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68 明新旭腾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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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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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11│ 23.17│ 8.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3│ 17.63│ 1057.80万│
├───────────┼───────────┼───────────┼───────────┤
│可转债 │ 2022-03-30│ 100.00│ 6.6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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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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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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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技术 │ 98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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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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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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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万平方米全 │ 4.80亿│ 2885.84万│ 2.16亿│ 45.02│ ---│ ---│
│水性定岛超纤新材料│ │ │ │ │ │ │
│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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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4亿│ ---│ 1.88亿│ 10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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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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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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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清宝引擎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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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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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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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与上海清宝│
│ │引擎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宝”或“关联方”或“合作方”)拟在上海共同投│
│ │资设立旭清灵动(上海)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暂定名,具体以│
│ │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780万元,持有合资 │
│ │公司65%股权,上海清宝以知识产权出资42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5%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 │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 │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65%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 │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 │
│ │册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2、合资公司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产品研发、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一 │
│ │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因此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实现预期发展│
│ │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3、合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 │
│ │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
│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与上海清宝拟在上海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开展灵巧手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80万元,占比65%,上海清宝以知识产│
│ │权作价420万元出资,占比35%。2025年10月20日,公司与上海清宝共同签署了《合资协议》│
│ │。 │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 │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
│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 │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历史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 │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100%持股的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创管│
│ │理”)将依据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持有上海清宝6%的股权,并拟委派庄君新先生担任上海清│
│ │宝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清宝为公司的关联方。│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清宝引擎机器人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BX4FWM37 │
│ │ 成立时间:2022年8月26日 │
│ │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5层B区 │
│ │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张江机器人谷7号楼6楼 │
│ │ 法定代表人:王磊 │
│ │ 注册资本:2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 │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
│ │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
│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
│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服务│
│ │消费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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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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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 480.00万 2.96 18.77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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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0.00万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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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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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5 │质押股数(万股) │3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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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52 │质押占总股本(%)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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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庄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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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04 │质押截止日 │2026-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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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1-14 │解押股数(万股) │3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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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3日庄严解除质押328.4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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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14日庄严解除质押322.5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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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01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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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14 │质押占总股本(%)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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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庄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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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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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29 │质押截止日 │202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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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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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庄严质押了48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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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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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06 │质押股数(万股) │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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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11 │质押占总股本(%) │0.71 │
├────────┼──────────────┴────────┴──────────────┤
│股东名称 │庄严 │
├────────┼──────────────────────────────────────┤
│质押方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4 │质押截止日 │2026-09-04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14 │解押股数(万股) │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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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4日庄严质押了115.0万股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5日庄严质押了150.0万股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2月05日庄严质押了150.0万股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9月04日庄严质押了916.0万股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14日庄严解除质押1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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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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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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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万元到18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1500万元。
前次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900
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1500万元。
本次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与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公司货
款及相应逾期利息损失,该事项对2025年年度利润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故对业绩预告相关数据
进行修正。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9),经财务
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900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1500万元。
(三)修正后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0万元到1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
1500万元。
(四)本次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数据系公司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0603.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15.42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51.02万元。
(二)每股收益:-1.06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浙民终1012号《民事判决
书》,就公司与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176649549.36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损失,并由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
被告方支付的货款及逾期利息损失合计19000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判
决结果将对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故公司据此对前次业绩预告数据进行修正
,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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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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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184937589.17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将负担一审、二审相关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合计113969元;
2、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已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被告方支付的货款及逾期利息损失合计19
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4年末就该事项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将依据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转回
已计提的相应减值准备。
3、以上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诉讼前期情况
公司因与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利”,被告一)、上海国利汽车
真皮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利”,被告二)的合同纠纷,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84937589.17元(不含利息及其
他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3)。
嘉兴中院已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案号为(2025)浙04民初49号,判决结果支
持了公司的主要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因不服该一审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已向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为(2025)浙民终1012号,定于2025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后根据法院
通知安排调整为2025年11月19日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浙民终101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如下:
1、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4民初49号民事判决;
2、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货款176649549.36元及逾期利息损失(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5日,以15470853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计569
8575.19元;自2025年2月1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176649549.3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3、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对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4、驳回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979823元,财产
保全费5000元,合计984823元,由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7508元,浙江国利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负担9273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79098元,由
浙江国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国利汽车真皮饰件有限公司负担922637元,明新旭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64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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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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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公告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公司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9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1500万元。
根据公司公告,业绩预亏的原因主要如下:受汽车行业价格竞争持续加剧的影响,叠加超
额年降压力和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产品盈利空间收窄
。同时,为推进墨西哥工厂建设、海外市场拓展及境内新业务布局,相关投入导致费用同比上
升进一步影响当期利润。此外,根据公司公告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公司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5020.00万元至2
6150.00万元,预计导致利润总额减少5020.00万元至6150.00万元。由于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
准。
中证鹏元认为,目前汽车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虽持续降本增效,但作为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向下转移成本能力有限,在计提资产减值的同时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的下探压力。同时我
们也关注到公司国内外部分产能仍处于爬坡期,固定资产折旧等对盈利形成一定侵蚀,未来需
关注产能的消纳及收益实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明新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1月3
0日至“明新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后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盈
利能力边际变动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回款等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
级展望以及“明新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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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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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9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1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万元到-9
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500万元到-1
15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系公司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0603.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15.42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51.02万元。
(二)每股收益:-1.06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受汽车行业价格竞争持续加剧的影响,叠加超额年降压力和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产品盈利空间收窄。此外,公司前期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摊销增
加,进一步压缩了盈利空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
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拟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将对2025年全年业绩产生
较大影响。
3.成本费用支出增加:为推进墨西哥工厂建设、海外市场拓展及境内新业务布局,相关投
入导致费用同比上升,进一步影响当期利润。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本期业绩出现亏损。为扭转这一局面,公司将聚焦核心举措:
优化客户与产品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扎实推进降本增效举措,深度挖掘各业务板块的增
长潜力,并健全资产减值与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机制,全力推动盈利改善与经营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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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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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庄严先
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556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6%。
本次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前,庄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675500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41.75%,占公司总股本的6.58%。本次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庄严
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8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8.77%,占公司
总股本数量的2.96%。
本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198495股计算所得。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庄严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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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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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明新旭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
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腾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
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2025-113)。股东旭腾投资作为减持计划主体之一,因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于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243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162198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方式减
持不超过81099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0%。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
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27日-2026年3月26日。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旭腾投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9日,公
司股东旭腾投资合计已减持24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0%,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162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已通过大宗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
50%,至此股东旭腾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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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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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庄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
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2025-113)。股东庄严作为减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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