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家用
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
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
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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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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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已离职、77名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
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25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已
得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
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
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
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已离职,其中4名主动辞职、1名被
动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组
织层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中6名激励对象组织层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完全
不达标,71名激励对象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
司回购注销前述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4025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激励对
象主动离职、考核未完全达标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16元/股,激励对象被动离职
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8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40250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083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375406),并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2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
9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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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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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
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
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公司属于制造行业,
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
华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先后签署
了公司及挂牌公司正导技术等多家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东,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
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至今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
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从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目
前任职中兴华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黄明,在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
因存在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情形,福建证监局于2023年9月28日向中兴华出具了[2023]83号
警示函。中兴华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责。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
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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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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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538916749.1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507973750股,目前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640250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将在本次利润分配前完成,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07333500股。以
总股本5073335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3335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8.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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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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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0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权益分派方案
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2987P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天乐
注册资本:伍亿零柒佰玖拾柒万叁仟柒佰伍拾元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家用
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
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
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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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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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831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31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为118312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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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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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离职
激励对象林新、赵朋朋、李万元、潘传佑、李传上、圣书生、谷晓凌、李珊珊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678300
0元变更为人民币406379000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2987P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天乐
注册资本:肆亿零陆佰叁拾柒万玖仟元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家用
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
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
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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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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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83,125股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
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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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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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
1、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
划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
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过失、违法违
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4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218750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77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组织层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中6名激励对象组织层面或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完全不达标,解除限售比例为0%;71名激励对象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部分未达标,解除限售比例不等,分别为40%、2/3、72%、80%、81%、90%。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421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0250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和回购价格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股转增0.25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本次需对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1.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被动离职、组织层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完全不达标、组织层面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前数量为512200股。根据上述公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512200×(1+0.25)=640250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公式,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3.77-0.25)/(1+0.25)
=2.816元/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组织层面或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完全不达标、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2.816元/股,激励对象被动离职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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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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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4025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主动离职、考核完全不达标和部分未达标回购价格为2.816元/股;
被动离职回购价格为2.8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
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
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期限结束,不存在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6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488.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6、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的2.50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5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数600.00万股调整为597.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88.30万股调整为485.80万股,预留
部分111.70万股不作调整。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485.8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7、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月24日为预留
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92.50万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
8、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8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林新、赵朋朋、李万元、潘传佑、李传上、圣书生、谷晓凌、李珊珊已离职,同意
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4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40.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9、2024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股转增0.25股。权益分派实施后,10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5.40万股变更为556.75万股;2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92.50万股变更为115.625万股。
10、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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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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