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66 天正电气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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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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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正科技有限公│ 425.00│ ---│ 100.00│ ---│ 0.0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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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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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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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制造2025方│ 5.37亿│ 2492.83万│ 2.60亿│ 87.37│ ---│ ---│
│向的低压电器产能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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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 1.53亿│ 249.81万│ 3550.68万│ 83.59│ ---│ ---│
│扩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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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328.00万│ 773.18万│ 3568.39万│ 93.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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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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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2 │交易金额(元)│157.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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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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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3%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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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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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赵天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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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以315万元受让赵天威、伊政潮合计持有的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6%股权。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4%变更为100%。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便于公司治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157.50万元收购赵天威持有的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毅行”)3%股权;以自有资金157.50万元收购伊政潮持有的天毅行3%股权。本次股权转│
│ │让完成后,公司对天毅行的持股比例将由94%变为100%,天毅行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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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2 │交易金额(元)│157.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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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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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3%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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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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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伊政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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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以315万元受让赵天威、伊政潮合计持有的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6%股权。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4%变更为100%。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便于公司治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157.50万元收购赵天威持有的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毅行”)3%股权;以自有资金157.50万元收购伊政潮持有的天毅行3%股权。本次股权转│
│ │让完成后,公司对天毅行的持股比例将由94%变为100%,天毅行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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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30 │交易金额(元)│1475.1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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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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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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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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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赵飞、徐丽、单冰辉、王斌、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丽丽、胡彩萍、│
│ │严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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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正”)以1475.11万元受让赵飞、徐 │
│ │丽、单冰辉、王斌、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丽丽、胡彩萍、严睿斌合│
│ │计持有的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1│
│ │4.57%变更为2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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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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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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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赵天威、伊政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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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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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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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以315万元受让赵天威、伊政潮合计持有的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6%股权。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4%变更为100%。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赵天威未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公司未与其他关│
│ │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便于公司治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157.50万元收购赵天威持有的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毅行”)3%股权;以自有资金157.50万元收购伊政潮持有的天毅行3%股权。本次股权转│
│ │让完成后,公司对天毅行的持股比例将由94%变为100%,天毅行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赵天威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 │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
│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天毅行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 │见及独立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赵天威未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公司未与其他关│
│ │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1、赵天威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230102197105******,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
│ │为公司的关联人。经查询,赵天威先生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 │人的情形。 │
│ │ 2、伊政潮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为654221197904******。目前在公司任职智能 │
│ │配电事业部总经理。经查询,伊政潮先生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 │人的情形。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成立日期:2021年8月30日 │
│ │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388号8幢220室 │
│ │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6、法定代表人:赵天威 │
│ │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合 │
│ │同能源管理;智能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信息科技、数据服务、网络通讯、物联网科技、 │
│ │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智能仪表、电源设备、消 │
│ │防产品研发、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 │
│ │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 │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
│ │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
│ │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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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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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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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4年2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2.50万股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工作。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预留授予日:2024年1月24日
2、预留授予数量:92.5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9人
4、预留授予价格:4.4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本次预留授予数量为92.50万股,剩余19.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
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
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
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
(2)激励对象组织层面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依据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与当年度经营目标设定公司年度考核目标,逐层分解至各部
门、各岗位。激励对象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票份数。其中,激励对象根据组织绩效的考核结
果可归属的比例为Y(组织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根据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可归属
的比例为N(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组织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Y)×个
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
年度。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4)第510001号《验资
报告》,截至2024年2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2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413475
0.00元,其中925000.00元计入股本,32097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5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
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05858000股增加至406783000股,控股股东
天正集团有限公司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14696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4
.4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4.37%
,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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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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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林新、赵朋朋、李万元、潘传佑、李传
上、圣书生、谷晓凌、李珊珊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
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404000股。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6783000股变更为406379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
由406783000元变更为4063790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
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天正电气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2、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5、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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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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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离职激励对象林新、赵朋朋、李万元、潘传佑、李传上
、圣书生、谷晓凌、李珊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4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该事项已得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
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8名激励对象已主动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4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404000股。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3.77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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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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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授予日:2024年1月24日
2、预留授予数量:92.5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9人
4、预留授予价格:4.47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
不超过54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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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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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广州、青岛、西安、成都
、深圳设立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近日,公司已完成五家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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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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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适应各地监管要求,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分别在
广州、西安、成都、深圳、青岛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的设立登
记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广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经营场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888号绿地中心3406房(暂定,以最终注册地
址为准)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准)
4、负责人:王磊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二)拟设立西安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龙腾半导体产业园FED创新中心A座405室(暂定,
以最终注册地址为准)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准)
4、负责人:祝平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三)拟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福堤路99号1栋12层1206室(暂定,以最终注册地址为
准)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准)
4、负责人:彭山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四)拟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2021号18楼1801室(暂定,以最终注册地址为
准)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准)
4、负责人:黄芳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五)拟设立青岛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南路6号4号楼401室(暂定,以最终注册地址为准
)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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