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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6050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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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077 华康股份 更新日期:2026-11-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28│ 51.63│ 13.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2│ 12.58│ 7736.70万│ ├───────────┼───────────┼───────────┼───────────┤ │可转债 │ 2023-12-25│ 100.00│ 12.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1│ 9.14│ 772.3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精功农业 │ 9306.15│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 │ 12.93亿│ 1.09亿│ 13.00亿│ 100.55│ 5322.74万│ ---│ │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 │ │ │ │ │ │ ├─────────┼──────┼─────┼─────┼─────┼─────┼──────┤ │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 │ 2.71亿│ ---│ ---│ ---│ ---│ ---│ │改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 │ 2.96亿│ 422.24万│ 2.62亿│ 100.00│ 6919.85万│ ---│ │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 │ 3.50亿│ 200.17万│ 3.65亿│ 104.07│-4043.04万│ ---│ │晶赤藓糖醇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 │ ---│ 422.24万│ 2.62亿│ 100.00│ 6919.85万│ ---│ │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 │ 2.07亿│ ---│ 2.10亿│ 101.48│ 5393.01万│ ---│ │技改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30亿│ ---│ 1.30亿│ 100.00│ ---│ ---│ │贷款1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5552.74万│ 5552.74万│ 5552.74万│ 100.00│ ---│ ---│ │贷款2 │ │ │ │ │ │ │ ├─────────┼──────┼─────┼─────┼─────┼─────┼──────┤ │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 3.76亿│ ---│ ---│ ---│ ---│ ---│ │利用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 │ ---│ 200.17万│ 3.65亿│ 104.07│-4043.04万│ ---│ │晶赤藓糖醇项目 │ │ │ │ │ │ │ ├─────────┼──────┼─────┼─────┼─────┼─────┼──────┤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 1.58亿│ 2071.52万│ 1.03亿│ 100.00│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 3.02亿│ 202.17万│ 1.69亿│ 100.00│ ---│ ---│ │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6118.11万│ 1.32亿│ 3.38亿│ 118.70│ ---│ ---│ │贷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29 │交易金额(元)│10.9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标的类型 │股权 │ │ │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其宾、谭瑞清、汤阴豫鑫、谭精忠 │ ├──────┼────────────────────────────────────────┤ │卖方 │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忠、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 │ │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忠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价格109800.00万元。 │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 │ │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 │ │并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 │ │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衢州鑫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大树舟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开化县国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衢州鑫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开化县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定期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活期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开化县国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衢州鑫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开化县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沁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浙江大树舟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94 │质押占总股本(%) │2.97 │ ├────────┼──────────────┴────────┴──────────────┤ │股东名称 │程新平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6-12-18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7 │解押股数(万股) │9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程新平质押了9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 │ │ │公司近日接到部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程新平先生、徐小荣先生、余建明先生的通│ │ │知,获悉上述人员与中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7日程新平解除质押9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9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0.54 │质押占总股本(%) │3.13 │ ├────────┼──────────────┴────────┴──────────────┤ │股东名称 │徐小荣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6-12-18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7 │解押股数(万股) │9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徐小荣质押了950.00万股给中信证券 │ │ │公司近日接到部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程新平先生、徐小荣先生、余建明先生的通│ │ │知,获悉上述人员与中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7日徐小荣解除质押9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26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 │股东名称 │余建明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6-12-18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7 │解押股数(万股) │7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余建明质押了7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 │ │ │公司近日接到部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程新平先生、徐小荣先生、余建明先生的通│ │ │知,获悉上述人员与中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7日余建明解除质押7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18 │质押股数(万股) │2193.1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46 │质押占总股本(%) │7.17 │ ├────────┼──────────────┴────────┴──────────────┤ │股东名称 │陈德水 │ ├────────┼──────────────────────────────────────┤ │质押方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6 │质押截止日 │2025-12-15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7 │解押股数(万股) │2193.1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6日陈德水质押了2193.10万股给中银国际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7日陈德水解除质押2193.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04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8.24 │质押占总股本(%) │1.98 │ ├────────┼──────────────┴────────┴──────────────┤ │股东名称 │曹建宏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02 │质押截止日 │2026-12-02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8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2日曹建宏质押了600万股给中信证券 │ │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曹建宏先生的通知,获悉曹建宏与中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 │ │押式回购交易的展期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8日曹建宏解除质押6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华康药│雅华生物 │ 1100.00万│人民币 │2017-07-19│2022-05-07│一般担保│否 │是 │ │业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10-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全资子 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华康”)。增资金额:公司拟向舟山华康增 加注册资本6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舟山华康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万 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 续;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 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积极 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背景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舟山华康增加注册资本 6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舟山华康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万元,公司仍 持有其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增资完成后,舟山华康仍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 2026-09-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9,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本激励计划项下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 份上市流通相关手续。 ──────┬────────────────────────────────── 2026-09-01│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曹建宏先生持有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91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1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曹建宏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3%。上述 股东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 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曹建宏先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 2026-08-21│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6年8月20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6名、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 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华康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15000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以上事项公司将注销15000股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302703655股变更为3026886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2703655元变更为302688655元。 (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 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寄出日为准。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10月4日 2、申报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0-6035901 5、电子邮箱:zqb@huakangpharma.com ──────┬────────────────────────────────── 2026-08-21│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5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14元/股。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俊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3、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 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并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3-078)。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3年10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6、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8月21日,华康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9.14元/股的价格授予25名激励对象84.50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为2024年8月21日。 8、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完成注销。 10、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以8.1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3464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6 年8月19日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 026年8月21日完成注销。 11、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8.1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5000股 限制性股票。 ──────┬────────────────────────────────── 2026-08-19│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华康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名、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中,共 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名激励对象发生第八章第(二)条规定 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 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名、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中,共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 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名激励对象发生第八章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回购。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 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 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名、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中,共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名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4万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合计11名,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合计34.6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27.41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 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8月21日完成注销。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4150万元到51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8220万元到9220万元,同比 减少61.48%到68.96%。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3250万元到42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7900万元到8900万元,同比减少65.02% 到73.2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0万元到 51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8220万元到9220万元,同比减少61.48%到68.96%。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0万元到42 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7900万元到8900万元,同比减少65.02%到73.25%。 (三)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5041.25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70.52万元。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51.40万元。 (四)每股收益:0.45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25年第二季度起实现规模化投产,产能在 此期间持续释放。为快速抢占市场,公司针对液体产品调整市场拓展策略,低毛利液体产品销 售占比提升,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导致整体综合毛利率同比下滑;同时,本期持续计提可转债利 息费用,叠加外汇汇率波动共同推高当期财务费用。上述因素叠加,致使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 营业绩同比下降。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前次债券信用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中证鹏元”)对公司2023年12月发行的“华康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华康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A-”,前次评级展望 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6月25日出具了《2 023年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本次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华康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 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发生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23年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6-06-2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6年6月26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名、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中,共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名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第八章相关规定中第(二) 条的情形之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3464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以上事项公司将注销346400股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3050055股 变更为3027036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3050055元变更为302703655元。(因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 变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寄出日为准。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27日-2026年8月10日 2、申报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0-6035901 5、电子邮箱:zqb@huakangpharma.com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浙江精攻食品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攻食品”)。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3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0302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 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0302.3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30302.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963.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33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5号)。 ──────┬────────────────────────────────── 2026-06-27│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 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 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名、预留授予的25名激励对象中,共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名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400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二)回购价格调整 因公司完成实施2024年和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现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做如下调整: 1、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 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总股本为305880934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拟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28327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303048234股,实际每股现金红利0.4954 元/股,并于2025年4月24日完成权益分派。 2、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并于2025年9月29日完 成权益分派。 3、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并于2026年6月17日完成权益分派 。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时候按照以下方法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P=P0-V1-V2=9.14-0.4954-0.2-0.3=8.144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1、V2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所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14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约2819696.00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 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09│其他事项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康转债”处于转股期,自20 26年4月21日至2026年6月7日,转股数量为61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2026年5月15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康转债”处 于转股期,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6月7日,转股数量为61股。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 告前一交易日(即2026年6月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华康转债”停止转股,公司 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华康转债”停止转股的 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变。 ──────┬────────────────────────────────── 2026-05-30│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发布《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披 露2017年6月30日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控制浙江华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并于2024年8月7日续签上述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司一 致行动主体为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及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化金悦”)。 2026年5月15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余建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任何职务,并于2026年5月22日签署《关于共同控制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 行动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自协议签署当日起,余建明退出原协议项下的共同控制及一致行 动安排,即余建明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不再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 意选举方苏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苏州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方苏州,男,汉族,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8年浙江大 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结业。曾先后任职于公司质量部、国内业务部、禾甘业务部,现任 公司国内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苏州先生持有公司9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3%,其中91000股 为股权激励限售股份;除此之外,方苏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26-05-07│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二、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陈德水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6.98 %股份的股东陈德水,在2026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 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详见2026年4月24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陈德水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浙江华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 后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具体调整内容如下: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不将原《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管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公司预计2026年度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 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额 度为5.22亿元。 是否涉及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预计产生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年度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 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额度为5.22亿元 。实际担保总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 函担保、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 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下属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担保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办理上述事宜,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 投机为目的,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 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将选择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 交易场所开展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甲醇、镍和纯碱等) 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5)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国际业务中因人民币与美元等外币之 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需求。 (2)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同时,公司 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5)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 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本次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浙 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业,拓展高质量增长空间 (1)坚持客户导向,精准匹配需求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驱动,精准洞察并高效响应差异化、多样化消费需求,持续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精准度,以高质量供给牵引价值增长。 (2)巩固核心主业,精益提质扩能 聚焦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及赤藓糖醇等核心糖醇产品,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 装备水平与产能布局,狠抓质量管控与运营效率,做强主业根基,强化核心竞争优势。 ──────┬────────────────────────────────── 2026-04-24│银行授信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2026年度拟向中国银行、工商 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浙商银行、杭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 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及母子公司 互相担保贷款等)、保理、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 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 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 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 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志刚,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传淼,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可棣,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 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 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1140 70.23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 305.0055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091.50165万元(含税),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 况,公司2025年共计派发15152.4966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率为75.65%。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品种:公司可以购买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可以购买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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